最嚴:公租房違規轉租借、空置、裝修納入徵信,共有產權裝修會麼

今天(11月19日),住建委發佈公告《北京將公租房違規行為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公告稱:

公租房只能用於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自住,對於存在轉租轉借、空置、擅自裝修等違規使用的家庭,房屋行政管理部門除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外,還將其處罰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最嚴:公租房違規轉租借、空置、裝修納入徵信,共有產權裝修會麼

也就意味著,被認定違規的公租房家庭(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共同申請人)將來貸款買房、買車,還是申請信用卡,金融機構都會查看申請人的個人信用報告,瞭解申請人的信用記錄。這樣將導致對應的動作不能完成,將會給違規家庭帶來很多比較嚴厲的現實限制。

這應該算是歷史上對於公租房違規的最嚴厲的處理,也應該是規範公租房市場的一個強有力的監督和執行工具。

當然,實際的執行也是有很多現實問題。一個是,如何發現這樣的問題,抽查,還是不舉不糾,還是什麼。另外,在具體的違規認定上也有較大的遊餘空間,轉租、轉借比較好認定,空置和擅自裝修的認定還有一定的解讀空間,多久算空置,由於客觀原因導致的空置算不算空置,都是問題。那麼,對於裝修,什麼樣的動作算擅自裝修,換個鎖芯算不算、換個門算不算、換個紗窗算不算,還是說動了結構就算。

那對於現在非常普遍的共有產權住房,在規範裡面也明確規定了5年內不能擅自裝修,那未來會不會引入這樣的政策,不由得人聯想和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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