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关于新一批保障房分配事宜的公告

 经研究,确定2019年11月21日对新一批保障房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保障房分配。现将分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时间

2019年11月21日下午2:30。

二、分配地点

临清市温泉路东段齐鲁银行对过老法院院内。

三、分配房源

1、公租房:舜和家园B区2#楼,舜和家园A区13#楼,馨河郦舍小区公租房,紫金华庭小区公租房。

2、经适房:广厦家园2#楼,星悦城17#楼、20#楼,舜和家园A区17#楼。

四、分配流程

1、签到。申请人持身份证等证件(若本人不能前来,请委托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按顺序进行签到。

2、抓号。申请人按照签到顺序抓取选房号。抓号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喊名三遍不到者,自动排到最后,若选房结束仍未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3、登记。登记抓取的选房顺序号,并现场进行公示。

4、选房。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5、确认。选房确认登记,并现场进行公示。

五、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临发改价格【2019】5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1、馨河郦舍小区公租房66㎡:300元每套每月。

2、紫金华庭小区公租房75㎡:325元每套每月;85㎡:380元每套每月;92㎡:420元每套每月。

3、舜和家园B区2#楼和舜和家园A区13#楼按照低保户1元/平方米/月,非低保户2元/平方米/月。

另:物业费由各小区物业收取。(根据物业公司要求,第一年度需缴纳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共13个月的物业费用)

六、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时间

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26日,逾期不予办理。签订合同时需缴纳3000元押金及13个月的租金。

七、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地点

临清市青年路西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八、签订经适房购买合同时间地点

按照经适房签订合同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缴纳房款等费用,签订购买合同。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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