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陋習中的“殉葬”有多可怕?淺談下“殉葬”制度的摒棄之旅

序言:

墨家學說的創始人“墨翟”,曾在《荀子·禮論篇》中說過這樣一句話,

“殺生而送死謂之賊”。他以一種“義正辭嚴”的口吻對封建陋習中“通過迫害活人來陪伴逝者的殉葬行為”大加批判。但事實上,在後世的封建歷史進程中,這種可怕的“殉葬”制度卻始終都存在著,並未被完全禁止,直到到了現代,在人權意識覺醒、科技戰勝迷信以後,“殉葬制度”才算是真正的被“摒棄”,徹底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中。

封建陋習中的“殉葬”有多可怕?淺談下“殉葬”制度的摒棄之旅

陝西秦景公墓葬中發掘出來的“殉葬”箱、匣

封建陋習中的“殉葬”制度有多可怕?

在我們現代的“喪葬習俗”中,通常都會將“逝者”的“貼身衣物”或者“照片”、“刮鬍刀”等“隨葬品”與逝者一同葬入墓穴,從而達到為逝者祈福的目的,也算是逝者家屬對逝者的緬懷。

但是大家知道嗎?

在歷史長河中的封建時期,一些帝王將相或者富豪鄉紳在去世後,除了普通的“隨葬品”之外,同時還存在著另外一種極為可怕的封建陋習,也就是通過某些殘忍的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而後隨同逝者一同葬入墓穴的“殉葬”制度。

好比公元1976年,考古學家們在今陝西寶雞市鳳翔縣靈山一帶所發現的“景公墓”,在這個佔地面積相當於“兩個國際標準籃球場大小”,工程深度更是大概相當於8層樓高的巨大古墓中。

除了墓主人“秦景公”的棺槨外,考古學家還另外發現了總計186具“殉葬人”的“骨骸”,也就是說,一人死亡,竟需要186人為其“殉葬”,這是何等的殘忍呀。

不僅如此,除了考古上的發現以外,在歷史典籍的記載中,也有著諸多關於“殉葬”制度的記載。

據《史記·秦本紀》中的記載:“武元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成公三十九年,繆公卒,葬雍。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針虎,亦在從死之中。”

意思就是公元前678年,秦國當朝統治者秦武公去世後,有66個人為秦武公“殉葬”;而後到了公元前621年,秦國當朝統治者秦繆公,也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去世後,又有177人為秦穆公“殉葬”,就連當時的賢良臣子“奄息”、“仲行”、以及“針虎”等三人都一同被列入了“殉葬”名單之中。

這還僅僅只是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多封建王朝之一,其它的封建王朝或多或少也都存在著同樣的“殉葬制度”。

封建陋習中的“殉葬”有多可怕?淺談下“殉葬”制度的摒棄之旅

明英宗畫像

並且,即便是到了後世的明清時期,雖然中間也有一些帝王覺得太過於殘忍,下令禁止“殉葬制度”,但這種可怕的“殉葬陋習”卻始終未能被徹底摒棄。

好比如,《明史·本紀第十二·英宗後紀》中所記載的:“天順八年春正月己巳,大漸,遺詔罷宮妃殉葬。庚午,崩,年三十有八。二月乙未,上尊諡,廟號英宗,葬裕陵。”

意思就是在公元1464年正月,明英宗病重,深感自己可能不久於人世,又覺得“宮妃殉葬”的制度太過於殘忍,所以就提前擬好了一份遺詔,宣佈廢除“宮妃殉葬”的封建陋習。

然而,到了清朝初年, 這種可怕的“殉葬制度”又再次死灰復燃,而且十分盛行,好比如《清史稿》中所記載的清太祖努爾哈赤、以及多爾袞去世後,都有著諸多後宮嬪妃以及宮女為其“殉葬”。

另外,在今安徽歙縣現存的“棠樾牌坊群”當中,也有一些牌坊是清朝初年的地方官府,為鼓勵“殉葬”制度的推行,從而專門為已經殉葬的“婦女”所設。

據《清史稿本紀六》記載:“康熙十二年六月,禁八旗以奴僕殉葬。”

也就是說,清朝初年的“殉葬”之風,直到公元1673年六月,也就是清朝康熙皇帝執政十二年之後,才被康熙皇帝明令廢除,

封建陋習中的“殉葬”有多可怕?淺談下“殉葬”制度的摒棄之旅

描繪封建陋習“殉葬”的油畫作品局部

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封建時期會形成這種可怕的“殉葬”陋習,並屢禁不止呢?

至於封建時期為何會形成這種可怕的封建陋習,還屢禁不止,筆者個人認為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原始社會的產物,二是封建迷信糟粕的影響。

  • 先說這第一點:“原始社會的產物”

早在原始社會時期,也就是“新石器時代”的“母系氏族社會”時期,隨著部落擴張的速度越來越快,氏族部落之間爆發的戰爭也就越來越多,戰俘自然也就越來越多,怎麼處理這些戰俘,就成了當時最大的一個問題。

當然,大家就不要指望原始社會時期會出現什麼“優待俘虜”的案例了,受限於“生產力水平”的低下,可能他們連自己都照顧不好,就更不要說照顧這些敵對部落的“戰俘”了。

封建陋習中的“殉葬”有多可怕?淺談下“殉葬”制度的摒棄之旅

龍山文化博物館中的龍山文化亂葬坑

所以,根據考古學家們對於“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齊家文化”、以及“二里頭文化”等諸多“母系氏族社會”文化遺址的考古研究結果以及一些科學探索類的紀錄片資料來看。

在原始社會時期,這些戰俘的結局基本上都是十分悲慘的,在大多數時候都會被當做成祭祀儀式上的“祭品”來處理,從而達到原始人“獻祭英靈”或者是實現“宗教崇拜”的目的。

好比在“龍山文化”遺址所發現的一些處理戰俘的“葬坑”,也就是所謂“殺殉”的亂葬坑、以及奠基坑,這些證據足以證明“殉葬”早在原始社會時期就已經成形。

不過,此時的“殉葬”還並不能稱之為“制度”,只能說是原始人為了滿足“祭祀行為”或者減少“資源消耗”而演化出來的一種“行為”。

之後隨著生產力的逐漸提高,一些較大的部落開始統一戰線,形成聯盟,再經過一系列的兼併戰爭形成“國家”之後,出於提高生產力的需要,這些“戰俘”的待遇才隨之開始有了提高,最起碼不會再被當成祭品,而是演變成了“奴隸”,為封建主提供“生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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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迷信示意圖

  • 再來說說第二點:“封建迷信糟粕的影響”

既然有了奴隸,也就代表著已經形成了森嚴的等級體系,也就代表著封建主擁有對“奴隸”所有行為的“支配權”,包括但不限於“生命權”,這也就意味著在封建統治者的眼中,奴隸所呼吸的每一口空氣,可能都是封建主所賜予的。

正如亞里士多德曾在《政治學》中給奴隸所下的定義:任何人在本性上不屬於自己的人格而從屬於別人,則自然而為奴隸。

與此同時,國家體系形成了,“社會文明體系”也不能落下,自然也就開始了屬於它的發展進程,但是由於科技水平的落後,自然不可能會像如今的我們一樣,對一切事物都能有一個系統的解釋。

封建陋習中的“殉葬”有多可怕?淺談下“殉葬”制度的摒棄之旅

自然界雷電現象插圖

就好比自然界普遍存在的“雷電”現象,我們現代人都知道是因為“正負電荷”相互碰撞,從而產生的“放電現象”。

但是古代人不知道呀,他們只會覺得“雷電”太可怕了,憑自己的主觀臆測認為這一定是“雷公”發怒了。從而把這些離奇的事物統統歸結到了封建迷信中的神仙鬼怪身上。

至於人類“生命特徵的消失”也同樣是如此,古人都認為人在去世後並不會真正的死亡,而是去了“陰間”,是去了另外一個世界。

大家想呀,這些封建統治者在過習慣了奢侈的物質生活、以及妻妾成群、又有僕人伺候的舒服日子之後,他還會願意拋下一切,孑然一身的去往“另外一個世界嗎”?

自然是不會的!

古代陵墓修的那麼大,不就是這些帝王為了自己去世後還能有一個住著安逸又舒適的宮殿嗎,同理,在這些統治者的心目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些僕人以及妻妾所擁有的一切,甚至包括她們自己,都是自己所賜予的。

換句話來將,在這些封建統治者的心目中,這些妻妾以及僕人都是他們的“所有物”,自然也就應該與封建統治者一同去往另外一個世界。

所謂的“殉葬制度”也就由此而誕生。

同時,“殉葬”在封建時期“屢禁不止”的原因也就很明顯了,一些統治者認為“殉葬”太過於可怕殘忍而宣佈廢除,但是另外一些則不這麼認為,他們只會認為能在死後繼續享受和這個世界一樣的待遇才是最重要的。

歸根結底,其實還是受“封建迷信糟粕”的影響,導致這些統治者的思想產生扭曲罷了。

封建陋習中的“殉葬”有多可怕?淺談下“殉葬”制度的摒棄之旅

“科學”示意圖

又是什麼原因,讓封建陋習中可怕的“殉葬”制度被摒棄,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中呢?

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就是科學技術的進步,以及人類“自我認知進程”的加深。

  • 先來說說“科學技術的進步”

最直觀的,如果筆者現在問人類是怎麼來的,如果是你的話,你會怎麼回答?

相信不會再有人說人類是“神”創造出來的吧?

自十八世紀60年代第一次工業革命爆發後,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的發展,讓人類對自然界的瞭解更為深刻,原本無法解釋的絕大多數自然現象也都能用科學的手段來加以論證。

之後隨著“互聯網”的誕生,除了讓科技的發展更為迅速之外,更是讓很多人足不出戶,就能瞭解到大自然的運行原理。

封建時期遺留下來的一些封建迷信自然也就不攻自破,淪為了過去式,人們更不會去天真的認為去世後真的就能去往“另外一個世界”。

封建陋習中的“殉葬”有多可怕?淺談下“殉葬”制度的摒棄之旅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插圖

  • 再來講講“自我認知進程”的加深

所謂的“自我認知”,即“自我意識”,也就是人類對自己的行為、想法、以及人格價值的自我評估。

尤其是在現代“人皆生而平等”的人權思想潛移默化的影響下,人類的人權意識覺醒,對於自我價值的評估就更是與封建時期的自我認知有著翻天覆地的差別。

封建時期的人會認為“統治者”就是天,自己就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生死全由統治者一個人掌控。

所謂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即是這個理論的直觀體現。

反觀現代呢,先不說“陰間”既然還並未被證實是真正的存在,那也就是不存在,單純就法律條款上面的規定就容不得任何人去褻瀆,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也就是說,平白無故的,我幹嘛要追隨你去另一個世界呀,你說我是要去另外一個世界給你作伴,那我陪你去了之後,又有誰來給我作伴呢?這不明擺著開玩笑嗎?

還是那句話,“人皆生而平等”,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非法”剝奪別人的“合法生存權力”,不論在什麼時候,都理應是如此。

久而久之,封建陋習中那可怕的“殉葬”制度自然也就只會被“時代”所摒棄,徹底的湮滅在歷史的長河之中,與封建時期一樣,成了過去式。

迎接我們的,只會是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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