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坚持抓早抓小 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76人次

师宗:坚持抓早抓小 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76人次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踏实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来感谢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近日,师宗县某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工作推进不力被县纪委监委提醒谈话后感触颇深。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10月,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76人次,占“四种形态”的65%。

将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之一,制定下发《师宗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等形式,持续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遵规守纪意识。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学习通报文件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县纪委监委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做足功夫,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巡察、信访举报等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同时,强化沟通联系,将问题反馈给所在党委(党组),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严肃党内关系、净化政治生态的主体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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