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期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413、200413 證券簡稱:東旭光電、東旭B 公告編號:2019-098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9年11月20日,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對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公司部問詢函〔2019〕第171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於2019年11月22日之前就問詢函相關事項進行回覆。

收到問詢函後,公司對問詢函高度重視,針對問詢函中提及的事項,正積極組織公司內部相關人員和相關機構進行逐項落實、核查和組織回覆材料。鑑於問詢函涉及的工作量較大,且部分問題還需相關中介機構予以核查,為了保證本次回覆文件內容細緻、具體、準確、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回覆。公司將抓緊時間與相關各方進行溝通,預計於2019年11月25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問詢函的書面回覆材料,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2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