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通报!仪征这三人被处分

近年来,仪征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深入,现对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马集镇恒华村虚报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

2011年至2018年,马集镇恒华村村委会主任朱玉祥、时任党支部副书记赵巨昌、村委会副主任刘大兵、总账会计赵国云、妇女主任刘玉凤等5人,虚报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86326元,用于村组支出、使用村民账户虚报补贴的补偿等。周福军(恒华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玉祥先后负责补贴审核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2018年12月,朱玉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仪征市第二中学违规收取学生教辅资料费用问题

2014年至2017年,仪征市第二中学副校长任天明、吴清和、潘明勇在负责年级组教辅资料征订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向学生收取高于教辅资料折后价格费用合计65.4万余元,用于学校支出。时任校长贾万林同意上述违规收支费用并领取了相关补助,此外,贾万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贾万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天明、吴清和、潘明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仪镇香沟村党总支副书记贡长田违规保管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9年2月1日,时任香沟村党总支副书记、主办会计贡长田在发放本村万顷良田土地租金时,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擅自将村经济合作社账户730092元转存到其父亲个人账户(由贡长田保管使用)。2019年3月4日至6月28日,贡长田才陆续将上述730092元以及利息缴存到村经济合作社账户。2019年9月,贡长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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