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這10類藥物的使用要點你都掌握了嗎?|臨床“藥”點

慢性心力衰竭,這10類藥物的使用要點你都掌握了嗎?|臨床“藥”點

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療目標是改善臨床症狀和生活質量,預防或逆轉心臟重構,減少再住院,降低死亡率。對於射血分數降低的心力衰竭(HFrEF),常用的藥物包括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ACEI/ARB/ARNI、醛固酮受體拮抗劑等。慢性心力衰竭,这10类药物的使用要点你都掌握了吗?|临床“药”点

1利尿劑

★適應證:有液體瀦留證據的所有心衰患者均應給予利尿劑(Ⅰ,C)。

★禁忌證:①無液體瀦留的症狀及體徵;②痛風是噻嗪類利尿劑的禁忌證;③已知對某種利尿劑過敏或者存在不良反應;④託伐普坦禁忌證:低容量性低鈉血癥;對口渴不敏感或對口渴不能正常反應;與細胞色素P4503A4 強效抑制劑(依曲康唑、克拉黴素等)合用;無尿。

★起始:根據患者淤血癥狀和體徵、血壓及腎功能選擇起始劑量,根據患者對利尿劑的反應調整劑量,體重每天減輕0.5~1.0 kg為宜。

★維持:一旦症狀緩解、病情控制,即以最小有效劑量長期維持,並根據液體瀦留的情況隨時調整劑量。

★襻利尿劑:有明顯液體瀦留的患者,首選襻利尿劑:最常用呋塞米,托拉塞米、布美他尼口服生物利用度更高。

★噻嗪類利尿劑:僅適用於有輕度液體瀦留、伴有高血壓且腎功能正常的心衰患者。

★託伐普坦:對頑固性水腫或低鈉血癥者療效更顯著,推薦用於常規利尿劑治療效果不佳、有低鈉血癥或有腎功能損害傾向患者(Ⅱa,B)。

表1 常用利尿劑的劑量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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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CEI

★適應證:所有LVEF值下降的心衰患者,都必須且終生使用,除非有禁忌證或不能耐受(Ⅰ,A)。

★禁忌證:①使用ACEI曾發生血管神經性水腫(導致喉頭水腫);②妊娠婦女;③雙側腎動脈狹窄。

★滴定:儘早使用,從小劑量開始,逐漸遞增,每隔2周調整一次劑量,直至達到最大耐受劑量或目標劑量。

★維持:調整到最佳劑量後長期維持,避免突然停藥。

★腎功能:①血肌酐>221 μmol/L(2.5 mg/dl)或eGFR<30 ml•min-1•(1.73 m2)-1時慎用;②若血肌酐升高>30%應減量,升高>50%應停用。

★血鉀:①血鉀>5.0 mmol/L時慎用;②血鉀>5.5 mmol/L,應停用ACEI。

★症狀性低血壓(收縮壓<90 mmHg)和左心室流出道梗阻(如主動脈瓣狹窄、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患者慎用。

表2 ACEI類藥物的劑量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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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RB

★適應證:基本與ACEI相同,推薦用於不能耐受ACEI的HFrEF患者(Ⅰ,A);對因其他適應證已服用ARB的患者,如隨後發生HFrEF,可繼續服用ARB(Ⅱa,A)。

★禁忌證:除極少數可引起血管神經性水腫外,其餘同ACEI。

★滴定: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至目標劑量或可耐受的最大劑量。

表3 ARB類藥物的劑量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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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β受體阻滯劑

★適應證:結構性心臟病,伴LVEF下降的無症狀心衰患者,無論有無心肌梗死,均可應用。有症狀或曾經有症狀的NYHAⅡ~ Ⅲ級、LVEF下降、病情穩定的慢性心衰患者必須終生應用,除非有禁忌證或不能耐受(Ⅰ,A)。

★禁忌證:心原性休克、病態竇房結綜合徵、二度及以上房室傳導阻滯(無心臟起搏器)、心率<50次/分、低血壓(收縮壓<90 mmHg)、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期。

★滴定:起始劑量須小,每隔2~4周可調整劑量。

★維持:逐漸達到指南推薦的目標劑量或最大可耐受劑量(靜息心率降至60次/分左右),並長期使用。突然停藥會導致病情惡化。

★出現心動過緩(50~60次/分)和血壓偏低(收縮壓85~90 mmHg)的患者可減少劑量;嚴重心動過緩(<50次/分)、嚴重低血壓(收縮壓<85 mmHg)和休克患者應停用。

★心衰惡化:容量負荷加重,先增加利尿劑劑量,如無效或病情嚴重,β受阻滯劑應減量。出現明顯乏力時,需排除睡眠呼吸暫停、過度利尿或抑鬱等,若考慮與β受體阻滯劑應用或加量相關,則應減量。

★心動過緩和房室傳導阻滯:心率<50次/分,或出現二度及以上房室傳導阻滯時,應減量甚至停藥。

★低血壓:一般出現於首劑或加量的24~48 h內,處理同ACEI,若伴有低灌注的症狀,β受體阻滯劑應減量或停用,並重新評估患者的臨床情況。

表4 β受體阻滯劑的劑量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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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醛固酮受體拮抗劑

★適應證:LVEF≤35%、使用ACEI/ARB/ARNI和β受體阻滯劑治療後仍有症狀的HFrEF患者(Ⅰ,A);急性心肌梗死後且LVEF≤40%,有心衰症狀或合併糖尿病者(Ⅰ,B)。

★禁忌證:①肌酐>221 μmol/L(2.5 mg/dl)或eGFR<

30 ml•min-1•(1.73 m2)-1;②血鉀>5.0 mmol/L;③妊娠婦女。

★用法:螺內酯,初始劑量10~20 mg,1次/d,至少觀察2周後再加量,目標劑量20~40 mg,1次/d。依普利酮,初始劑量25 mg,1次/d,目標劑量50 mg,1次/d。

6 ARNI

★適應證:已用指南推薦劑量或達到ACEI/ARB最大耐受劑量後,收縮壓>95 mmHg,NYHA Ⅱ~Ⅲ級、仍有症狀的HFrEF患者,可用ARNI替代ACEI/ARB(Ⅰ,B)。

★禁忌證:①血管神經性水腫病史;②雙側腎動脈重度狹窄;③妊娠婦女、哺乳期婦女;④重度肝損害(Child-Pugh分級C級),膽汁性肝硬化和膽汁淤積;⑤對ARB或ARNI過敏。

★以下情況者須慎用:①血肌酐>221 μmol/L(2.5 mg/dl)或eGFR<30 ml•min-1•(1.73 m2)-1;②血鉀>5.4 mmol/L;③症狀性低血壓(收縮壓<95 mmHg)。

★用法:需小劑量開始,每2~4周劑量加倍,逐漸滴定至目標劑量。肝損傷、≥75歲患者起始劑量要小。

★腦啡肽酶抑制劑和ACEI聯用可能增加血管神經性水腫的風險,患者由服用ACEI/ARB轉為ARNI前血壓需穩定,並停用ACEI 36 h。

★起始治療和劑量調整後應監測血壓、腎功能和血鉀。

7SGLT2抑制劑

★適應證:推薦已使用指南推薦劑量ACEI/ARB、β受體阻滯劑及醛固酮受體拮抗劑或達到最大耐受劑量後,NYHA心功能Ⅱ~Ⅳ級、仍有症狀的HFrEF患者,加用達格列淨(10 mg、1次/d)(Ⅰ,B),以進一步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衰惡化風險。

★禁忌證:重度腎損害[eGFR低於30 ml•min-1•(1.73 m2)-1]、終末期腎病或需要透析的患者禁用。

8伊伐佈雷定

★適應證:NYHA心功能Ⅱ~ Ⅳ級、LVEF≤35%的竇性心律患者,合併以下情況之一可加用伊伐佈雷定:

①已使用ACEI/ARB/ARNI、β受體阻滯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β受體阻滯劑已達到目標劑量或最大耐受劑量,心率仍≥70次/分(Ⅱa,B);

②心率≥70次/分,對β受體阻滯劑禁忌或不能耐受者(Ⅱa,C)。

★禁忌證:①病態竇房結綜合徵、竇房傳導阻滯、二度及以上房室傳導阻滯、治療前靜息心率<60次/分;②血壓<90/50 mmHg;③急性失代償性心衰;④重度肝功能不全;⑤房顫/房撲;⑥依賴心房起搏。

★用法:起始劑量2.5 mg、2次/d,治療2周後,根據靜息心率調整劑量,使患者的靜息心率控制在60次/分左右,不宜低於55次/分,最大劑量7.5 mg、2次/d。

★老年、伴有室內傳導障礙的患者起始劑量要小。

9地高辛

★適應證:應用利尿劑、ACEI/ARB/ARNI、β受體阻滯劑和醛固酮受體拮抗劑,仍持續有症狀的HFrEF患者(Ⅱa,B)。

★禁忌證:①病態竇房結綜合徵、二度及以上房室傳導阻滯患者;②心肌梗死急性期(<24 h),尤其是有進行性心肌缺血者;③預激綜合徵伴房顫或心房撲動;④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

★用法:0.125~0.250 mg/d,老年、腎功能受損者、低體重患者可0.125 mg,1次/d或隔天1次,應監測地高辛血藥濃度,建議維持在0.5~0.9 μg/L。

★不良反應常出現於地高辛血藥濃度>2.0 μg/L時,也見於地高辛血藥濃度較低時,如合併低鉀血癥、低鎂血癥、心肌缺血、甲狀腺功能減退。

10血管擴張藥

★對於無法使用ACEI/ARB/ARNI的有症狀HFrEF患者,合用硝酸酯與肼屈嗪治療可能有助於改善症狀。

文獻索引:

[1] 張宇輝, 黃峻. 慢性心力衰竭基層診療指南(2019年). 中華全科醫師雜誌, 2019; 18(10): 936-947.

[2] 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心力衰竭學組, 中國醫師協會心力衰竭專業委員會中華心血管病雜誌編輯委員會. 中國心力衰竭診斷和治療指南2018. 中華心血管病雜誌, 2018, 46(10): 76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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