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三原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严管与厚爱的基本要求,实现减存量、遏增量,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真学真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三原县纪委监委将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与当前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周一例会学、周四夜校学、一周一考、会议提问等形式不断加压,将政治理论与纪检监察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深度融合,最终达到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的目的。深化“三转”,强化对“四种形态”科学内涵的整体把握和运用,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

强化日常监督,科学精准遏制增量。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通过听取汇报、日常检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2019年9-11月,由分管常委牵头,成立3个检查组深入30个村85户对“四支队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7条;成立5个检查组围绕2013年以来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83个,发现六大类问题,现正在着重运用第一、二种形态进行处置。

注重实践运用,精准处置讲求效果。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综合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根据三原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准确判断哪些该批评教育,哪些应当给予党纪轻处分,哪些应当给予党纪重处分,哪些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努力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力争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1-11月,运用四种形态共计67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52人次,占总比52.1%;第二种形态283人次,占总比41.9%;第三种形态22人次,占总比3.3%;第四种形态18人次,占总比2.7%。同时,大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根据被调查人的违纪情节、认错态度、是否配合组织调查等情况,做到既讲政治、又讲纪法,既讲高压震慑、又讲政策感化,力争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免责11件13人,减责5件6人。主动投案1件1人。

(三原县纪委监委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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