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制作审批权限一览表促执纪执法提质效

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制作了《县纪委监委贯彻执行〈规则〉〈规定〉有关事项审批权限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梳理审批报告事项24类61项,细化相关审批权限,明确执纪执法权限、责任、标准和程序,力促执纪执法过程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一览表》从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15项措施等7个方面对同级党委管理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同级党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以外人员的四级干部审批权限予以明确,梳理出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的8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的28项,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的17项,承办的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3项,其他审批事项5项。同时,对拟办单、转(交)办函、请示、呈批表、方案、预案、报告、函告书、通知书、处分决定等相关40余种文书签批权限进行规范,并对立案后使用的7项审查调查措施用不同颜色进行区分,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一览表》中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理、处分决定以及15项审查调查措施中的留置、冻结、查封、扣押、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方面列明条文依据,明确各项工作的办结时限,防止超时。

“制作《一览表》,执纪执法审批程序一目了然,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防止或减少一些低级性失误,这好比医生看病,每一环节都有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既便于纪检监察干部按单操作、依规履职,也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既方便快捷,又强化了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原县纪委监委 刘娟 耿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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