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給客,實為括戶,淺談東晉元帝夭折的新給客制度

引言:東晉太興四年五月,晉元帝司馬睿下詔推行新給客制度,試圖同豪強爭奪人口控制,但不幸夭折。那麼何為新給客制度,晉元帝在立國之初推行這一政策的原因是什麼?本文試圖簡單闡述這一政策的來龍去脈。

一、給客制度的由來和發展

歷史上的給客制度首創於三國時期,它是為維護門閥權貴利益所推行的制度,魏蜀吳三國,從本質上來說都是在士族和豪強的支持下建立起來的。建國之初,為了保證士族官員的的利益,曹魏實行了一套賞賜土地、耕牛以及勞動人手的制度,“將士絕無後者……授土田,官給耕牛”,“公卿嘗並賜沒入生口”,華歆一次性得到曹丕賞賜的“奴婢五十人”,滿寵也獲得曹睿的“四十頃”土地賞賜。呂蒙破曹兵取廬江,孫權為嘉獎呂蒙,即“賜尋陽屯田六百人,官屬三十人”給呂蒙;大將潘璋死後,“賜田宅,復客五十家”。至三國後期,給客制度正式形成,“魏氏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數各有差,自後小人憚役,多樂為之,貴勢之門動有百數。”

到了西晉時期,給客制度進一步發展,當時政府明確規定允許各級官吏按照品級佔田,而且對他們不課田、不課稅役。此外,官吏還可以根據官品的高低,蔭他們的親屬,並可蔭人以為衣食客、佃客的制度。

“各以品之高卑蔭其親屬,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國賓、先賢之後及士人子孫亦如此。而又得蔭人以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及舉輦、跡禽…一人。其應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無過五十戶,第三品十戶,第四品七戶,第五品五戶,第六品三戶,第七品二戶,第八品、第九品一戶。”

西晉的給客制度,其出發點完全是為了維護士族地主的利益,使得官吏及其宗族變成一個可以不納稅不服役的階級。通過“給”和“賜”,這些人口就從國家戶口冊中分割出去成為士族豪強的人口,他們向士族豪強繳納而不是向國家政權繳納租稅。它進一步刺激了封建依附關係的發展,士族門閥家族為了填補其莊園勞動人手的不足,到處招募佃客。由於私家佃客可以免除徭役,使得大量國家的屯田客紛紛逃亡去做私家的佃客,這些佃客,既有國家賞賜和蔭封繼承的合法佃客,更多的則是超出政府規定數額之外的大量隱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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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時期封建主的士族莊園磚畫塢

這些衣食客、佃客沒有自己獨立的戶籍,統一標註在地主家,史稱“注家籍”,與稅役不發生直接聯繫,不承擔官方的稅役,導致國家直接控制的人口大大減少。

二、東晉新給客制度的出臺

西晉自晉武帝司馬炎死後,由於繼任皇帝痴呆,皇后賈南風弄權,引起八王之亂,繼而引發了五胡亂華,北方中原大亂,西晉二帝相繼被少數民族政權俘虜,西晉滅亡。

本來按照司馬睿的旁系宗室身份,終身是跟皇位無緣的,然而由於王導兄弟等人的支持和刻意包裝,毫無政治基礎的司馬睿得以登上帝位,在江南重建晉國,是為晉元帝。正是由於司馬睿的先天不足,使得東晉王朝的政治結構一開始便“畸形”,王氏兄弟二人,王導任宰相、王敦手握軍權,“王與馬,共天下”便是當時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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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元帝司馬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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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與馬,共天下

北方大亂導致大量的北方流民南遷,但是與北人大量南遷相悖離的是,東晉政府直接控制的人口數量並未得到顯著增加。大量南遷流民由於士族豪強的引誘,紛紛成為他們的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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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時期北民南遷圖

“時百姓遭難,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為客”。

對於空有皇位,但卻無權無兵的晉元帝而言,沒有足夠的人口基數,中央政府就沒有足夠的稅役和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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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十六國形勢圖

東晉立國後不久,晉元帝和王導、王敦的矛盾開始加劇。由於當時東晉政府的主要軍隊掌握在王敦手中,為了對付手握重兵的王敦,晉元帝必須要有自己所控制的軍隊。太興四年,司馬睿以戴淵為徵西將軍、都督司兗豫並雍冀六州諸軍事、司州刺史,鎮合肥;以劉隗為鎮北將軍、都督青徐幽平四州諸軍事、青州刺史,鎮淮陰;這兩個軍府的建立,需要大量的兵源,然而因江南地區開發時間較短,土著居民較少,從當地募集士兵顯得不太現實。因此,從流民當中募集兵員就成為最切實可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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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導

鑑於當時大量流民依附士族豪強的實際情況,太興四年(321年)五月,晉元帝司馬睿下詔“以流民失籍,使條名上有司,為給客制度”。

“昔漢二祖及魏武皆免良人,武帝時涼州覆敗,諸為奴婢亦皆復籍,此累代成規也,其免中州良人遭難為楊州諸郡僮客者,以備徵役”。

其大致意思是說,漢魏西晉朝廷赦免由良人淪為奴婢者,是那時候的“成規”,東晉要效仿前代的成規,放免中州流民淪為揚州諸郡大族的奴僮和和佃客的人,使之服兵役。而為了不引起佔有大量流民佃客的士族豪強的反感,晉元帝在詔書中還就給客的戶數在西晉原有的基礎上進行了提高。

“都下人多為諸王公左右佃客、典計、衣食客之類,皆無課役。官品第一第二佃客無過四十戶,第三品三十五戶,第四品三十戶,第五品二十五戶,第六品二十戶,第七品十五戶,第八品十戶,第九品五戶。其佃谷皆與大家量分,其典計,官品第一第二置三人,第三第四置二人,第五第六及公府參軍一人,皆通在佃客數中,官品第六已上並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二人,第九品及輿輦一人,客皆注家籍。”

從東晉的新給客制度可以看出,東晉的門閥豪強們可以蔭庇佃客的數量較西晉大大增加,從側面上也說明了因戰亂原因導致了大量流民淪為佃客的現象十分嚴重,士族豪強們大多佔有大量的佃客,因此晉元帝不得不從法令上擴大他們佔有佃客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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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士族生活圖

東晉出臺新給客制度的最終目的是蒐括隱戶,以增強政府的實力,根據規定,豪強們必須把他們的佃客“條名上有司”,也就是要像政府申報他們佔有佃客的人名和數量。對那些佔有佃客未達到給客制度規定數額的官員,政府並不給他們補足,而對那些佔有大量佃客的士族,政府就會依照規定的數額進行“注家籍”,承認他們為合法的蔭戶,超出數額的那些佃客就變成了國家控制的人口。這種做法,後人也稱之為檢籍或者括戶。而根據詔書的意思,晉元帝除了想搜檢大族中的超額佃客外,還希望通過釋放南北大族擁有的原為流民的奴隸,用來補充軍隊的兵源。

“帝以劉隗為鎮北將軍,戴若思為徵西將軍,悉發揚州奴為兵”。

三、新給客制度的夭折

然而,晉元帝的新給客制度剛推行未久就被迫夭折,永昌元年(322年),王敦以誅殺劉隗的名義在武昌起兵,其藉口便是劉隗在當地實行免良人奴為軍造成百姓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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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敦

“ 免良人奴,自為惠澤。自可使其大田,以充倉廩,今便割配,皆充隗軍;……而更充徵役,復依舊名,普取出客,從來久遠,經涉年載……百姓哀憤,怨聲盈路”。

王敦起兵後不久,便攻入健康,殺掉了司馬睿的親信戴淵、刁協等人,劉隗被迫投奔後趙石勒。司馬睿被迫任命王敦為丞相,江州牧,進爵武昌郡公。不久後,晉元帝病逝,在這場同王氏兄弟的鬥爭中以司馬睿的失敗而結束,新給客制度也隨之夭折。

四、後記

晉元帝病逝後,明帝即位,被迫下詔王敦入朝輔政,王敦移師當塗,以王導為司徒,自領揚州牧。太寧二年(324年)明帝下令討伐王敦,王敦任命兄長王含為元帥,率軍三萬進攻建康,明帝親自率領軍隊進行抵抗。不久後,王敦因病逝世,其部將被陸續擊敗,王敦之亂得以平定,死後被戮屍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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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流民、奴客為主的東晉北府兵

儘管新給客制度隨著晉元帝的死亡而夭折,但他的這些做法卻給後代帝王提供了借鑑和參考。此後,東晉政府陸續通過實行土斷、編籍、度田稅米等措施,加強了東晉的軍事力量和經濟收入,而數十年後謝安在淝水之戰中賴以取勝的北府兵也正是以流民、奴客為主,這或許也是晉元帝新給客制度帶來的後續影響。

《晉書•元帝紀》

《晉書•食貨志》

《晉書•王敦傳》

《南齊書•州郡志》

《隋書•食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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