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在校跑步和同學相撞導致膝蓋骨折,住院費2萬多,對方家長閉口不談費用分擔怎麼辦?

垂柳617


看到題主女兒在學校因跑步時和同學相接導致骨折並住院,前後花了2萬多,對方家長竟然閉口不談費用分擔的問題,我知道你現在肯定非常著急,怎麼辦呢?下面我給你一些建議供參考。

第一,不知道題主是否給孩子在學校裡辦了學平險,下面我說說這個保險。

一般學校裡都會給學生買團體意外險,簡稱學平險,裡面包括意外傷害險和意外傷害醫療險。即若學生因為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或因意外導致傷殘或死亡才能報銷。如果題主給女兒辦了學平險,你可以找學校具體負責人,看看這保險怎樣報銷。另外,還可以考慮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這個險種可以在學校辦,也可以自己家裡給小孩辦。如果你兩種保險辦了其中任何一個,孩子這次受傷住院,保險公司都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給報銷住院費。

第二,如果上面兩種保險都沒有給孩子辦,就需要通過學校來協調解決住院費分攤的問題。

因為孩子受傷地點是發生在學校內,因此,在協調解決孩子住院醫療費用時,就需要學校參與,還有當事學生雙方家長。對於題主來講,這事你得優先找學校去協商,學校召集兩個家庭在一起,三方開一個協商會,看最終是否能達成協商解決的方案。一般來說,學校會主動解決事情,否則,一但學校置之不理,且受傷學生又沒有上過保險,費用報銷就成了問題,受傷學生家庭不可能全部承擔。

第三,如果學校不積極出面協商解決,且造成題主女兒骨折的學生家長也不過問,或者找其協商對方不理不睬,你就可以聘請律師打官司了。

儘管打官司大家都不情願,但是為了保護受傷孩子和其家庭的合法權益,在沒有辦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受傷學生家長只能聘請律師將學校和當事孩子家長告上法庭。但是家長一定要注意收集證據,如孩子在學校受傷時的證人證言,學校的監控錄像,醫生的診斷證明和住院治療的收費單據等。當證據收集齊備,就可以和律師來共同商量看這個官司怎樣打了。根據律師的經驗來看,在正式提起訴訟前,應該會找學校方和當事學生家長面談,看看能否解決問題,如果不能就立刻起訴。

結束語:學生在學校意外受傷,尤其造成腿骨折,這本身並不是小事,因為需要較長時間的康復,還要考慮到是否會留下後遺症,更要考慮到孩子的精神傷害,因住院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與學業等因素。所以,不管是律師出面去與當事方溝通,還是後期協商無果打官司,都需要把細節考慮清楚。


寒石冷月


我是小學老師,我來談談這個問題。

孩子因為在校跑步和同學相撞導致膝蓋骨折,這真是意外之災,誰也無法預料和避免。我們小學裡面,可以說每年都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既然是在學校出現的事情,家長不要著急,一定要心平氣和地先找孩子的班主任反映情況,切記不要奔著興師問罪的態度去,這樣容易把情況搞糟。

自己孩子受傷了,家長覺得心疼,這是可以理解的。孩子遭罪了,也花錢了,但是不要因此就覺得理直氣壯,說話不講究方式,給人得理不饒人的感覺。

要說話講究點方式,讓老師覺得你很有素質,願意趕緊給你解決問題,會站在你的角度去考慮問題,那麼你的問題就好解決多了。

(此圖來源於網路。這就是校方責任險保單)

作為受傷一方家長,你不要直接去找對方家長,一定要通過班主任和學校,三方坐在一起來商談這個問題。

一般現在學校都給學生們入了“校方責任險”,這個前提是校方得有責任才可以給報銷一部分藥費,既然在學校出現了事故,學校怎麼也不能說一點責任也沒有吧,如果牽強點,可以說學校沒有盡到很好的教育孩子們的義務,出現了磕碰,校方責任險是可以報一部分藥費的。全國各小學基本都入著這個校方責任險呢。所以首先考慮保險可以報銷一部分費用。

有的家庭還給孩子入了學平險,不過不知道保險是不是可以兩種都給報銷,這需要家長諮詢保險公司,如果兩個保險都給報,那麼就能報銷很大一部分費用了。

既然孩子們是意外相撞,所以責任在孩子雙方,不能說你家孩子受傷了,就把責任全部推給對方。

三方可以進行協商,除了校方責<strong>任險和學平險所報的部分,對方家長要承擔剩餘部分的一半,受傷這方也要負擔剩餘部分的一半。你要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對方,容易把事情搞砸,人家一分錢也不會出,事情也就被動了。就像你所說的那樣閉口不談責任分擔。

總共藥費才兩萬多,除去保險報銷的,剩餘兩家承擔也沒有多少,對方家長接受的可能很大。

如果你把責任全部推給對方,這是就不好解決了。既然是意外,兩孩子都有錯在裡面,我覺得均攤剩餘部分很好,這樣大家都可以接受。

如果就是遇到不講理的,均攤也不接受,老師也幫助你解決不了,沒有好的辦法,你只有起訴這條路可走了。打官司本來就是兩敗俱傷的事,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走訴訟這條路。我不太支持走這條道路,即使官司打贏了,執行還是個問題,孩子們還是同學,又何必把關係搞的那麼糟糕呢。

我覺得走協商的道路最好!態度一定要溫和,不要盛氣凌人,那樣有理也變沒理,對於解決問題沒有任何好處。有商有量地把問題解決了,對於彼此都有好處,起訴到法院打官司,兩敗俱傷,費時間還浪費金錢,

這是我一點看法,手機前的法律專業人士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家長朋友們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留言分享下您的觀點吧!


心中百合靜靜開


律師費,車馬費,誤工費等等,所有都加起來也得小一萬了,所以說這錢你就是要到了,也一點都補償不了,還耗費了大筆的精力,孩子以後在學校也難免會被人議論。我小的時候學跳舞,被別的小朋友踩了一腳,踝骨骨折了,打了一個多月的石膏,記得當年家裡也不富裕,就是那種哭著想吃魚都吃不到的那種,這錢也是家裡面自己承擔了。三歲看八十,不要讓孩子學到這種不好的風氣,否則老了的話就可能是新聞上那些出點兒意外事故就到處找責任方賠錢的事。


讀讀書看看報喝喝茶


跑步相撞?有責任認定嗎?沒有就是同責,對方為什麼要賠錢,就因為你的孩子骨折了,對方沒骨折?


陣陣雨十六歲


這事是挺鬧心的,而且感覺家長能這樣問,說明不是那種動輒就用“大鬧”解決問題的人。不過,很遺憾,有時臉皮薄的碰上臉皮厚的,難免會吃虧。

1. 說說我家孩子的經歷

兒子上幼稚園中班的時候,我們孩子日本。一次在園玩耍的時候,被小朋友從後面推倒,腕部骨折。

日本幼稚園的處理辦法分三步:1.園方道歉,因為沒有看護好孩子;2.肇事孩子道歉,因為造成了傷害;3.保險賠償。

順便說一句,兒子檢查治療是免費的,因為我們有醫保。而幼稚園的保險賠償屬於意外保險一類的。

所以,整件事情的解決,沒有糾紛,沒有不愉快。雖然恨心疼,可孩子們之間的打鬧不是故意傷害,沒辦法追究。

2. 感受

發生這類事情,肯定生氣心疼,再碰上其他不懂事的家長,那就更不愉快了。所以,我覺得日本幼稚園的做法很好,道義上讓肇事孩子道歉,經濟上走保險。這樣沒有扯皮,也不會讓兩個家庭針鋒相對,發生矛盾的機會就小了很多。

女兒小學的同學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不過那個小男孩是自己不慎從單槓上掉下來的,摔得胳膊骨折。依然是走保險,似乎家長們都沒有想過找學校的麻煩。

還有一次,女兒和同學迎面撞在一起,那同學比她矮,所以對方腦門正好撞在女兒的鼻樑上,腫了好幾天,我直擔心不會把鼻樑撞斷了吧。不過這事也沒去找任何人,自己養好了就算了。

所以,孩子們之間的碰撞受傷,有時真是難免,也沒法細究。

3. 建議

其實談不上建議,因為我也沒有在國內處理類似事件的經歷。

如果對方裝傻,那你就自己提出費用問題。特別是可以讓學校協調並提出,事情發生在校內,學校也應當承擔起相應的責任。不要因為愛面子或是其他顧慮什麼都不說,要不然,這事恐怕會壓在你心裡很久。更何況,現在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不說,有人就假裝不知道。

如果對方表示不同意,是不是可以請律師去溝通,做出要打官司的姿態。讓對方明白,你們不打算善罷甘休了。畢竟,上法庭誰都不願意,費時費力。

總之,還是建議合理溝通,態度堅定。不管如何處理,不要進一步給孩子的心理增加負擔。希望孩子早日恢復健康。


木橋故事


學生之間發生傷害事故,涉及到費用賠償,首先就是事實認定的問題,這當然由學校為主要方。關於費用賠償或者分擔,主要的方式是通過學校牽頭,讓雙方家長面對面商談,學校從中協調。如果協商不成,只能走司法渠道了。

首先是調查事實責任認定,學校要詳細瞭解事情發生的經過,對主要責任方和次要責任方給予初步認定,這樣便於接下來對雙方家長的調解。如果學生受傷比較嚴重,學校還應該報警,讓警方介入。

其次是責任認定之後,學校應該主動協調雙方家長,進行調解。學校充當中間人的角色。學校還可以找雙方家長對熟悉的,且有一定威信的人參與調解,成功率會更高一些。

這個事件,是跑步相撞,屬於意外事件,治療費2萬元,應該由雙方家長共同承擔。但是,對方家長閉口不談,這肯定是不行的。學校應該把受傷孩子家長的意見告知對方,並告知校方的意見。如果對方不接受,可以繼續商談。

第三,如果經過學校工作,對方仍然不願承擔,這時候只能走司法渠道。先由警方進行調解,如果還是調解不成,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讓法庭來主持公道了。

另外,一般學生都是購買學生險的,現在這一塊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學校統一代購,那麼家長準備好相關資料,要求學校報保險公司理賠。另一種是自己自行購買,那麼準備好資料,直接遞交給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以上就是對於學生在校受傷給家長的建議,如果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留言,筆者會及時跟進。


當代師說


去法院,讓法官判決。總之我不喜歡出點事故就都賴別人的做法。對方也多半怕你獅子大開口。


金匱橋護橋員


孩子跑步相撞,只要不是對方故意,應該屬於意外。你的孩子膝蓋骨折花錢了,對方的孩子是否受傷也有花費。孩子入學都有醫療保險,其實除去醫療保險報銷你也花不了多少錢。你的孩子發生意外很同情,但要求對方給你孩子的意外分擔醫療費的做法不合情理法。


新疆很美


現在人的維權意識強了,孩子跟同學相撞導致膝蓋骨骨折,住院費2萬多,怎麼辦?對方家長閉口不提,你們也只好主動找對方協商,同時也可以請學校一起參與作證。

雙方能協商下來最好,協商不下來,那你只好去起訴對方。估計學校操場也不會有監控,不太可能有相關影像記錄,責任很難定,即便是起訴到法院,最後還是會讓雙方坐下來協商解決,或者法院根據雙方的述說拿出一個推定判斷,判對方賠多少錢。

說到這裡,我倒是想起我自己,高中的時候也是因為冬天早上跑操,跟同學相撞,結果一頭栽下去,一顆大門牙撞松,人中旁邊還有一條豁口,在校醫處縫了三針。豁口現在不細看倒是看不出來,問題是門牙一直都是我痛苦的地方。這些年鬆動得越來越厲害,已經到了隨時準備離我而去的程度了。當年自然也不懂得找誰算賬,那時候也沒有這個說法,校醫也是糊塗,當年也沒有讓我去牙醫那兒做個固齒,多年來因為這顆一直搖擺不定礙事的門牙,為了保護它不再受傷害,錯失了好多美食。如今要去拔牙再裝牙,口腔醫院一打聽,大概也要一萬塊,醫生建議說再等等,等它自然掉,可是我明顯感覺到它已經越來越礙事了。

之所以說這件事,我是想告訴大家,學生在學校裡,同學們之間碰碰擦擦是常事,尤其是在運動的時候,這時候就要特別注意好保護自己,儘量避免這樣的傷害出現。一旦發生,真的對誰都不好,也不完全是靠錢能解決得了的事。

所以,題主所說的問題,能協商就協商,不能協商,即便是起訴,最後還是會走到協商的路子上去,不過是到法院協商,畢竟這不是什麼大事件,對方也不是犯罪,法院也只能調解。只是,孩子受苦了,以後還要保護好自己的膝蓋。


蘇小妮


在學校與同學相撞至傷,不是一摡都有賠償,而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自行跑步,對方和你是迎面相撞,嚴格講雙方都有責任,誰的責任大,還要看案發祥情;如你正常跑,對方突然從後面或左右撞倒你,你自然防不勝防,對方應負主要責任;如你從後面或左右撞了正常行走的人,而自己跌傷,基夲自行負責,因為人家正常行走,你是跑步行走,風險係數高,理應注意防範。如是學校組織跑步,你和人家相撞,跌傷,學校也有責任,三方協商解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