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山當鄉村醫生我放心


在文山當鄉村醫生我放心


在文山當鄉村醫生我放心

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鄉村醫生

全部簽訂勞動合同

基本工資

原則上不得低於1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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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是醫療衛生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保障農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為進一步規範鄉村醫生管理,提高鄉村醫生待遇,文山州採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退出保障機制

結合實際制定了《文山州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明確了鄉村醫生退出保障機制,對於按規定辦理正常退出手續的鄉村醫生,其一次性退出補助以退出當月所領的崗位固定補貼為基數計發。資金由州、縣(市)財政共同解決,其中州級財政承擔應補數的20%,縣(市)級財政承擔應補數的80%。

全面實施鄉村醫生鄉管村用

從2019年起,全州鄉村醫生逐步納入鄉鎮衛生院臨聘人員管理,與鄉鎮衛生院簽訂勞動合同的鄉村醫生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原則上,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鄉村醫生,全部簽訂勞動合同,年齡在45週歲以上的鄉村醫生,根據鄉村醫生個人意願選擇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鄉村醫生,由用人單位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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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鄉村醫生基本待遇

實行一體化管理的鄉村醫生,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績效工資等部分組成。其中基本工資實行分級核算支付,由地方政府予以補助。按照《雲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與核算辦法》,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中列支,原則上不得低於1200元/月;崗位補貼來源於各級財政每月固定補助部分,不計入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來源於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業務收入部分(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根據考核結果定期兌現。扣除須由鄉村醫生本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後,支付鄉村醫生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拓寬鄉村醫生職業發展前景

按照《雲南省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指導意見》,鄉鎮衛生院在編制和核準的崗位總量招聘衛生技術人員時,可通過考核招聘的方式優先招聘取得執業助理醫師的鄉村醫生,通過直接聘用的方式優先招聘具有執業醫師資格5年以上臨床實踐經驗豐富的鄉村醫生,吸引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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