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業主簽名使用物業維修資金 物業被判公開賠禮道歉

偽造業主簽名使用物業維修資金,還是2次!近日,長沙陽光100國際新城不少人都得知了業主秦先生狀告物業公司並勝訴的消息。原來,秦先生髮現湖南陽光壹佰物業公司之前使用物業維修資金的業主簽名表裡,有2個都不是自己的親筆簽名,因此狀告物業公司侵犯了其姓名權。日前,嶽麓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物業公司公開賠禮道歉。

2019年6月,秦先生向長沙市住建局申請了所在小區陽光100國際新城在2013年到2015年期間,個人物業維修資金四次使用情況的信息公開。秦先生核對簽名表時發現,有三份均有自己的簽名和同意,其中一次為代簽。不過,他自己從來沒有在這幾份簽名表中籤過字或授權別人代簽,他懷疑是物業公司偽造了自己的簽名。為此,今年10月份,秦先生一紙訴狀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業公司停止侵害自己的姓名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在小區內公開賠禮道歉,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法院審理查明,湖南陽光壹佰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從2004年起至今為該小區提供物業服務,曾四次向長沙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申請使用物業維修資金對該小區1-88棟3單元電梯進行維修,並提交了相關資料。在《業主簽名表》中有填報單位承諾:所提供的簽字等信息真實有效,如不屬實,由填報單位承擔法律責任,並加蓋了公章。經審核後,長沙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同意從維修資金繳存戶中提取使用。

不過,後經查實,2013年和2015年的兩份《業主簽名表》中,秦先生的簽名均不是其本人所寫,物業公司侵權事實成立。最終,法院判決陽光壹佰物業在該小區內公開向秦先生賠禮道歉。(記者 孫佔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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