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護一方人民健康 四川率先出臺並施行中醫藥地方性法規

2019年12月1日,新修訂的《四川省中醫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全票贊成通過了新修訂的《四川省中醫藥條例》。四川是繼今年10月全國中醫藥大會後全國率先出臺中醫藥地方性法規並正式施行的省份。

《條例》分為總則、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與發展、傳承與創新、保障與促進、法律責任、附則,共7章61條。《條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為遵循,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中醫藥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批示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堅持中西醫並重,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傳承精華,守正創新川派中醫藥,在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獨特作用,繼續深化中醫藥事業、產業、文化“三位一體”高質量發展的“四川模式”,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等方面,作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創新設計。

在中醫藥服務方面,《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堅持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統籌中醫藥區域發展佈局,健全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相結合的中醫藥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適應中醫藥行業特點的分級診療、醫療聯合體、應急救治、重大疾病防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重點領域的機制。

在產業發展方面,《條例》提出培育知名品種品牌,推動川產道地中藥材發展。支持中藥生產企業裝備升級、技術集成和工藝創新。建立中藥材生產流通全過程質量管理和追溯體系,保障中藥材質量安全。支持研發中藥新藥和中藥院內製劑調劑。推動中醫藥與健康旅遊文化等產業融合發展。將中藥材產業發展與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相結合,納入區域鄉村特色產業規劃,支持開展區域中醫藥合作。

在文化傳承方面,《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中醫藥宣傳工作機制,明確每年10月22日世界傳統醫藥日為四川省中醫藥宣傳日。加強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的總結傳承。強化川派中醫藥保護和傳承。明確建立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和機制,培養事業、產業等多層次人才,創新師承教育。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中醫藥文化海外傳播。

《條例》還在保障支撐方面作出了相關規定,明確要完善管理體制和政策機制,加強政府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設立發展中醫藥專項資金並擴大應用範圍,鼓勵知識產權保護與轉化,建立中醫藥統計監測、績效評估和監督考核等制度,加強中醫藥信息化建設,促進少數民族醫藥發展等。

下一步,四川省將把《條例》貫徹落實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省中醫藥系統的一項重點工作,大力開展宣傳貫徹活動,落實政府部門相關責任,加強指導督導,促進相關規定和機制落地落實,讓《條例》切實保障和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保護人民健康。

王文憑 本報記者 侯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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