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法院執行局長的花樣腐敗

果不其然,在“意思”之後,肖學軍在執行分配上,肖某述比其他債權人多分了3%至5%


汪雲
身為法院執行局一把手的肖學軍本應恪守廉潔司法底線,卻動起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心思,濫用執行權力,踐踏法律,把執行工作作為撈取私利的工具,收受他人財物。
據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檢察院指控:2009年初至2018年5月,被告人肖學軍在擔任湖南省婁底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副調研員期間,利用其管理執行案件及其他職務上的便利,收受案件當事人及請託人所送的現金137.2萬元(人民幣,下同),為案件當事人或請託人謀取利益,並將所得的贓款用於日常開支及存入其妹妹肖某華在長沙銀行的賬戶上。2019年6月27日,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肖學軍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137.2萬元,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對當事人所求來者不拒
2008年,肖某述、劉某吉向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與婁底市心悅大酒店負責人嚴某金之間的借貸糾紛一案,其中肖某述申請強制執行標的為340餘萬元,劉某吉申請強制執行標的為90餘萬元,而當時嚴某金被申請執行的債務多達5000餘萬元。
2009年5月份的一天,肖學軍打電話給肖某述,說其母親去世,要肖某述準備萬把塊錢的鞭炮和幾萬塊錢。肖某述聽後立馬買了8000元的鞭炮和9萬元送給了肖學軍。肖某述為何對肖學軍的所求馬首是瞻,只因當時其申請心悅大酒店的執行案件在婁底中院,很多事情都需要這位執行局長關照。果不其然,在意思之後,肖學軍在執行分配上,肖某述比其他債權人多分了3%至5%。

2010年10月,某銀行婁底分行向婁底市中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湖南樂樂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樂藥業公司)的資產,當時樂樂藥業公司共涉及執行案件186件,參與分配標的10357.39萬元,而樂樂藥業公司的產權及財產合計僅4178萬元,實際可分配的財產為3192.68萬元。2011年1月底的一天,樂樂藥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顏某為了求得肖學軍在債權分配時將其子公司天天科技、餐飲和房地產公司的債權納入分配範圍,並適當提高這些債權的分配比例等方面的關照,來到婁底中級法院肖學軍的辦公室,送其10萬元,肖客套一番便予以收下。2011年7月21日,在肖的提議下,最終將天天科技、餐飲和房地產公司等普通債權均納入此次執行分配範圍,且分配比例為20.35%。
2015年,劉某江、湖南大鈞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鈞公司)等債權人均向婁底中院申請對婁底市華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騰公司)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華騰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肖某祥及委託代理人王某光多次找到肖,請求肖出面協調,不要拍賣華騰公司的土地和延長該公司的還款期限和減免利息,肖表示同意。離開時,肖某祥將事先準備好的裝有4條和天下香菸和現金5萬元的禮品袋放到肖駕駛的車內,肖予以收受。在婁底中院執行局按照執行程序對華騰公司被查封的土地進行評估拍賣第一次沒有成功後,肖多次組織案件當事人協調,最終該案多方當事人簽訂和解協議,達成執行和解。

2017年5月,龔某龍向婁底中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經婁底中院裁定凍結了湖南金鼎集團、湖南中茂城房地產公司(以下簡稱中茂公司)、漣源市伏口鎮謝家衝煤礦以及邱某雄等人1.6億元的財物,並查封了中茂公司開發的位於長沙的紅星中茂商業廣場的系列房產,總價值近40億元。後金鼎集團總裁李某雄得知其下屬周某福與肖熟悉後,遂委託周某福找肖幫忙解除超額查封的資產。肖學軍隨即組織執行局召開局務會集體研究,2017年6月27日,婁底中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到長沙解除了對中茂公司大量商鋪的查封。2017年7月13日,周某福為感謝肖的幫助,從其收取中茂公司20萬元的費用中支取現金10萬元送給了肖。
司法拍賣也能分羹
2010年底的一天,婁底富貴門拍賣公司實際控制人曾某得知某某藥業公司的資產在婁底中院的主持下進行司法拍賣,便請肖幫忙給法院司法技術室打招呼,幫其承攬該筆拍賣業務。後婁底中級法院司法技術室確定以婁底富貴門拍賣公司為主與婁底市拍賣公司聯合拍賣。在第一輪拍賣流拍後,曾某再次找到肖,請肖幫忙找人拍下該資產。在肖學軍協調及中院執行局研究下,在第一輪拍賣底價的基礎上整體降價並進行第二次拍賣,最終由湖南湘中實業有限公司以4178萬元價格中標。“吃水不忘挖井人”,2011年1月底的一天,曾某為感謝肖學軍幫忙使其拍賣成交,並求得以後其繼續關照,來到肖學軍的辦公室,送其10萬元,肖學軍客氣了幾句就收下了。

奔波協調酬勞豐厚
2013年3月29日,經婁底中級法院一審和湖南省高級法院終審判決由湖南康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康公司)支付王某輝投資款及投資補償款共計3000萬元及相關費用。
2013年7月30日,王某輝向婁底中院申請強制執行康康公司位於長沙的財產。但由於康康公司的財產處置權已交給長沙中級法院,致婁底中級法院無實際可以執行的財產。其間,應王某輝的請求,肖學軍多次到長沙中級法院和湖南省高院協調,請求長沙中級法院將執行餘款交由婁底中級法院分配。肖學軍等人在多次與長沙中級法院協調無果後,遂向湖南省高級法院報告請求協調執行,之後長沙中級法院將康康公司的執行款3000餘萬元匯入婁底中級法院,王某輝便從婁底中級法院執行局領取到執行標的款3022.86萬元。2014年5月底的一個晚上,王某輝為了感謝自己的這位大恩人肖學軍的幫助和繼續執行餘款,在婁底市供水大樓隔壁茶樓喝茶後,從其車內拿出10萬元現金送給肖學軍,肖學軍客氣幾句便收下了。
2013年2月25日,彭某軍向婁底中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與吳某義的經濟糾紛一案,該案執行標的1335萬元及利息。同年6月3日,婁底中級法院裁定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吳某義的銀行存款1700萬元或查封、扣押凍結其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貴州省六枝特區人民法院已因其他案件凍結了吳某義在貴州路鑫喜義工礦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權並予以拍賣,成交價為1862萬元。彭某軍獲悉該消息便到貴州六枝特區法院要求參與執行款的分配未果後,遂找到案件承辦人劉某星和肖學軍,請求二人幫忙想辦法。

肖學軍等人通過湖南省高級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出面和貴州省高級法院、六盤水市中級法院、六枝特區法院協調形成紀要,貴州法院將分配完餘下的862萬元執行款轉到婁底中級法院賬戶。後婁底中級法院執行局對上述執行款進行了分配,其中彭某軍分得604.3005萬元。
2014年6月的一天,彭某軍為感謝肖學軍的關照及後續關照,來到肖學軍的辦公室送給其5萬元。
兩律所主任也送上心意
2014年下半年,湖南某律師事務所主任曾某軍代理了許某雲、黃某芝等人向婁底中級法院申請執行中核西北建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核西北公司)借款糾紛案,由婁底中級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曹某榮負責辦理。後中核西北公司先後向婁底中級法院、湖南省高級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及申請複議均被駁回,後該公司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4年9月12日,婁底中級法院據此作出暫緩執行決定,暫緩時間自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12月11日。
後曾某軍先後多次找肖學軍要求支付執行款未果,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中核西北公司的再審申請,許某雲等人再次到婁底中級法院要求支付執行款,經曹某榮、劉某星簽字同意並報肖學軍等領導審批同意後,婁底中級法院才將第一筆執行款支付給許某雲等人,曾某軍獲得近100萬元的代理費。2015年1月7日,曾某軍為感謝肖學軍在該案執行過程中的關照,從律師費中拿出7萬元,在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車內送給曹某榮。當天,曹某榮在其辦公室內將其中的4萬元交給肖學軍。

與曾某軍一樣,2012年春節前至2015年,湖南某律師事務所主任方某紅為了在相關案件執行過程中獲得肖的關照以及感謝肖為其提供案源,先後6次送給被告人肖學軍現金4.9萬元,肖均予以收受。
玩轉執行得心應手
2015年3月,彭某財以其掛靠的湖南某某建築公司名義向婁底中院申請強制執行與湖南誠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誠公司)合同糾紛案,標的額為500萬元及利息。同年5月,婁底中院執行回了誠誠公司1350萬元的購地款,因當時有4家債權人申請扣押和分配該筆執行款,其中彭某財為第二順位人。為了能確保拿到執行款,彭某財遂託人找肖學軍打招呼,請求肖學軍在執行款分配上給予關照。
經過肖的一番運作,法院將執行標的款660萬元全部支付給了彭某財。2015年11月19日,彭某財為了感謝中間人和肖的關照,從銀行取了10萬元錢給中間人,並要中間人從中拿5萬元給肖,中間人予以照辦。
2014年至2018年春節,鼎信擔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勳因公司與婁底市某某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燃料公司)、誠誠公司、王某勝及擔保人等經濟糾紛案件在婁底市中級法院執行,為感謝肖學軍的關照,先後9次送給肖學軍現金15.5萬元。
2015年,李某躍因債權申請婁底中院執行被申請人雙信房地產公司財產一案,找肖學軍幫忙。經肖學軍及承辦法官劉某星多次到婁底市經開區協調,幫李某躍執行回了雙信房地產公司位於經開區的123畝土地。其間,李某躍為求得和感謝肖的幫忙和關照,於2015年1月至同年5月,先後6次趕到肖的辦公室,送給肖1萬元、3萬元、5萬元、5萬元、5萬元、5萬元各一次,共計24萬元。2015年10月10日,又送了2萬元。

是否失信人局長說了算
2015年11月,聶某輝及其公司在婁底中院被李某善申請強制執行,後婁底中院執行局查封、凍結了聶某輝名下抵押在銀行的資產,同時將聶某輝等人納入失信人名單。聶某輝找到肖學軍幫忙,要肖學軍解除其失信人名單,並解封名下部分資產。在肖學軍組織協調下,聶某輝與李某善達成調解協議,執行局屏蔽了聶某輝的失信名單,聶某輝為此送給肖2萬元作為感謝。後來,聶某輝再次被列入失信名單,其妻也未能倖免,肖又替夫妻兩人擺平,解除了失信人名單,解封了其財產。為感謝肖的關照,當月的一天晚上,聶某輝在卡爾頓酒店洗腳時,將事先準備好的現金15萬元送給肖。
肆意干擾他人辦案
2016年6月,朱某明因僱工過程中致肖某傑人身損傷賠償案通過其表哥彭某富認識了時任婁底中院執行局局長的肖學軍。2017年12月13日,漣源法院一審判決朱某明承擔30%的責任需賠償肖某傑損失費34萬餘元,朱某明不服,向婁底中院上訴。為了獲得肖的幫助,2018年5月16日朱某明趕到肖學軍湘鄉老家轉交給肖學軍現金4萬元。肖學軍隨即找到婁底中院該案的承辦法官王某山打招呼,要王幫忙給朱某明把關。
(以上人物,除被告人外,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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