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251”事件獨家:疑似當事人曾發帖稱得罪整個利益集團,求見任正非被拒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張蓉 綜合報道

最近,華為離職員工“251”事件,備受輿論關注。

11月底,一份關於華為前員工李洪元的《刑事賠償決定書》在網上流傳。這份文件顯示,李洪元於2005年10月入職華為,2018年1月底從華為離職,2018年3月獲得部門秘書個人渤海銀行賬戶向其轉賬的30餘萬元,交易摘要為“離職經濟補償金”。

隨後,李洪元被華為HR何承東告涉嫌敲詐勒索罪,導致刑事拘留251天。不過,最終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法院不予起訴,並對李洪元予以10萬餘元國家補償。

华为“251”事件独家:疑似当事人曾发帖称得罪整个利益集团,求见任正非被拒
华为“251”事件独家:疑似当事人曾发帖称得罪整个利益集团,求见任正非被拒

當事人:舉報後被徹底邊緣化

42歲的李洪元可能從沒想到,自己的離職會牽扯到“敲詐勒索”,並要以長達8個月的被羈押為代價。

離職前,李洪元在華為太陽能逆變器業務部負責銷售管理工作,他稱,在此期間,他發現了業務造假問題。於是,“出於對華為的感情”,2016年11月21日,他向公司發送了舉報郵件。

李洪元回憶,此後,他感覺到自己在工作中可能受到打擊報復,2017年7月,他被徹底邊緣化,於是開始隨身帶著錄音筆。

2017年底,李洪元的勞動合同剛好到期,當時,其主管和人力資源部門相關負責人何承東等都向他表達了不再續簽合同的意見。

2018年1月31日,李洪元與人事進行了離職談判。李洪元說,由於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自己提出了2N(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的補償方案,而整個談判過程很愉快。

走完離職程序,3月,李洪元收到部門秘書個人渤海銀行賬戶向其轉賬的30餘萬元,交易摘要為“離職經濟補償金”。

但據澎湃新聞,他們從華為內部瞭解到,華為離職賠償金一般為“N+1”,“2N”很少見。

2018年12月16日,離職將近一年後,李洪元卻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而後又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李洪元說,檢察官告訴他,公司HR舉報他敲詐勒索30萬。

而後,他在看守所度過了251天。經過反覆補充偵查、補查重報,最終於2019年8月22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深圳市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等原因,決定對李洪元不起訴。8月23日,李洪元重獲自由。

疑似當事人發帖:再有一次,我還是會站出來

李洪元聲稱,自己的遭遇從頭到尾是一樁冤案,整件事情“是公司內部一小搓腐敗分子,利用公司的影響力來實現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他猜測,這場離奇事件的發生,或許與自己的那封舉報信有關。

李洪元究竟舉報了什麼?

錢報記者在天涯社區發現了疑似李洪元的個人賬號,網名為“leedeson1”。該賬號與領英上一位名為“李洪元”的用戶擁有相同ID,顯示的出生年月和受教育經歷都和李洪元的公開信息一致:1977年生,浙江衢州讀中學。該用戶曾在2018年9月16日在天涯發帖,詳述了其舉報華為逆變器業務造假的心路歷程。

华为“251”事件独家:疑似当事人曾发帖称得罪整个利益集团,求见任正非被拒

文中稱,逆變器業務完全是依賴於光伏產業而存在的領域,是通過政府補貼而存在的行業。“逆變器的銷售毛利一定是低的。因此,對於逆變器部門唯一隻有一條路——把規模做大。也就是說,逆變器的業務造假是從誕生那一天就開始了,為了給公司虛假繁榮的印象,無所不用其極,”“leedeson1”說。

“leedeson1”還寫道,在這個寅吃卯糧的遊戲中,公司在資金佔用、存貨跌價、倉儲方面承擔著鉅額損失。因此,在2016年11月,自己向公司進行舉報,期望能及時剎住這股歪風。但“2017年全年,公司派駐了審計工作組進駐,但是處理結果大跌眼鏡。責任領導換個部門繼續任職。舉報人先被停職,然後是不予續簽,趕出公司了事。”

“leedeson1”還說,“因為得罪的是整個利益集團,本以為公司領導會站出來保護這樣的員工,但是他錯了,但是他也不怪罪任何人。這是他的價值觀,如果再有一次,他還是會站出來,也許仍然粉身碎骨。”帖子中還披露,自己曾在會場門口堵任正非,期望能向他請教市場與價格的管理手段,可惜被拒絕了。

另一位自稱是華為員工、也有類似遭遇的用戶“ty_林夕503”在“leedeson1”的這條帖子下回復,說這就是舉報人李洪元。“ty_林夕503”還曾在知乎等多處發帖,稱自己因離職賠償被羈押90余天。有媒體披露,該發帖人為華為無線地區部前員工曾夢。

不過,錢江晚報記者向李洪元求證是否發帖時,他並未正面回應。

據搜狐新聞,2018年2月2日,華為人力資源委員會曾發佈《對逆變器業務部業務違規責任人的問責決定》。李洪元不知道這份問責決定是否因為他的舉報,但他認為,這證明他舉報的事實確實存在。

關於事件真相,人們期待華為給出官方回應。而華為稱:“華為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決定。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華為的一位工作人員向錢江晚報解釋說,目前的已有信息中有一些存疑點,例如,賠償金為何私人轉賬?251天的刑事羈押是否合法?致任老的信到底是否李洪元本人所寫?針對諸多疑點,他們也希望詳細調查,給公眾一個負責任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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