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朋友的朋友“救急”借出2萬元4年沒要回來

11月27日,讀者楊女士給記者打來電話說,她在4年前借給別人2萬元錢,當時承諾會按時還錢,沒想到,直到現在,對方也沒有把錢還給她。

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楊女士今年50歲,她說,她有一個姓黃的姐妹兒是開超市的,楊女士叫她黃姐。2015年的一天,黃姐找到她,說有一位朋友急需用錢,問楊女士能不能借2萬塊錢給她。

轻信朋友的朋友“救急”借出2万元4年没要回来

當時感覺黃姐的朋友是真的急用錢,楊女士就借給了黃姐的朋友2萬元錢。楊女士說,借錢時,她得知借錢的人姓張,當時黃姐的這位朋友還給她打了一張2萬元錢的借條,並將一張購房發票壓給了她,並承諾,一年之後錢週轉開了,就把錢還給楊女士。

有黃姐的面子,再加上借錢人說得挺肯定,楊女士也沒太擔心還錢的事。

轉眼一年時間過去了,就在還款期即將到來時,黃姐的這位朋友找到楊女士說,因為有急用,想用當時壓給楊女士的購房發票用一下。

“當時借款時承諾的2分利,黃姐的朋友給了。我當時就想,這人是黃姐的朋友,而且經常給黃姐的超市送幹調,都挺熟,拿回去也行,錢也黃不了。”楊女士爽快地把購房發票給了對方。

可是,還款的日子到了,黃姐的這位朋友卻不來黃姐的店裡了,來送貨的人換成了黃姐朋友的女兒。

楊女士找到黃姐朋友的女兒,表示還款期限到了,該還錢了。對方讓楊女士放心,說她母親不還,她也得給還。

結果,事情拖到了2018年。錢一直要不回來,她又找到了黃姐朋友的女兒,這次,黃姐朋友的女兒又給楊女士打了新的欠條,並說明,錢是自己向楊女士借的,她一定會盡快還錢給楊女士的。

看對方態度挺誠懇,楊女士又相信了。可是從黃姐朋友的女兒給楊女士打完欠條後,這母女倆就和楊女士玩起了躲貓貓。楊女士說,起初她打電話,她們都說手頭緊張,拿不出錢來,等一段時間會還上,後來再打電話,二人就不接了。

“我發現她們開始耍賴了,打電話一聽是我,說幾句就掛。我知道她們在龍鳳區有一棟房子,便找到小區,沒用,就說沒錢,現在和我玩失聯。”楊女士氣憤地說。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黑龍江鴻大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嵐。

秦律師說,本案中涉及的案件類型屬於民間借貸糾紛。楊女士出借款項後,借款人拒不還款,楊女士可以書寫一份起訴狀,並持欠條作為證據,起訴到楊女士所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借款人還款付息。

另外,如果原欠條已經撕毀,可以起訴新的債務人也就是借款人的女兒,因為借款人的女兒重新給出具了欠條,就證明借款人的女兒自願承接債務,成為新的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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