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一早,
在揚州城南的揚子江路上
突發驚魂一幕!
一輛載著大型鋼管的超高半掛車,
從過街天橋下通過時,
貨物與橋體相撞,
4根鋼管散落一地,
險些釀成傷亡事故!
附近工廠的監控顯示,事故發生在早晨八點十分左右,當時,一輛滿載大型鋼管的半掛車從天橋下穿過,但車板最頂上的一根鋼管撞上橋體,當即掉到了路上。很快其他鋼管陸續鬆動掉落,有一根差點砸在旁邊的SUV上,而後肇事半掛車緩緩停住。
事故發生後,《關注》記者迅速趕到現場,只見一共4根大型鋼管散落在路上。為不影響交通,交警和群眾合力,將這些“攔路虎”推到路邊去了。
肇事駕駛員驚魂未定地介紹,車上共有十根定製的鋼質下水管,每根直徑1米多,長度7米左右,重2噸!當時,他沿揚子江路由南向北行駛,看到天橋限高4米5,以為高度夠了,誰知估計錯誤。
記者注意到,這處過街天橋的南側構造已被撞破損,掉落鋼管的管口也變形了。萬幸,事故發生時周圍沒有其他行人車輛,未造成人員傷亡。
很快,施救車輛趕到,將半掛車上的鋼管吊裝復位,車輛這才離開現場。目前,這起事故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超高、超重這些事
可不能隨意估算,
奉勸開車送貨的朋友們,
平時得小心又小心!
貨車超限的危害
貨物超長超高超載,會導致貨車車身加重、胎壓加強、車體重心發生轉移等,從而對車輛本身的性能、制動產生影響。尤其是貨車超長行駛在高速公路上,車速較快,不僅影響駕駛員對車輛的把控,降低視野範圍,一旦發生追尾事故等其他因素,都將給路面行車安全和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貨車載貨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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