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基站”詐騙114人95萬元

“偽基站”詐騙114人95萬元

12月13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趙某、馬某等8人團伙利用“偽基站”實施電信詐騙案,涉及西安、蘭州地區的114人受害被騙,涉案金額達95萬餘元。

起訴書指控,2017年12月起,被告人趙某、馬某共同預謀,找來被告人魯某參與,通過網絡購買假域名仿冒銀行網站、購買偽基站設備在西安、蘭州等地向不特定人群發送詐騙短信,內容為提示被害人的銀行賬戶因未核實個人身份信息已被凍結,需要登錄其提供的網址鏈接的網站,按提示核實認證解凍。

被害人收到詐騙短信登錄假冒的銀行網站後,輸入用戶名、賬號、密碼等信息。三被告人獲悉被害人信息後,通過在網絡上購買遊戲點卡出售變現、在賭博網站充值提現、使用蘋果支付後POS機套現等方式獲取被害人錢財。所得贓款趙某分得50%,馬某分得40%,魯某分得10%。

截至目前已查明,西安、蘭州地區共有梁某、於某等被害人114人,被騙金額959842元。三被告人為實施詐騙犯罪,還以每日1000元、1500元不等的價格僱傭被告人何某、張某、侯某、顏某、劉某等人安裝、調試車載偽基站,併發送詐騙短信。2018年3月至4月,8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

公訴機關認為,該詐騙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無線電設備發送詐騙短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均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法庭將在庭審後依法擇期宣判。 華商報記者 寧軍 通訊員 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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