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相田:勇鬥罪犯、以身殉職


英烈事蹟|蘭相田:勇鬥罪犯、以身殉職

蘭相田,1960年4月出生於山西省原平市。1982年到原平市公安機關工作。參加公安工作14年來,歷任治安股內勤、派出所所長,原平市公安局三街派出所指導員,副科級偵察員,一級警司等職,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和政法戰線標兵,1993年榮立個人三等功。

蘭相田從警14年來,處處以身作則,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所裡每一起重特大案件的偵破,無不浸透著他的辛勤與汗水。1993年6月11日,他與戰友們抓獲了盜竊變壓器主犯趙福存、何同表。他作為“六·一一”變壓器被盜案專案組負責人之一,擔負著案件材料的審核把關重任。他與同志們先後趕赴山西、河南等地,抓獲了劉劍、朱藍、楊長路等同案犯。在破案中,他冒著酷暑,趕赴代縣、繁峙、太原、交城、文水、汾陽、榆次等發案地,跋山涉水,逐一查證落實,先後審訊人犯15次,行程3000公里,歷時40余天,獲取各種證據材料300餘份,終於查明瞭整個案情,一舉破獲68起刑事案件。追回變壓器32臺,補償器34臺,電纜線120米,電焊機一臺,總價值40餘萬元,徹底搗毀了這個猖獗一時的流竄盜竊團伙。結案後,蘭相田體重卻整整減輕了五斤,由於連日奔波,休息不好,誘發腸胃炎,同志們都勸他休息一下,他卻說:“大家同我一樣辛苦,我身體好,頂一頂就過去了”。

1993年以來,蘭相田與所長張蘭所密切配合,帶領全所幹警艱苦實幹,奮力拼搏,緊緊貫徹“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戰略方針,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46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8起,特別是“六·一一”盜竊變壓器團伙案,震撼全省。兩年多時間,逮捕各類犯罪分子64人,勞教8人,查處治安案件168起,處罰489人,現場抓賭67場(次),處罰參賭人員364人,罰沒款30萬元,解救被拐婦女15人。他為原平治安的穩定、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幾年來,他一直戰鬥在偵破大要案件的第一線,為了管區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他總是無私的奉獻著。1994年5月份以來,管區連續發生系列盜竊案件,一時搞的四鄰不安,人心惶惶。為早日破案,蘭相田帶領三名幹警連續蹲點守候七晝夜,現場抓獲盜竊犯安雙慶、蘇所俊。經突審,又連續抓獲同案犯張玉文、趙京華、郭標,徹底搗毀了這個五人少年盜竊團伙,破獲案件40起,為當地群眾除了一害。群眾高興地說:“有這樣的好乾警,我們就放心了。”

1994年元旦,蘭相田說好要與妻女去看望一下岳父母,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也未見他的身影,原來,他正與幾名幹警化裝守候,抓捕號稱“黑貓”的盜竊自行車主犯譚志峰。岳母家未去成,可抓獲了以“黑貓”為首的七名犯罪團伙,追回價值三萬餘元的被盜自行車、摩托車等。

1994年7月17日,也是一個星期日,他經過三晝夜的化裝守候,克服重重困難,終於抓獲了批捕在逃兩年之久的重大逃犯高智慧。同年8月22日凌晨1時,西鎮鄉政府宿舍趙三泉家發生一起特大惡性搶劫案,三名犯罪分子將趙捅傷後,搶劫價值8000餘元的物品逃跑。蘭相田接到抓捕罪犯的命令後,立即帶領幹警投入戰鬥,他和同志們冒著傾盆大雨,踏著泥濘小路,連續兩晝夜滴水未進,終於將案犯樊俊文抓獲。

蘭相田擔任所領導以來,處處為全所幹警做出表率,愛護體貼幹警,堅持做好乾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團結同志,為爭創全區一流派出所,傾注了大量心血。幾年來,他利用公安管理幹部學院進修學到的知識,認真搞好傳、幫、帶,學理論,專業務,增進了全所團結,提高了整體素質。他經常深入管區,走訪群眾,熟悉管區情況,密切警民關係,掌握群眾疾苦,不管誰家有難事,群眾都願意找蘭相田幫助,他被幹警稱為“老大哥”,被群眾親切地稱為“咱們的貼心人”。但是在家裡,他卻是一個不稱職的父親,不孝的兒子。事業和成功往往伴隨著個人利益的犧牲。蘭相田為事業所付出的代價是人們難以想到的,他常年沒有星期天、節假日,以所為家,兩年加班時間高達170余天,常常為查清一個案件,熬過一個又一個通宵。為了“大家”的安寧,他捨棄了“小家”的舒適……家裡75歲的父母親,年老多病,他一年難得回去看望一次。妻子是郵電局報務員,加班值班也是常事,7歲的女兒,他從未接送過幼兒園,在鄰居家過夜是經常的事,他總是對女兒說“爸爸下禮拜天帶你到公園,給你買好玩具”,但是他始終沒有和妻子、女兒去過一次。

1995年4月1日,是一個星期天,前一天晚上剛剛解救雲南被拐婦女李萍才休息五小時的蘭相田起床後,與妻子說了聲“值班去”,便到了派出所,誰也沒有想到,這就是他與妻子、女兒的最後一別。到了派出所後,他接到群眾舉報:1993年以來犯拐賣婦女罪一直負案在逃的李三亥近日在家出現。今天李妻到了原平,中午李犯可能在家中照料兒女。蘭相田當即與所長張蘭所研究緝拿方案,並通知幹警趙虎生、張召才,巡邏隊員趙偉、慄曉午中午1點半行動。根據以往緝拿罪犯的經驗,他們對這次抓捕行動進行了詳細分工,2點多鐘,他們到達目的地——原平鎮桃園村,並隱蔽接近目標。在按計劃抓捕罪犯時,李犯持槍拒捕,並瘋狂叫囂:“誰敢進來,我先送他上西天!”同時欲持槍從小屋後窗逃走,蘭相田為保護在屋後圍觀群眾的生命安全,奮不顧身,第一個撲向李犯,趙虎生、趙偉和慄曉午三同志緊跟著指導員上去搶奪罪犯手中的獵槍,經過爭奪,獵槍的槍托被幹警折斷,窮兇極惡的罪犯在逃跑無路,反抗無力的情況下,拉響了事先準備好的炸藥,隨著一聲巨響,離炸藥最近的蘭相田當場壯烈犧牲,犧牲時,手中還緊緊抓著從罪犯手中奪來的半截槍身……

蘭相田為保護人民生命的安全,用他年僅35歲的生命,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實現了入黨時的誓言。

蘭相田犧牲的噩耗傳出,三街派出所轄區群眾、桃園村的群眾以及其家鄉白石鄉的數千群眾自發到原來鐵路醫院同蘭相田的遺體告別。山西省公安廳、忻州地區公安處和中共原平市委、原平市人民政府,發出了向蘭相田、趙虎生等同志學習的決定,公安部授予他公安戰線“二級英雄模範”的光榮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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