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兴国)12月13日,聊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朱加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李志华、王建鹏出席会议。副市长成伟,市政协副主席马卫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刘延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聊城市各级人大代表向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聊城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该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爱军委托,朱加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被任命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举行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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