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二)美国实行联邦制具有的优势


《联邦党人文集》(二)美国实行联邦制具有的优势


第二部分

1787年,美国全新的宪法出台了。可以想象,新宪法对美国的政治来说无异于一场没有硝烟的革命,能否通过还需要由美国各州的人民同意。当时,许多人对新宪法都持有怀疑态度。于是,《联邦党人文集》这本书应运而生,它的目的就是捍卫美国1787年制宪会议的成果——美国的第一部宪法和宪法所确立的联邦制的政治原则,让那些对其仍有质疑的美国人民接受这一部宪法。接下来我们就来讲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联邦主义者怎么证明,联邦政府更好?

《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之一汉密尔顿在本书的开篇就提出,眼下这种松散的政治联盟,不足以维持国家,因而必须坚持政治上更强有力的联合。变邦联为联邦,看起来似乎只是两个字的对调,但是背后却蕴含着政治体制的根本性变化。与邦联政府相比,联邦制最大的不同就是,它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作为国家政治方向的主导。这也就意味着联邦政府不应当受制于各执一词的地方政府的摆布,而从国家全局的意义上去指导国家的发展。

那么,为什么联邦政府就比邦联政府更能实现美国的长远发展呢?本书的作者汉密尔顿与麦迪逊分别从国家能力的实现与政治制度的有效性两个不同的层面为联邦政府进行了辩护。

《联邦党人文集》(二)美国实行联邦制具有的优势


汉密尔顿是《联邦党人文集》的主要作者,他曾经亲身参与美国的独立战争,担任过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的助手。后来,华盛顿当选为美国总统后,汉密尔顿成为美国的首任财政部部长。他在论证联邦制的必要性的时候,自然会更多从国家利益出发,也就是联邦政府更有助于建立起强大的中央政府,而强大的中央政府更能够帮助美国实现大国崛起的目标。

他认为,联邦制构建的中央政府能够消除掉邦联制下的国家失能的问题。统一的具有强大中央政府的国家能够以国家力量推动美国的工业建国,建立金融财政秩序,还能够在国防安全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这些对于一个新兴的国家来说必不可少。只有完成了这些基础工作,国家才能向前进步。作为财政部部长,汉密尔顿后来在美国的金融、财政与工业领域确实都发挥了先驱者的作用。

另一位作者麦迪逊曾在普林斯顿接受系统的精英教育,他因为起草了美国宪法被尊称为“宪法之父”,还曾担任过美国的第四任总统。他认为,联邦政府的好处是它能够保障制度运转的有效性。他认为政治体制最关键的是要保证理性能够压倒民众的激情,让大家不要各说各话,各执一词。麦迪逊最反对的就是由大众直接组成的民众政府,他认为这样会导致立法不稳定,导致议会暴政。他认为制宪会议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成员较少,效力较高的总体政府,而不是古雅典的那种直接民主制。

在他们的构想之下,联邦政府的基本架构在美国1787年宪法实现了。我们来跟过去的邦联制做个比较。

  • 第一,联邦政府建立了国会的两院制,国会的立法权也远远大于邦联议会,拥有包括征税、发债、管理对外贸易和邦际贸易、铸币等等在内的广泛权力;
  • 第二,建立了由总统所领导的强有力的行政部门,总统既是美国的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是三军总司令,与国会共享外交权、人事任命权、立法权,这就与邦联时期邦联会议议长截然不同;
  • 第三,设立了联邦的司法部门最高法院,在此之前,邦联是没有属于自身的司法权力的;
  • 第四,宪法赋予联邦政府有效的军事权力和税收权力,保证了联邦政府能够有效履行自身的职责,不必受到各邦政府的无端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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