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严、准、新”三招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12月18日,记者从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刑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亳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7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63人,起诉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8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73人,有力地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维护了当地的社会大局稳定。

亳州:“严、准、新”三招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严”字当头,依法快捕快诉。

亳州市刑检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突出侦查取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重点问题,持续加大提前介入的力度,不断提升引导侦查的效果和侦查工作质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上提升办案效率。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和“三级签字背书”制度,发现和移送涉黑涉恶和涉伞涉网等违法犯罪线索181条670。

“准”字为本,确保不枉不纵。

对重大疑难案件,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邀请省院专家会商指导,检委会审议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7人,纠正漏罪3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改变黑恶案件性质认定3件。建立黑恶案件涉案财物专人审查制度,切实强化对涉案财物进行查扣冻结和甄别处置工作。

“新”字为要,创新开展工作。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区别对待的专项斗争精神,积极、稳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起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先后有34名团伙成员当庭认罪认罚,最大限度的分化瓦解黑恶犯罪团伙成员、提升了办案的效率和效果。出台《关于印发的通知》,为统筹协调、快速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对涉黑涉恶人员判决执行情况月报告机制,加强对黑恶案件判决执行监督。建立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进从严从快办理。落实黑恶案件三级把关制度,确保对黑恶性质的认定准确无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