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的贊!任縣“喜提”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單位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業農村部 中央組織部 中央宣傳部 民政部 司法部關於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的批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農辦、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組織部、宣傳部、民政廳(局)、司法廳(局):

你廳(局、委、部)報送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申報方案收悉。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司法部關於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中農發〔2019〕5號)要求,經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確定北京市海淀區等115個縣(市、區)為鄉村治理體系建設首批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試點期為批覆之日至2021年12月底。原則同意各地上報的上述115個縣(市、區)試點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試點工作由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部門、農業農村部門牽頭,會同組織、宣傳、民政、司法等部門共同推進,具體工作由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各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密切配合,明確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加強組織保障,對於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要立足職能加強指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做好對本地區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加強跟蹤指導與監督檢查,把握試點工作進度,保證試點工作質量,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三、各試點單位要按照批覆的試點方案,突出問題導向,體現系統思維,堅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創新,紮實推進各項試點任務,在鄉村治理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創造新模式。試點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各級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工作的保障,研究制定推進試點工作的配套措施,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安排試點工作所需經費,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組織開展培訓,宣傳解讀好試點任務,加強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專家智庫的作用,強化人才支撐。注重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研究提煉試點過程中的突出亮點,邊試點邊總結,宣傳推廣試點中的好經驗好模式,發揮試點示範引領作用。

五、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組織、宣傳、民政、司法等部門對試點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中期評估。試點工作完成後,試點單位應提交全面系統的總結報告,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組織、宣傳、民政、司法等部門審核後報送。中期評估報告、試點單位總結報告請分別於2020年11月和2021年12月底前報送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

附件: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單位名單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業農村部 中央組織部 中央宣傳部 民政部 司法部

2019年12月6日

附件: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單位名單

北京市:海淀區、平谷區

天津市:北辰區

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河間市、饒陽縣、任縣、邯鄲市峰峰礦區

山西省:靈丘縣、陽泉市郊區、長子縣

內蒙古自治區:東烏珠穆沁旗、伊金霍洛旗、阿拉善左旗

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新賓縣、盤山縣

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東豐縣、集安市

黑龍江省:樺南縣、蘭西縣

上海市:寶山區、崇明區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江陰市、邳州市、溧陽市、海門市、東臺市、宿遷市宿豫區

浙江省:建德市、寧波市鄞州區、象山縣、安吉縣、海寧市、桐鄉市、衢州市衢江區、溫嶺市、三門縣、雲和縣

安徽省:泗縣、天長市、金寨縣、當塗縣、寧國市、黟縣

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長泰縣、晉江市

江西省:南昌縣、新餘市渝水區、鉛山縣、鷹潭市餘江區、大餘縣

山東省:平陰縣、萊西市、曲阜市、費縣、平原縣、鄆城縣

河南省:新密市、孟津縣、林州市、長垣市、濟源市

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宜城市、宜都市、秭歸縣、大冶市、仙桃市

湖南省:韶山市、津市市、石門縣、永州市零陵區、中方縣、漣源市

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佛山市南海區、蕉嶺縣、惠州市惠陽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浦北縣、貴港市覃塘區、河池市宜州區

海南省:瓊海市、樂東縣

重慶市:渝北區、江津區、銅梁區

四川省:崇州市、米易縣、德陽市羅江區、廣元市利州區、隆昌市、西昌市

貴州省:餘慶縣、盤州市、福泉市

雲南省:安寧市、西疇縣、滄源縣

西藏自治區:白朗縣

陝西省:鳳縣、榆林市榆陽區、留壩縣、漢陰縣、楊淩示範區楊陵區

甘肅省:高臺縣、環縣、積石山縣

青海省:貴南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利通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瑪納斯縣、阿克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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