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現代歷史上著名學者林語堂後來結局如何?

夏目歷史君


林語堂既是學者,更是作家,一生多姿多彩,著作等身,是文化沒有斷層時代的學貫中西的學者,名滿天下的作家,殊為難得。

林語堂是福建龍溪(屬於今福建漳州)人,1895年生人,原名和樂,後改名語堂。曾在美國和德國遊學多年,獲哈佛大學文學碩士、萊比錫大學語言學博士學位,曾任教於清華、北大、廈門大學等國內一流大學。

教學之餘,他寫了大量的文學作品,小說《京華煙雲》《啼笑皆非》《朱門》等,散文小品文集《人生的盛宴》《生活的藝術》《吾國與吾民》《雅人雅事》《讀城記》等,長篇傳記作品《蘇東坡傳》,還翻譯了大量的文學作品,成為了三四十年代中國著名的作家和翻譯家。

可貴的是,林語堂還分別在1940年、1950年和1975年,先後三次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這些殊榮的獲得,與他的勤奮和天賦密不可分,更與他的寬容的品性與對生活的真誠熱愛密不可分。

林語堂於1948年,赴法國巴黎出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藝文組主任,從此離開祖國,寄居海外數十年。1952年,林語堂在美國創辦了《天風》雜誌,在華文文學界產生過較大影響。後赴新加坡籌建南洋大學,並出任校長。1966年以後,林語堂定居臺灣,1976年春在香港去世,享年八十歲。

林語堂作為與胡適、沈從文等人一起並列的新道家代表人物,有著深厚的學養和人文關懷,崇尚自然,熱愛生活,勤奮努力,待人寬容,無論為學為人,這都是十分可貴的優秀品質。

而這個熱愛生活、待人友好的品格,也反映到他的婚姻上。1919年1月9日,林語堂與鼓浪嶼首富廖家的二小姐廖翠鳳喜結良緣,從此二人攜手,美滿一生。有一次,林語堂突然對妻子說,翠鳳,我們把結婚證燒掉吧。廖翠鳳十分詫異。林語堂解釋道,結婚證不過是結婚的證明,離婚時才用得著,我們永遠不會離婚,要這一紙證書何用?廖翠鳳懂得了丈夫的忠貞,感動之餘,真的將結婚證一把火給燒了。

1969年,在林語堂、廖翠鳳夫妻結婚五十週年的慶典上,朋友們好奇地問起他倆恩恩愛愛、婚姻美滿的秘訣是什麼,林語堂哈哈一笑道:“我們是金玉良緣,美滿的秘訣只‘給’與‘受’兩字,即儘量多‘給’,不計較‘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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