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明年1月3日举行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 沙红翠 通讯员 王荣超)12月30日,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张店举行,会期4天。市政协主席丛锡钢,市政府副市长刘荣喜,市政协副主席刘东军、董学武、蒲绪章、王济众、徐培栋、毕红卫,秘书长李先坤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及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常务委员轮值名单,各组召集人名单;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并推举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并推举报告人;审议通过了修订的《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审议通过了《政协淄博市委员会2020年协商工作计划(草案)》;审议通过了《淄博市政协常委述职办法》等相关事项。

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张店举行,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讨论中共淄博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举行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政协淄博市委员会2020年协商工作计划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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