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打架,现在派出所追查说是轻伤甲级,应该怎么办?

9温阿


过路的说几句,供各位高手参考。

首先

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为六个月,轻伤害的故意伤害案的追究时效为五年,这个问题不需要多讨论。不少人答人忽视了能够致人轻伤害后果的,常见的还可能是“寻衅滋事案”或“聚众斗殴案”,这两个罪名的追诉时效都为十年。抢夺、抢劫也可使人受到轻伤害,只是这些案件属于“八大类”刑事案件,性质认定不复杂,历来为各级所重视,一般不会拖了六年多时间才处理。

其次

鉴定需由受害人本人同意,公安机关书面委托才能进行。如果六年前没有做伤情鉴定,双方认可以轻微伤来处理,即已经以“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的治安案件处理结案了,个人认为应当视为“公安机关不掌握”“轻伤甲级”的事实,当然也不掌握这起刑事案件的事实,过了追诉期。

即便当年只立治安案件,没有立刑事案件,没有处理终结,则仍在追诉期内。

第三

“寻衅滋事”或“聚众斗殴”造成的轻伤害均已构成刑事案件,追诉时效都为十年,即便当年公安机关不知道、没立案,仍然在追诉期内,现在立案侦查也符合法律规定。在追究相关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办案民警或其他责任人的“渎职”责任,说不定存在“保护伞”的问题。


老方同志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来论,

(一);如果六年前你参与打架的案子公安机关当时是立案了的,在等待调查期间(被打方伤势作司法鉴定期间),你因为离开当地外出打工什么的,或者当时公安机关对你先行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行政拘留期满,由于对方的司法鉴定结论报告尚未出来,公安机关就先释放了你,然后你离开了当地,后续对方伤势的司法鉴定结论报告出来,构成轻伤甲级,但是公安机关一直未能找到你人,就暂时先把案件搁置,等找到了你再处理,

这种情况下,是不受刑事案件追诉期时效限制的,只要当时立过案,案件的追诉一直有效,你应当主动积极到公安机关配合办案,积极赔偿被害方各项经济损失和补偿,获得被害方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

最终司法机关会依据你的认罪悔罪态度和积极主动赔偿对方,取得对方谅解的情节,对你作出相应的宽大处理。

(二);如果六年前你们打架的事情没有被公安机关立过案,

那么六年之后对方以自己被你六年前打成轻伤甲级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要追究你法律责任,

轻伤甲级依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当年你们打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六年,当年打架后对方并未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道你们打架的事情,六年里你也没有犯其他的罪,

那么这个已经过了法定的刑事案件追诉期时效规定,你没必要多担心。


临港夜空中的鹰


情况一:当时没有报案,也没有立案

这种情况由于已过追诉期,无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致人轻伤,追诉期为五年,现已过追诉期。

情况二:当时已报案,但由于多种原因,公安机关本应力案却没有立案

又区分两种情况

1.在前五年没有报警,在五年之后报警的

这种情况已过追诉期,你不用承担责任

2.受害人在前五年提出报警,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

这种情况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时效的影响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情况三:当时已报案,也已立案

只是由于多种原因,案件没有告破,这种情况不受时效的限制,应承担责任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西安sea131736588


【先配合调查,再提出异议】

六年前打架,现在说轻伤,派出所追查,可能的几个原因:

一、打完架你跑了,但案件已受理立案,你以为没事了,但派出所一直在查,只是你现在才知道罢了,这种情况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

二、打完架无人报案,六年后被打的人不知何种原因报案了,派出所追查。如果是故意伤害罪,追诉期是五年,也就是说过了五年就不能追究你打人的刑事责任了。

三、没轻伤甲级一说,只有轻伤一级和二级。

总之,既然当年确实和人打架了,不论是否过了追诉期,造成什么伤,你能做的就是好好配合派出所调查。配合过程中,如了解到案件当初未受理立案过了追诉期或对伤检结论有异议,可以向执法机关提出。





黑猫警长之矫情包子


一,如果当时没有立案,超过五年后立案,已过追诉时效,属于法定不起诉;二,如果五年内立案后,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现在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可以相对不起诉;另一种情形即五年内立案,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没有刻意逃避,受追诉期限制,属于法定不起诉。三,受害人一直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制!希望可以帮到你!(可参照学习各市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开的法律文书)


静如止水168687117


六年前打架并造成轻伤甲级,派出所当时应当刑事立案。

现在派出所追究伤人者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应当主动配合侦查。

如果伤人者仍在逃的,主动自首并坦白交代自己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处理,同时犯罪嫌疑人定罪判刑越早,刑满释放时间越早,罪犯可以早日重新做人。我们单位有两个打架伤人的,一个案发后被抓住了,法院根据认罪和赔偿情况判了3年徒刑并缓刑,单位工作保留下来,生活基本没有变化;另一个隐姓埋名潜逃,逃了十几年后被抓住了,社保、工作和家庭都失去了,一生基本被毁了。

如果伤人者已经被羁押的,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并积极辩护。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量刑在一年半左右,如被害人有过错的,还可以减轻被告人法律责任。

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书面谅解的,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429方寸世界


打架,对方构成轻伤的,有可能涉嫌的罪名: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如果是故意伤害,公安机关没有立案,超过五年不再追诉。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法定最高刑超过五年,无论当时是否立案现在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无论如何,先去公安机关投案,起码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天亮了212759639


你们一个个都回复的劲儿劲儿的,知不知道根本没有轻伤甲级这一说???只有轻伤一级,二级!


華青


轻伤属于自诉案件,你积极配合派出所把程序走完,剩下的就是对方去法院民事附带刑事起诉你,然后赔偿调解对方撤诉就可以了!


漫天221060012


怎么办?判你进监狱是跑不了的!积极赔偿争取谅解。记住法治社会,胳膊粗力气大举手打人张嘴骂人,要付出惨重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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