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借調,現回原單位,原單位不接受怎麼辦?

依沙克江Dihan


既然是借調人應該是原單位的人員,人事關係工資待遇在原單位,哪有原單位不接受的說法。不合組織原則!


用戶6576060189758


我給題主說一個真是案例。

12年前上級單位成立了一個新的全資子公司,當時人手緊缺,從我們單位借調了三個人,去年這個全資子公司因為某些原因必須解體,借調上來的人哪裡來的回哪去,12年啊,一個單位變化得多大啊,領導不是原來的領導,幹部不是原來的幹部,就連同事都換了一茬又一茬,12年期間我們企業進行了兩次大型的崗位調整和部門整合,他們三人當中兩人的部門已經沒有了,都掛在某閒置崗位上,以前人家在上級全資子公司大小也算是個幹部,現在回來了,我們該調整的調整,該整合的整合,哪還有他們的位置啊,人家在那邊原來還有待遇,我們正常發放一部分,子公司再給發放一部分。現在回來只有我們這邊的基本薪酬,一定級別的幹部都趕不上我們普通的辦事員。放誰身上誰幹啊,何況人家12年的奮鬥和努力都瞎了,然而,我們都是按照制度辦事,回來了可以接手,就去閒置部門,領著普通員工的工資。


按照國企的有關規定,正常的借調手續需要最長可以兩年履行一次,必須由兩個單位共同承認,題主至少經歷的7次這種手續履行吧,你就沒糾結過未來該咋辦?要我說腳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一心想著留在新單位,完全不看實際情況,也不考慮現實因素,人家讓幹就幹,一心低頭幹活,從不抬頭看路。另外,如果單純是在原單位領工資,我估計你早作出決斷了,畢竟同工不同酬的事情,看著也心寒,新單位一定在某些方面給予了相應的補助。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就沒辦法了,當時你兩頭取酬的時候想什麼來著?是不是還想著比別人多賺點錢呢。


每一個人借調都不會是無緣無故就去的,有些是上級通過了解,直接要人的,這種情況下主要看中你的工作能力,能不能留下看造化,兩年不行趕緊回來,給人家賣賣手腕子就得了,別想太多,自己有幾斤幾兩還不清楚嗎;有些是自己運作之後,自下而上的推薦上去的,這種情況鍛鍊鍛鍊就行了,機會成熟能留下更好,留不下消停趕快回來,時間一晚領導想對你負責任都沒這個機會。


題主這種情況三個辦法

第一個找現單位領導出面協調,在公司15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人生能有幾個15年啊,最好的精力都風險給了這個企業,領導出面協調是應該的,也是你能夠決定的,畢竟在這個單位做了15年各方面人脈都相對熟悉。第二個是找一找原單位相熟的關係,進行運作,不過可能性不大,既然人家已經給出了官方說法,那麼就是依照制度辦事,你想搞什麼小動作連機會都沒有。第三個就是撕破臉皮了,說法肯定能夠要回來,但就是兩頭都得罪遍了,在現單位也待不了,在原單位也沒發展,很有可能一蹶不振。


辦公室錦囊


我和你有同樣的經歷,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題主講的借調原單位不認,原因大概是時間太長15年,被借調單位沒有給你一個名額。導致現在的處境,但也不是不能解決,可以從一下幾方面著手。

一、工資發放情況

被借調有一個原則是,人去了現單位但是你的工資還是由原單位進行發放,工資單還是由原單位做。現單位只是給予你相應的借調補助,並不是工資。所以工資關係還在原單位。

二、社保、公積金繳納

被借調後,本人的社保、公積金還是會有原單位進行繳納,現單位不會給你繳納任何性質的社保公積金

三、借調函

被借調人員,會有借調單位統一的向借調人原單位發放借調函。

四、個人檔案

被借調人員借調後個人檔案還會在原單位進行存放,不會由現單位接收。

題主可從以上四個方面來解決自身的問題。

本人於去年被借調央企總部級單位4個月,借調函相應的證明一概都有,由於時間較短並不涉及到題主所遇到的問題。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予你幫助。


風洞主


借而不調,而且長達15年之久,換小公是單位負責人,小公也會不要你。憑什麼要你?15年來工資單位出,你又沒幫單位幹過活。況且,15年了,單位領導應該也換了一茬又一茬,按官場慣例,新官不翻舊事,以前的事情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新的領導一般不會過問太多,所以對你的借調,他一般會默認。現在你突然要回來,新領導不清楚情況,甩手不管很正常,哪怕他清楚事情脈絡,出於領導面子考慮,擺擺譜說不要你,讓你找前面的領導去也可以理解。這是欲擒故縱,領導馭人之術,他是在敲打你呢!

話說過來,你借調15年都沒調成,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按理,借調兩三年,發現苗頭不對,調不成,就應該藉機回來,否則影響前途不說,也不利於自己工資待遇的提升。而你全然不顧這些,那麼小公分析,你可能是從系統內的基層單位往上級部門借調,離家近,或者方便自己的工作生活,借調一段時間,能正式調動固然好,不能調賴著不走也可以接受。從另外一個方面這也說明兩個問題:第一,你可能不缺錢,經濟壓力不大;第二,你可能也沒什麼太大抱負,不求提拔升職,只求安穩度日。否則,只要這兩個條件中有任何一條不符,你都不可能允許借調15年之久而無動於衷。

現在,你要回原單位,原單位不接受,問題的核心在單位的領導。領導同意,回來不是問題,領導如果不同意,你就有可能被吊起來,陷入兩邊不靠岸的尷尬境地,成為“無根之人”。要解決問題其實很簡單:

第一,自己主動去找原單位領導談。你借調15年,現在的領導應該對你不熟,所以單位不接受你,很可能就像小公之前說的,領導是在擺譜,等著你去找他談。領導也是人,也要面子,你的事他之前沒經過受,你不去找他,說回來就回來,憑什麼?再說了,既然打定主意要回來,以後遲早是要與領導接觸的,還得搞好關係,否則日子也不會好過。既然如此,何不趁這個機會把身段放低點,把面子給足領導,讓領導覺得你是識相、懂做人的人,先把關係建立起來。

第二,找現在借調單位的領導和原單位領導打招呼。不知道你原單位和借調的單位是什麼隸屬關係,無論是否上下級,原單位領導也許不買你帳,多少會給借調單位領導的面子。因此如果你自己不太願意直接面對原單位領導,讓借調單位的領導和他打聲招呼是比較合適的,也顯得自然。至於找借調單位哪個領導,一個原則,領導越大越好,至於找誰,你自己琢磨。這也是你的本事,借調了15年,如果連這點事都搞不定,那你做人夠失敗的,沒有調成也可以理解了。

有個核心問題一直沒說,事實上,從2014年開始,各地已經有明確文件規定,不許超時間、超崗位借調,借調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半年,否則就是違規行為,是要被問責的。此前,各地也開展過專項整治清理行動,不過很多地方特別是縣區因為編制和機構問題,對此事一直抱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態度。像你這樣借調15年之久的,肯定是清理問責範疇之內,一旦較起真來,兩邊單位的領導都吃不了兜著走。熟悉政策的領導,不可能不清楚這一點。因此從政策層面來說,你回去肯定沒問題,領導也不敢不讓你回,現在單位不接受你,最多是根據領導意思拿捏一下你,不會真讓你不回。把握好這點,其實很多事情已經很好處理,你無非是要想辦法找個臺階給領導下而已。


80後小公


提問先生:你好!

己有130位熱心人給了你正規的答卷。他們正規的按政策給你支了招。我不重複。從另一面與你交流。因隔山買牛。難免有錯。錯了請原諒。不必計較和較真。

我懷疑你是非正常借調!

我們單位1990年前後發生過此類事。

因借調比正式調動好辦得多。人事管理放開後。於是好多合作商店的職工,縣絲廠工人,蠶種場職工,農機廠工人等等。借調到我們單位。在有強派招工指標時(當年為解決就業壓力,政府強派。)就給這些人轉正。後來政府知道了,制止了。

也有少數因招工指標不夠沒轉正的。我們單位是這樣處理的。

1,能回原單位的,我們支付了一筆人才使用費和社保統籌費。送回了原單位。

2,原單位己破產,回不去的我們單位是給他們一次性買斷,送他們自謀職業。(費用遠高於他們自身單位的破產補償費)

如果你真是非正常借調,可依法解決。

|,回原單位希望不大。因你一離開原單位後。原單位就沒有了你的一切。是事實上己完全離崗。沒給原單位創造任何價值了。

2,問清楚原單位能重新接受的條件,看現單位能否辦到。

3,一切由現單位依勞動法處理。不回原單位。

結論是:

正常借調,後果無憂。

非正常借調,可依法解決。

但我擔心你是第三種情況。

自己要下海撈錢,原單位不批,於是找了個單位假借調。從未去上班。自己撈了15年錢。現覺得夠了,想回原單位了。這就不好辦了。人要地道。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屙尿抁鼻涕,兩頭逮到!

祝你

春節快樂!


王其330


說句不好聽話,借了15年沒有調成,這件事實在是很糟糕!而現在要想回原單位,原單位又不接受,這件事更加糟糕!不管怎樣,這件事還要想辦法加以解決。建議解決的辦法,有如下幾種方式:

首先,找被借調單位領導,講清自己實際情況,力爭調入這個單位。

說句實在話,當初,被借調單位一定需要你這個人才,所以,那時候的領導把你借調到這個單位。或許因為借調你的領導離開了這個單位,而繼任領導不買原任領導的帳。由此,既不把你掉入這個單位,也不勸你回原來單位,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可以說,借調15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你找現在單位領導,講清自己的實際情況,講清自己的苦惱,並且,表示繼續幹好工作的決心。相信這個單位領導會有辦法把你調進來的。在這裡,順便說一個例子,多年前,我本人到市級單位任主要領導,就遇到十幾位被借調人員,時間長的近十年,短的也幾年。我本著對他們負責任的態度,都給辦理了調入手續,徹底解決了他們的後顧之憂。

其次,找原單位領導,力爭回原單位工作。

如果現在單位確實無法調入,那你就回到原單位找現任領導講清楚你的實際情況,請求他同意你回來上班。在這方面,你不用害怕。因為,你的編制和工資關係都在原單位,你理所當然可以回原單位工作。至於現任領導阻攔你,你可以找相關的關係人員說情,也可以找被借調單位領導講情。當然,你自己也可以有所表示。如果這些辦法都行不通,那你就天天到原單位領導辦公室去就坐,一直靠到他認可為止。

第三,找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力爭回原單位工作。

如果說,對上述兩個辦法你都不接受,或者說,你也沒有能力接受。那你就找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通過法律仲裁部門,解決你這個疑難問題。

第四,辦理離職手續,離開雙方單位,自謀職業。

如果上述三個方法,你還適應不了。那你就找原單位進行談判,保留編制,保留工資待遇,辦理離崗手續。如果還不行,也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領取勞動保障金,離開雙方單位,自謀職業,這也是實在沒有辦法的一個辦法。

總之,你這個問題看起來複雜。其實,只要雙方單位任何領導真正負責任的話,這個問題絕對不復雜,也就是領導一句話的事情。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很同情你的,只好給你提出一些建議,希望能幫助你解決這個難題。


職場成功術


你借調15年期間難道不是原單位給你發工資嗎?既然原單位給你發工資,怎麼可能不接受?

1.什麼是借調

借調是機關事業單位中很普遍的一種現象,主要是上級機關從下級機關借調人員,尤其是從鄉鎮等縣以下基層單位借調人員。由於一般是主管上級機關或者黨政辦、組織、紀檢等有權勢的部門借調人員,被借調單位或者被借調人員只能是聽從上級機關安排,這樣就造成了被借調單位,尤其是基層單位人員流失比較嚴重的現象。常常是鄉鎮上剛剛招了鄉鎮公務員,還沒有報到就被上級部門借調走。

借調人員借調時間有長有短,有的一兩年就能正式調入借調單位,有的借調10來年還得回原單位工作。像題主這樣借調15年都沒有解決借調關係問題仍然返回原單位工作的情況,確實比較少見。

2.借調人員調入借調單位兩種方式

一般情況下,借調人員調入借調單位就只有兩種方式:一種就是前幾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調製度不健全的時候,只要借調單位的領導簽字同意就可以調入;另一種方式就是最近幾年組織的公開遴選選調考試,借調人員想要進入借調單位,必須得通過考試才可以進入。

3.原單位單位必須接受

借調人員在借調期間的工資待遇借調單位是不承擔的,完全由被借調單位,也就是原單位承擔。你借調15年期間的工資待遇肯定是由原單發放的,原單位有你調整工資待遇、繳納社會保險的各種記錄和證明,也就是說你在這15年借調期間,所有的人事關係、工資關係、組織關係等等都屬於原單位,原單位是不可能不予以接受的。如果原單位實在不同意的話,那你只能是找借調單位的有關領導或者有關組織人事部門的領導與原單位進行協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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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調15年也是醉了,比當年上山下鄉還悲催,人家至少還可以回大城市,你連原單位都回不去了。你的心也真夠大,也不知道你咋混的,兩頭都沒落好?是不是這中間,發生了重大變化?最好的辦法,還是找兩個單位之間去協調,解鈴還須繫鈴人。

借調,顧名思義就是一個短期行為。有的大型企業,借調就是正式調動的前奏,要麼是考察,要麼是等編制或等位置。還有一種就是長期借聘,也就是單位之間的勞務輸出,一般也是有協議的。借調15年,這種情況比較少見,這中間一定出了差錯。

借調一般有四種:一是上級借調下級的人去工作,本質還是先考察再調動。二是上級借調下級的人去從事具體項目,比如,領導小組、項目部、專項工作,事情幹完回原單位。三是單位之間借調,比如單位之間的領導關係好,借調個人來幫助工作,有的可能是為了調動,有的也可能是臨時幫助工作。四是跨界借調,可能有個機會,借調到其他系統或者其他地區。

如果是上級,一切都好辦,上級領導出面,幫助你解決問題。如果上級借調你15年,下級又不要你了。你要反思,這裡面出現的問題,為什麼上級不幫你?為什麼下級敢不接收你?是不是你做了什麼事?

如果是單位之間借調,有可能是領導換了,原來領導關係好,現在領導關係不好,兩個人翻臉了,你就是犧牲品了。這個不好辦了,最好找第三方來解決。

如果是跨界借調,單位早就變了,甚至變了法人,有的單位甚至上市了,或者有好事,比如分股票,比如分房子。你都出去15年來,人家早就忘了你了。你突然回來要房子要股票,人家能幹嗎?再說了,物是人非,誰也管你呀。

還有一種,你當年與單位領導鬧翻臉,你找個關係借調出去。你單位領導以為你要調走了,結果十五年後你回來了。當年翻臉的領導正好收拾你呢。


職場火鍋


首先,你提的這個問題是個錯誤,能借調人的一般都是上級借調,上級借調完畢,回原單位,原單位敢不接收,除非這個單位的一把手不想幹了,就算是平級借調,也是上級單位,協調好兩方,在借調前,肯定會說好借調多長時間,借調完畢後,人員怎麼安置,這些都約定好的,不會出現你說這種情況。

其次,能借調的人,都是工作能力比較強,在本崗位比較優秀的人,我想任何一個單位的領導,都喜歡能幹,優秀,用著順手的人。

最後,如果借調後,回原單位,這些都是單位下過文件的,或批示的,如果原單位不接收,說明這個單位的領導,有想法。我的一個朋友在新疆公路系統,塔城地區做宣傳工作,工作兢兢業業,下基層,進站點,寫新聞報道,彙編行業資訊,宣傳行業先進事蹟,因工作能力突出,被借調自治區公路宣傳系統一年,做一個宣傳《新疆公路60年輝煌歷程》紀錄片,借調完後,上級下批示,升至副主任科員,回原單位擔任宣傳科實際負責人,所以你提的這個問題基本上不會出現。


用戶55125590525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說讓人借調15年,現在回不去就著急了?我看活該!工作這麼多年我頭一次聽說有借調這麼多年的,在我的印象裡最長的借調也不過說一年左右,你這個借調怎麼會創奇蹟了一說15年,小半輩子出去了。從這個事實上也不難看出你是一個廢物點心,在單位也不是什麼好料,是個不站位的人,站位的人誰會被借出去這麼長的時間?在這15年當中你就沒有一個反思?這是為什麼?既然留不到借調單位,你就要應該早點張羅打道回府,他根本就沒有理由不讓你回原單位?其結果一直拖到15年回不去了。我要是領導我也不會要你這種缺心,少肺,沒腦子的人再回來!出現今天這種局面不怨任何人,責任完全在你自己這裡。這種事既然出了,你就應該從源頭找,當初是誰借的人,讓借你的單位出個手續,你單位又是誰把你借出去的,也讓他出個手續,然後你拿著這兩個單位的手續去組織部門請求協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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