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畜牧:致全市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致全市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各养殖场(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现向全市养殖场(户)发出倡议。

一、停止省际间活禽运输和野生动物交易。自1月27日12:00时起,我省暂停省际间活禽调运,停止对一般性调往外省的活禽出证(活禽A证),公路检查站发现省外一般性调入活禽的,将予以劝返。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市内各养殖场户尽量不从武汉等高发疫情地区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省内调入的畜禽,要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等制度,密切加强观察,确定无异常后方可混群饲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要求,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暂时关闭,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的野生动物一律封控隔离。

二、严格落实畜禽检疫申报制度。各养殖场户要凭有效防疫证明主动向兽医主管部门申报检疫,经检疫检验合格,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场。对于确需跨省调运的活禽企业,根据企业申请,在严格监控的基础上,实行养殖场到屠宰场、养殖场到养殖场点对点调运。我市已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在农贸市场、集市、商场、超市、屠宰点等场所交易或屠宰活禽。对发现的合法捕获饲养的野生动物等有关情况要迅速上报相关部门,确保不出现疫情传播的危险。

三、严格消毒灭源工作。严格落实进出场洗消工作。对养殖场出入口、养殖区、生活区、圈舍、车辆、器具、厂区及人员严格做好每天清洗、消毒工作,要立即做好粪污处理和消毒工作,做好登记、排查、引种调运、屠宰等工作,自觉接受兽医站相关人员的监管。

四、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养殖场(户)是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病死畜禽必须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依法依规处理。如果出现病死畜禽,按程序确认品种、数量后,留取影像资料,做好死淘登记。

五、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养殖场(户)从业人员要做好自身生物防护,最大限度避免人畜共患病交叉感染。尽量减少与外界往来,接触养殖动物时要做好防护,避免接触野生动物,严防鼠、麻雀等外来病原传播。留意身体变化,如您或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

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做好重大疫病的防控,是我们广大养殖场(户)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

日照市畜牧中心 8816360

东港区畜牧中心 8226043

岚山区农业农村局 2611130

莒 县畜牧中心 6882745

五莲县畜牧中心 5888601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957566

山海天农业农村局 8316273


日照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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