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連發三公告!涉防控物資廠家減免稅費、運輸車免費通行、企業有序復工

1月30日,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第3號、第4號、第5號公告。

  第③號公告|四川:對生產防控物資的企業予以稅費減免或財政返還

  1月30日,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第3號公告。公告要求,凡涉口罩、防護服、電子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全面復工復產、全力生產。

  公告全文如下——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

  (第3號)

  現將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和調度安排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涉口罩、防護服、電子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全面復工復產、全力生產,當地主管部門“一廠一組”派駐聯絡員,做好原輔材料、生產設備、物流運輸、能源要素、資金等方面協調保障。

  二、鼓勵相關企業擴產擴能,抓緊技術改造,研發新品,提升質量,增加產能。支持具備一定條件企業轉型生產疫情防控物資。建立應急審批“綠色通道”。

  三、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防控物資的企業應繳納的相關稅費,按政策規定予以減免或財政返還。銀行業等金融機構實行優惠貸款利率。

  四、對重點醫療應急防控物資實施統一收儲、統一調配。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30日

  第④號公告|四川:運送疫情防控物資、醫患人員車輛免費優先通行高速公路

  為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管理工作,1月30日,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第4號公告,要求確保公路通行暢通,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置;公共交通工具、各類交通客運站點、公路服務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乘客乘坐交通工具時出現發熱等不適症狀的,應及時告知司乘人員並採取防護措施;運送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資、醫患人員的車輛,可申請免費優先通行高速公路。

  公告全文如下——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

  (第4號)

  現將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堅決維護正常交通秩序,確保公路通行暢通。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置。

  二、公共交通工具、各類交通客運站點、公路服務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三、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自覺接受檢查。乘坐交通工具時出現發熱等不適症狀的,應及時告知司乘人員並採取防護措施。

  四、運送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資、醫患人員的車輛,可申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通行證,免費優先通行高速公路。

  五、駕駛員和乘客應積極配合做好道路聯防聯控檢疫點的相關檢查工作,不得闖關、衝關逃避檢查。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30日

  第⑤號公告|四川:學校不早於2月17日前開學,企業按春節放假通知要求有序復工

  1月30日,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第5號公告,明確全省學校開學和企業復工時間。

  公告全文如下——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

  (第5號)

  現將全省學校開學和企業復工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省內各級各類學校,包括在川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等機構,不早於2月17日(農曆正月廿四)前開學。具體開學時間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經評估批准後方可開學。各單位包括培訓機構開學前,不得組織補課、答疑、輔導等各類現場聚集性課堂活動,提倡上述單位根據自身情況開展網上教學活動。

  二、省內各類企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春節放假的通知要求有序組織復工。對來自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或居家自我隔離等措施,未解除醫學觀察前不得安排復工,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各類企業務必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做好檢疫查驗和員工健康防護,防止發生疫情。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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