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集体发放的宅基地合法吗?

爱财的村书记


村委会发放的宅基地合情,合理,合法。村委会本身沒有权力发放给村民宅基地,村委会发放农村农户宅基地是根据国家政策,一户一宅的原则,由县,乡镇领导,统一安排,统一规划,依据当地农村农户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决定。全国各地农村农户的宅基地面积大少不一样,农村农户的宅基地根据当地农户的实际需要,由乡镇委托各村委会,按照每户人囗数量的多少,分配给各家各户,在分配宅基地时,各地执行的方式也可能不一样,只要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一户一宅原则,由乡镇委托村委会分配给农村农户的宅基地是合法的。


用户99318239155


村委会集体发放宅基地,这个说法让人不得要领。虽然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但村委会并没有发放的权利,村民建房要使用宅基地,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后,村委会逐级上报,由县级土地和建设部门核实后放可批准使用,并由镇级建设部门现场监督,严格按照审批的范围进行建设。

所以,农村村委会集体,像发放福利一样发放宅基地,这个说法晏子闻所未闻。只有一种情况,村委会为了进行新农村建设,对村庄建设进行了统一规划,并且这规划经上级政府批准进行实施。这种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根据规划,集中建设楼房式小区,或者建设别墅小区,将村民集中迁入新村,再将老村的宅基地统一回收。只有这种情况下,可以算做村集体统一发放宅基地,而这些宅基地虽然没有经过农民逐户申请批准,但是村委会按照农村人口和村庄规划,统一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手续,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证,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在有些农村,特别是靠近城区的农村,有些村集体为了增加收入,以改善村民生活质量为由,在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建设起一批楼房,一边安置本村村民,一边对外出卖。这些房屋,由于手续不全,国家房管部门无法为其颁发土地证和房产证,只能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房产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虽然不具备真正合法的产权证书,但由于是村集体甚至乡镇政府统一建设的,是特殊历史时间形成的产物,现在还没有做为违法建筑进行整治,但国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国家对于小产权房处置问题,基本方针是根据不同情况,"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处理一批,震慑一片,问责一批,警示一片",严格控制小权房的违法势头。对现在小产权房首先进行清理统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

综上,农村村民想获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正常的审批手续,经村委会,乡镇有关部门,上报到县市有关部门,经过批准后建设的房屋,方可获得宅基地和房产的确权发证,受到法律法规保护。村委会集体发放宅基地的说法不规范,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使用起来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申请审批,不经县级国土和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即使是村委会实施的,也属于违法违章。


齐东晏子


这个问题提的语句上有一点点的错误,土地不是粮食,不是物资,不可以发放,应该是审批。土地是国家的没错,可农村土地也是属于村集体的,这个也没错。村委会虽然说是兵头将尾,是属于最基层,但农村村委会也属于一级组织,某些事情上,村委会也有决定的权利。那么村委会有没有权利审批村集体的土地呢?这个问题要分年代,如果放在现在,肯定是不可以,村集体没有权利审批宅基地。


别说审批宅基地的权利,就连村委会的印章,也不在本村管理。村民们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村委会盖章的话,都要到镇政府去盖自己村里的印章。从另一方面说,村里的财政支出也归镇政府管,村委会没有权力擅自处理。某种意义上说,这对村民是一件好事。不然的话,村干部跟谁关系好,就把宅基地划分给谁,只要村委会的大印一盖,就算是合法了。可以肯定的说,现在村委会是绝对没有权利划分宅基地给村民了。就算是村民家里真的需要宅基地盖房子的话,也要通过村委会向镇政府有关部门,然后再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报审批。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村委会绝对不敢答应给村民宅基地。


很多事情都有时间的局限性,村委会给农民划分宅基地这件事情,如果放在上个世纪,也就是说20年以前的时候,应该是可以的。那个时候村民们不管谁家盖房子,都是村委会审批宅基地。过去那个年代,村委会就有这个权利,不需要向上一级的政府报备。本村村民谁家的儿子,到了娶媳妇的年龄,就可以向村委会要求给自己划分宅基地。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谁家的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了,心里也都清楚,村干部们碰头协商一下,看看村里哪个地方有空地,就划分给村民为宅基地。当年农民们盖的房子都是有房产证的,也都是合法的。所以说过去那个年代,村集体划分的宅基地,也是合法的。


但是随着耕地越来越少,农村的好多土地也被征用,国家严格控制宅基地的划分,我们村已经有好多年,村民们除了翻新自己的老宅子,再没有盖过新房子的。因为村委会再也不可能像上个世纪那样,可以有权利给村民们划分宅基地。现在即使村委会同意你盖房子,划分宅基地给你,那也是不合法的。需要等待上一级的有关部门一步一步的审批,直到正式的手续审批下来,才可以划分宅基地给村民。


灵子


非常合法!!!村委也是地方政府的小单位,


用户105163165531


有县政府,国土部门。镇政府。村委会。公章才合法。


老农民20192020


  批准宅基地的机关单位是县政府的土管部门,谈不上是村委会发放的,不是本村群众又不符合特殊情况就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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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讲理


不对农村土地上的宅基地在改革开放以前,就是大队即现在的村委按家庭人口分配的,只不过要上报公社也就是现在的乡镇.府批准就可以建房使用,国土局和下派的乡镇土管所是以后产生的组织,大多数的宅基地都是在人民公社时的公社主任批准备的。国土部门只是在事后补发了证书而以,所以村委会发放的宅基地是合法的。


用户87751048672李长


实际建房人与居住人一致,有各相关部门批准手续,未超标超限,即为合法建筑,与村里是否统一分配(也就是你说发的)无关。


东海猛龙


村委会是广大农民最贴心的一个组织领导,也是农村最知实情的领导,他的权利是人民给的,为人民服务是必须的,地方干部管好地方人民安定生活是合理合法的,所向农民受取的款项只要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很早人人都积极支持的,只要党不变色,干部不变心,老百姓仍然支持到底。


知足者乐也5


当然不合法,宅基地有一套完备手续,有法规有依据,那一条做不到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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