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在租房期間合同期把房子賣了,要求租客搬出去,請問該怎麼辦?

寒武紀色調


國家法律規定

房屋買賣不影響租賃合同

也就是說房子賣了

但你的租房合同沒到期

你就不用搬走

無論是新舊房東都沒有權利趕你


這個用戶是929


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你有權利追究責任!在法律上來講,你是優先購買客戶,如果你不簽署放棄購買聲明,房東是沒有權利出售給別人的!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他把房子賣了,你可以不走!要求房東賠償!放心,法律是站在你這邊的!


呂小肥肥


我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一般情況,買賣不破租賃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說不管房東出於哪種情況,出售這套房子,只要你沒有違約,都不能影響你繼續租用這套物業的承租權利!不過也有特殊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也就是說,“買賣不破租賃”有三個例外:(一)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三)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一種往往是在租房時在合同中的約定,很多房東跟租客簽訂合同,都會根據自身的情況,做過約定!比如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方等!或者補償一個月房租等!第二種往往是沒有在租房前查詢房屋抵押情況(去當地房管局的網站就可以查詢啦)。實際情況中,往往第一種較為多見,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題主還是回去仔細看看這個條款的具體約定跟違約賠付細節!如果有約定及其違約賠付條款按合同約定辦理!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那建議您根據法律條款跟房東協商,能協商處理最好協商處理,或者跟後來的買入房看看是否能協商解決,如若沒辦法協商,那就只能請求司法調解或者走法律途徑!上策找兩任房東協商解決,人人都有難處,換位思考力爭找出好的辦法!你拿商鋪就是做生意,和氣生財!最後才是訴訟法律,但是這樣一來,出租人承租人關係緊張,生意也怕是不好做了!希望我的回覆對你有所幫助





愛折騰更愛生活的柒哥


合同期四年,剛過了兩年,目前還在租賃期內,房東把房賣了,還如何維護租客的權益?

這種情況下,租客權益是能夠收到法律保護的,正所謂買賣不破租賃,通俗來說就是這個房子即使賣了,也不影響租客正常的使用權,也就是租客可以繼續履行合同至合同期結束。

對於正在租賃期內的房子,如果要出售,最好是要取得租客的同意,很多人想的太簡單了,總覺得自己的房子,自己想怎麼辦就怎麼辦,這樣就很容易造成糾紛。

除非合同有明確的約定,否則在一般情況下,在同等條件下,租客是有優先購買權的,所以如果租客沒有放棄優先購買的權益,即使現在有人要買,租客也是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這種情況下賣方是很容易出現違約的。

租賃期內,如果一方出現違約,那就按照租賃合同的違約條款,雙方協商解決。如果租賃期內,房東把房賣了,那麼租客是可以正常履行租約至合同結束,這就是“買賣不破租賃”,所以如果房東賣房前沒有取得租客的同意,擅自賣掉,那麼租客是有權正常使用該房產至合同結束。

所以如果雙方沒有提前協商,那麼如果房東因為要給賣方交房而強制讓租客退租,這個顯然是行不通的。所以目前造成的這種局面,只能雙方協商,儘可能的取得租客的同意,減少租客的損失。迴歸到這個租客身上,在合理範圍之內,是有權利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失的。

所以房東跟租客之間,可以先通過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那就通過司法程序,保護自己的合法是權益不受損失。


老何侃房產


典型的買賣不破租賃,完全可以打官司的。法院是現在解決矛盾的主要方式,《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走法律途徑可以私信我。



黃湖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東要賣租房是法律允許的事。只是房東應該提前告知並問詢租戶是否購買,租戶表示不予購買後,房東才有權告知第三者可以購買,因為房東對租屋擁有所有權,而租戶有的只有使用權。依據合同法規定,房東在租房合同沒到期賣房屬於單方違約,租戶可要求房東按租房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損失責任。


新疆很美


1、房東有權把房屋賣掉;

2、如果房東在房屋租賃前,已告知你,他房子準備賣,而你又願意承擔風險,房東只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你就行了;

3、如果房東沒有告訴你,他的房子準備賣,房東侵犯了你在同等條件下購買房屋的優先權,如果已經完成過戶登記,你可以要求對方經濟賠償;

4、如果房屋還未過戶,你仍然享有同等條件下的房屋優先購買權;

5、如果你不打算買房子,一方面你可以繼續承租房屋(買賣不破租賃),另一方面你可以讓房東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下,給你一個合理的期限,你再搬出去!



人間天堂79285057


趕快找房子呀,未必你還想打官司?你租房又不是買房,你就給幾百幾千還想幹嘛呀?雖說賣不破租,可是不費勁嗎?有那功夫可以做很多事


小雨嘻嘻9


退錢唄,房屋買賣不影響出租,要嘛住到房屋到期,要嘛退錢給點賠償,畢竟房主違約了


陽131011501


趕不走你的,除非他是黑社會,用特別手段搞你,要不然就要和你協商滿意為止,賠償你裝修損失等等,別慌,穩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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