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2020年2月1日晚,樂從派出所大墩社區民警中隊在新型冠狀病毒防輸入、防擴散排查工作中,發現來粵人員張某(男、48歲、湖北省黃石人,其於1月15日離開湖北黃石去了湖南株洲、岳陽,於1月22日自岳陽來粵)於1月22日來到樂從鎮某公寓暫住。

在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政府工作人員要求該員居家醫學觀察14天,但其多次不聽工作人員勸阻,執意離開暫住地外出吃飯、購物,其行為已構成妨礙社會管理的違法行為。

2月1日23時許,樂從大墩社區民警中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張某以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命令的行為作出罰款200元處罰。

其他案例

杭州西湖區某小區業主鍾某某,於2019年11月將房子出租給武漢籍人員蔡某某。1月22日,蔡某某母親從武漢來杭州探望女兒,母女倆於1月26日下午在某商場購物,1月30日母女倆人被確診為新冠病毒肺炎。現兩人在西溪醫院隔離治療。經公安部門調查,發現房東鍾某某明知蔡某某母親為重點疫區來杭人員,卻未履行主動報告職責,造成一定後果,已涉嫌違法行為,且情節嚴重。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對蔡某某母女可能涉嫌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還將根據有關法律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疫情防控中的9個法律問題

你必須知道!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治安處罰!佛山一男子多次外出吃飯、購物,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再次呼籲,廣大出租戶和疫區返回人員,必須切實履行起報告和自我隔離的義務。當前,防控形勢嚴峻,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您儘量減少外出、減少人員聚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