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农村宅基地无人居住会不会收回?

用户6229270527842


这个问题语法上有点儿错误,宅基地怎么居住?宅基地是露天的,只能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子以后才能居住。不知道题主的意思,究竟是闲置的宅基地没有盖房子?还是闲置的房子没有人居住?如果是闲置的宅基地,一直没有人盖房子的话,那么按理说,两年以后村集体就会自动收回。如果家里确实有特殊情况,跟村委会解释一下,村委会一般也不会真的把村民的宅基地收回来。如果实在是因为经济条件的话,可以在宅基地上先打上地基,只要打上地基以后,就证明宅基地是你的了,然后可以等到什么时间经济条件允许了再去盖房子。



如果宅基地上已经盖上了房子,只是常年无人居住。这样的情况,你尽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面,不管你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无论多少年,还是你的房子。只不过这样的情况,城里人跟农村人是有所区别的。假如你只是房子在村里,你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了,那么只要房子不倒,村集体就不会收回你的宅基地。不过可要确定房子千万别倒塌,一旦房子倒塌了,宅基地就不归你了。


如果房子的主人,还是农村户口的话,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本来就只归本村村民所有,只要是户口还在村子里,不管人在不在村里面住,只要你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哪怕房子倒塌了,你也可以重新翻盖。城里人却不享受这个权力。我们农村人也就有这一点优势,没有退休金,没有养老金,却有一块不变的宅基地永远属于农民。只要村子不拆迁,这块宅基地就可以世世代代的传承下去。不管有没有人住,村集体都不会收回你的宅基地。


很多从农村走出去的人,已经在城里定居生活,户口也已经从村里迁出去了。父母健在的时候,逢年过节或许还回村里一趟,看望一下父母。一旦父母去世以后,多少年都不回村里一次。虽然不回老家,但是老家一般都还会有自己的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担心自己的房子常年闲置,无人居住,年头久了,村集体是不是会收回自己的宅基地。其实收回倒是不可能,只不过没有人居住的房子,很容易被风雨侵袭,然后开始漏雨。所以如果不想让房子毁坏的话,还不如让给别人住着,反倒有利于房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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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农村宅基地无人居住会不会收回?

农村的宅基地正在确权之中,有的地方已经完成确权,而有些地方还没有进行确权,最近在抖音是看到很多讲关于宅基地确权的问题,有的说闲置两年以上的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很多在外打工定居的农民工,有的已经好多年没有回农村老家了,家里的房子是长年无人居住,有的房子因为长久没有翻修,已经破败不堪,成了一片废墟。很多长年在外定居的农民朋友都非常的担心,恐怕自己的宅基地会被回收,到底会不会回收,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只要是本集体的成员,国家就会保障最少有一处宅基地,让农民能够安居乐业。有一些农民在外打工或做生意的,虽然全家已经迁入城市,但他们的户口依然在农村,他们依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村里也不会随便回收的。如果是长年无人居住,集体要回收宅基地,也回给户主一定的赔偿,也就是有偿退出宅基地。户主也可以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本村的其他村民。



农村还有一些人,他们在城里安家了,把户口也迁入了城市里,那么他们就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了,他们以前的宅基有可能会被回收,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户主的个人财产,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如果村里要回收宅基地,会给户主一定的房屋赔偿的。


在外面打工的农民朋友们, 不知道你们家里是什么情况,如果是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也不要担心,尽早的回家弄明白当地的具体政策,做好准备,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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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只有闲置的房屋。没有闲置的宅基地。

闲置的宅基地是指国土部门和村委会己批准,且农户己取得使用权但没有在上面盖房子的土地,为闲置宅基地。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农户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没有盖房子,且闲置二年己上者,村集体将以法收回集体所有。

我想题主大概是想说农村宅基地上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吧。

现在农村确实有大量的空置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但这些房子,村集体不会也无权收回。

现在的农村。年轻人都到城里去工作了。且大部分都己在城里买了楼房。并娶妻生子。将家安在了城里。而农村老家的父母也大都进城给子女照看孩子了。所以农村老家的房子也就长年无人居住了。但这些房子虽然长期闲着。但仍然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既便是原房屋的所有者去世了。但做为遗产仍然有其继承人所有。只要继承者是本村户口。那他(她)将连同房子下的宅基地一同永远有使用权(房子的所有权)如果继承者是城镇户口或外村户口。那他(她)将只有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房子不塌,宅基地就继续有使用权。如果房子塌了。那么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种情况是会很少发生的。

人情大过法。在农村只要办事灵活一点。没有人会去收你的宅基地的。具体办法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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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经常看到一些房子,常年没有人居住,而同时又有很多人没有足额的宅基地,这种错配现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现在农村的宅基地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分配及回收机制,所以闲置的农村宅基地无人居住会不会被收回,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即只要是该村集体的村民,具备了分户的条件,就可以分户,并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但现在农村的宅基地较为紧张,往往达不到“新户得新宅”的条件。同时,一些村民又出现了宅基地闲置的情况。

对于闲置的村民来说,只要户口还是本村集体的,理应还会保留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应被收回。对于已经落户到外地,户口发生迁移的情况,则应该进入“退出机制”,将宅基地划分给该村需要宅基地的人,但这种“退出机制”是有偿的,而不是无条件收回的。

在未来农村宅基地将实现“三权分置”,即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毋庸置疑归集体所有,资格权,即符合条件的具有申请宅基地的资格的权利,即便没有宅基地,这项权利也会保留。宅基地使用权,也将成为最为灵活的一种宅基地处置的权利,未来将有更丰富的选择来完成宅基地的高效配置与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也将会盘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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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宅基地无人居住会不会收回?


  • 对于现在的农村来说,闲置的宅基地是非常多的,到底收不收回,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大多数情况下,闲置宅基地无人居住是不会收回的,除非农户自愿退出。



宅基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对于符合使用条件的农户来说,是没有年限限制的,老人去世以后,子女可以继续使用,而村集体也不会轻易收回农户的宅基地。现在,农村空心村、空心宅基地非常多,导致农村宅基地空心闲置的原因很多,有举家外出务工、有户口迁出的、有城镇户口合法继承农村房屋的等等,这些情况农户都是合法的占用宅基地,虽然宅基地是闲置的,但是村集体也没有权利收回这些宅基地。



在农村,宅基地一般不会收回,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第一是改变宅基地性质的,宅基地是用于农民建房使用的,农户不能把宅基地变为厂房、加工厂等,改变宅基地的性质;第二是长期闲置的,这个闲置是指房屋倒塌或者宅基地审批以后,闲置两年没有重新建房,和房子完好闲置是不一样的;第三是户口不在农村的,合法继承了老人的房屋,在房屋倒塌后。出现以上情况,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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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城务工,有的还在城里买了房,户口也迁出了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被荒弃、闲置,那么,这部分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呢?

在我看来,不一定会被收回,要分情况来对待。



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也就是说,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的,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不会被确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则会由村集体统计上报,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现实情况是这样的

大多数情况都不会被收回。一来,农村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村干部也是村集体的一份子,与村里大多数人沾亲带故,长期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而宅基地又在人们的心目中作用非常重要、地位非常高,收回宅基地势必会引起村民会村集体的矛盾纠纷,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收回。二来,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有的人为了孩子读书方便,将户口迁出了农村,造成农村修建的房子长期闲置,但是,之所以人们会外出务工,主要原因是在农村种植、养殖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满足一大家子人的日常生活开支,而且,在寒暑假、春节的时候,外出的人们都会回村居住,宅基地也不能算是连续的、长期的闲置,所以,不会被收回。



有两种情况是会被收回的。一是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近些年,国家对于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国土资源保护力度越来越大,而易地搬迁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些生活在交通不便、条件艰苦环境的农民搬迁到生活环境便利的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也是非常大,而且,在享受政策扶持的同时,有一项必须满足的条件就是“拆旧复垦”,也就是说拆除原有的宅基地,恢复成耕地,但是该耕地的使用权仍然归村民个人享有。二是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如果农户有多处宅基地,其中的一处宅基地又长期闲置无人居住和使用,这种宅基地既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又符合“宅基地闲置收回”的条件,所以,会被依法收回其使用权的。

您觉得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应该被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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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已经逐步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和政策。对于一个户口的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使用权,除了家庭中已经分了户口的,另一个户主可以另外获得一处宅基地使用权。我国规定农村宅基地在申请并且使用以后,满两年但是仍然没有在上面建设房屋的,或者之前建设房屋了,但是倒塌以后两年以上都没有再次恢复新建房屋,那么这就被定义为闲置宅基地。



因此根据政策,如果闲置时间没有达到两年以上的宅基地,那么是不会被村集体经济组织回收的。再者就是一种情况,国家为了经济发展需要而进行征用村民的宅基地,那么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除了宅基地以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同样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国家都是以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是不会随意无偿征收的,而且必须要经过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宅基地也可以实现转让。



其实就是另一种情况宅基地无人居住,也是被回收的,对于一些“一户多宅”的居民来说,其多余的宅基地不符合目前国家政策,因此会被村集体经济组织回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提出回收申请也要经过乡政府意见,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最后经过市政府出具审批。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对于之前拥有宅基地的主人,将会接收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目前这种情况,宅基地闲置情况是比较多的。但是目前国家一般都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还没有倒塌,对于户主来说,依然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除非宅基地上的房屋年久失修,最后倒塌,而且使用年限已经超过两年,那么这种情况的宅基地是被回收的。但是一般对这种情况来说,那村民的生活经济条件都比较好,而且基本上都是在城镇安家落户,即使农村宅基地被回收,对于他们来说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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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农村宅基地无人居住会不会收回?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也随着房地产日趋升温,导致现在的农村,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脱离农村。不管是因外出打工,还是学习就业,在城市安家落户已成为了现在农村人的普遍现象,也导致现在农村里因无人居住而闲置的房屋也越来越多。甚至有些房屋或宅基地因长期闲置而荒草丛生、破败不堪。那么,对于出现这类问题的房屋或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会不会被收回,这还是要从具体的情况来看的,农嫂想从以下几方面做个分析回答: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宅基地上的房屋不是同一概念。我们农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性质的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宅基地申请并取得使用权后,只要未按规定对其实施使用的权利,而将它长期闲置的,或是因坍塌两年以上未加修盖房屋的宅基地,村集体将有权对这样的宅基地进行收回。

但宅基地是国家分配给农民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对于符合一切使用条件的农户来说,使用权限是没有年限限制的。只要有房在,那怕破败不堪,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归盖建房屋持有人永久使用。也不管你盖建起来的房屋以后是否闲置,任何人或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予以收回,直至以后该宅基地上再无合法使用人为止。也就说此宅基以后再无人继承使用,那么此宅基地自然就会回归于村集体组织。



那么什么样的人群是属于永久性使用此宅基地的人呢?也就是只要你属于村集体成员,你的户口在村里的花名册上,并且符合使用宅基地和房屋的一切条件,那么你就是属于永久性使用宅基地权利的人。以至于将来你的继承人,只要户口也在农村,就有权将此宅基地有权使用下去。没有人敢剥夺你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即便以后村集体需要做为它用,收回时也必须征得持有使用权人的同意,做出有偿收回才行。

但对于那些非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来讲,宅基地使用的权限就不会是永久性的了。因为,我国有关法律在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上和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政策上有所规定,严格控制宅基地一户多宅,提倡一户一宅节约用地;严控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对农村房屋永久性的继承。也就是说户口从农村迁出或转非的人就不属于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虽然你可继承农村祖上留给你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在继承期限上和农村户口成员有所差别。属于农村集体村组织成员对继承过来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有着永久性的使用权和居住的权利,对房屋的破损有权加以修缮或是扳倒从新翻盖。另一方面是继承人属于农村集体成员,而且也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标准,那么,这种继承过来的房屋可以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将房屋确权到自己名下,有权对房屋进行一切支配。

而非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就是户口从村里迁出去的或是非农业户口这样的成员,对于继承过来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在使用期限上不可永久性使用。在房屋遭受破损时只能对房屋加以修缮,但不可对房屋扳倒从新翻建。而修缮的使用权直至房屋破旧的无法在加以修改自然坍塌为止,也就是说这种情况的成员对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的权限只能说是一个长期性。如果房屋倒塌你是没有权利在房基地上从新盖房的,那么这个闲置的宅基地就自然也就回归集体经济组织了。


另一方面会被收回的房基地还有,因违规或是未加审批而私自占地盖房的那些房屋,不管你是否闲置,也都有可能将会被收回。所以说对于农村闲置不住的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要从多个方面看起,只要你不违规,符合一切宅基地使用的条件,即使是闲置不住也不会被收回。


农嫂话农事


要搞清农村闲置宅基地无人居住会不会收回的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的原因,绝大多数闲置宅基地因其家人或后人居住在城市里,通常是不能收回的,少数宅基地因无主人或继承人,是可以收回的。

一、农民进城务工致农村宅基地闲置

很多农民因到城市里务工,慢慢在城市里买房,再把小孩老人接到城里居住,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都空置着,甚至常年不回家,无人居住,这种情况,该宅地基是无论如何不能由政府收回的。宅基地房子空置但主人还在,房子属于该家庭的私有财产,怎么能够随意收回呢?显然收回是不合法的。农民即使在城市买房了,且全家都搬到城里居住,有稳定的收入,但他们在农村的房子肯定都要保留好,甚至要重修好,目的是为了将来随时想回老家了,都可以回家,并且以后老人百年归世,通常也都要回老家的,这都需要用到老家的宅基地。因此老家宅地对进城的农民来讲,是不可或缺的,即使空置,政府也是无权收回的。

二、农民子弟进城工作成为市民致宅基地闲置

还有很大一部分农民的子弟,因上学或参军最后都落户在城市工作,家里的老人也都不在世了,因而出现老家宅基地空置,这种情况,尽管宅基地的农村主人不在世了,但宅基地上的房子还是由其在城市里的子弟或后人继承,还是属于私人财产,也是政府万万不能收回的,只要老房子在,政府就不能动。笔者有个战友,其兄弟两人,一个当兵留在部队,一个读大学留在城市,父母亲在前两年都已经过世了,家里的宅基地实实在在的空置了,尽管他们兄弟俩以后基本不会再回到农村老家生活了,但该战友对老家宅基地非常重视,每年都要回家检查修缮老房子,确保房子牢固,目的就是为了每次清明回家祭祖时有个地方去看看,只有回到老家宅子里看一看、站一站,就算是找到了心灵的归属。

三、农民后继无人致宅基地闲置

有些农民无儿无女,到年满六十岁时吃五保,成为五保户,由政府养老,等到他百年归世后,其闲置宅基地都是由政府收回处置,要么由政府出卖给本村居民,要么就放在那儿,总之,该宅基地属于政府回收范围了。

总结:农民闲置宅基地有回收情况,那就是五保户去世后的房子,至于其他闲置宅基地,因通常都有人继承,政府是不能回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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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越来越紧,城市人不能到农村购买住房,宅基地已经达标的农村人也不能购买多余的农村住房,使很多人产生了担心,特别是那些户口不在农村,而农村还有房屋的人,担心自己在农村长期闲置的房屋,会不会被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本题的标题是“闲置的农村宅基地无人居住会不会收回”,这个问法本身将宅基地和农村房屋混为一谈,宅基地是农民申请的用于建房的土地,如果长期闲置肯定会被收回,因为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后两年不进行建设,村集体即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本题目说无人居住,显然又指宅基地以上的房屋,房屋又不存以被收回问题。所以本题的正确表述应该为,农村闲置无人居住的老房,其宅基地使用权会不会被收回?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国家的宅基地管理政策,一户一宅和不允许城市人对农村购买房屋,实际上是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对广大农民是有益无害的。中国人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都有房产情结,旧时称为“房产过日”,也就是过日子必须的物质条件。但是,广厦千间,也只夜眠六尺,要那么多的房子有什么用呢?腾出更多的土地留予子孙更,不是更好吗?

但是,不管政策怎么紧,房屋作为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国家不会无理由地没收你的住宅,不会没理由地收回你住宅赖以存在的宅基地使用权,这是肯定的。所以,对于农村普遍存的的闲置房,大家也没必要过于紧张,只要房子在,只要房子有主,集体是不会收回该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房子的主人可以通过有偿的原则主动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虽然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农村,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但其在农村的房屋是依法取得的,或者是继承而来,或者是当初自己是农村户口时申请建设的,这些房屋做为私有财产,依法是受到保护的,对于房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执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只要房屋还在,宅基地使用以就归原主,集体不可能收回。而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农村一户多宅的,其宅基地使用权和户口不在农村的人一样,只要房子在,就允许其使用。

那么,什么样的农村闲置房,其宅基地使用权才会被收回呢?只有一种房屋,那就是无主的房屋,也就是,房屋的主人已经去世,而又无法定的继承人。比如五保老人居住的房屋,老人去世后房屋归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比如祖上的老房子,其后人下落不明或者确定后人也已经去世的。这些房子都可以收归集体,宅基地归农村集体使用。而有主的房屋,不管闲置多少年,不管其主要在城市还在农村,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只要房屋不倒,村集体都不得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待这些房屋因无人管理自行倒塌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长期闲置的农村老房,其主人可以依法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付费后收回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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