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是否應當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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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證據確鑿,人販子應該判死刑,只有人販子判了死刑,才能更好地警示他們的“同行”,才能挽救更多原本幸福的家庭。


晨松披霧


肯定要判死刑。人販子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為了賺錢散盡天良把別人的小孩拐了忘掉,毀掉一個好好的家庭,多少家庭小孩被拐而弄的家破人亡。不判死刑,不足以服眾。要是在古代當人販子被抓住了會被當場打死應當千刀萬剮才行。


三妹妹的媽咪


必須死刑,絕不姑息,要不屢禁不止!讓骨肉分離那種心痛誰會理解!


隨緣82837125966


判死刑!是想置被拐賣兒童於死地嗎?就像毒販會和警察拼命一樣。我還是建議做好新生兒的指紋登記工作,被拐賣兒童可以輕易找到父母,讓人買了被拐賣的兒童白出錢,拐賣兒童沒市場了就不會有拐賣行為了。


瀟灑198106


我不是學法律的。從我個人的理解,殺人就是剝奪了被殺人的生活狀態的延續。人販其實也是如此,也是剝奪了被販賣兒童在他的生活環境下的繼續生存權利。堅決支持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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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刑法尺度和社會綜合因素有很大關係,當前我國綜合國力強盛,全國打擊腐敗及黑惡勢力成效顯著,人民安全滿意度挺高。在這種和諧社會環境下,重典的針對性會增強,亂世方用重典。所以,儘管人販子很可惡,還達不到“抓住就斃”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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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和殺人差不多害的一家人不得團員,害的孩子一輩子見不到親生母親,對人販子就應該判死刑而且對買孩子的也該判刑,沒有買孩子的就少了人販子。


老萬163765590


關於人販子這個問題,直接涉及到買賣人口和拐賣人口的事件。以前在報道中,經常看到這類事情發生,但是,其中也包括了另類情況,比如兩家:一家二胎又生了女孩,一家二胎又生的男孩,所以就會找中間人的說合並談妥和相互交換孩子,具體條件:有的給對方錢,有的只是換孩子,不附帶任何條件,但是中間人的好處費自然是少不了的,所以在嚴打人販子期間,將中間這類人也劃分為人販子,因為他們已經涉及到買賣兒童了,以至於人們對人販子的產生的痛恨至極,正因為情況不同,所以被處罰的結果也不同!


崇州重陽王


支持重罪,終身不得出獄,導致販賣對象死亡的支持死刑,這兩條足夠。

原因一:導致圓滿家庭支離破碎,傾家蕩產。

原因二:人販子用非法手段致殘兒童為他們討錢謀利。


風行曾FXZ


這個問題應由法律來回答,從我個人情感上說,對這一類人應從嚴從重懲處,他們是人類的毒瘤,有他們的存在,讓許多有孩子家庭長期生活在不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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