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老闆讓我當他的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種要求合理嗎?你怎麼看?

職場幸福路


客戶資料,一切對自己有利的東西,早就備份了。悄悄的進村,打槍的不要。


風塵一笑客


不用他說,讓留都不留。我曾任職的一家公司就有這樣奇葩的 龜腚,離職後主管電話找我,一概掛斷。後來讓一個朋友(供應商)傳話給我讓我給公司打電話,我對他說他們知道我的毛病,通訊錄上沒有的電話一概不接。以後的事就不說了,不管怎樣,共事一場有些忙該幫還要幫。


Jeef狼四爺


這還用問嗎?刪就刪唄,現在有那麼多同步助手,雲服務啊,早就上傳了。上一分鐘刪完,我下一分鐘就下傳回來了。沒讓我刪,我也許不好意挖同事,挖客戶。讓我刪掉了,我就可以無所顧忌的挖同事和客戶了。刪完通信錄就說明和公司再無任何瓜葛了。


星火制袋


如果是一個懂法的老闆,應該在你入職時雙方就籤一個同業競爭協議,寫明,將來如果你離職,在若干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業務的工作,包括你自己創業或到競爭對手公司工作,若有違反,你須無條件做出若干賠償,同時,公司對你保留起訴權。這個同業競爭協議,一般懂法的公司,都會要求籤的。當然,它針對的是某些特定崗位,如,銷售負責人,業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骨幹人員以及掌握公司核心機密的崗位人員等等。一般能做到這種級別的,基本都是高管,至少是中層管理人員了,基本上都能夠具備基本的職業素養,知道簽約是不奇怪的事,也瞭解保密是基本義務,所以沒有人會拒籤的。當然也有人簽了之後,工作一段時間,因種種原因離職了或被競爭對手公司挖過去了,由於他能夠創造巨大的經濟利益,他新的東家願意為他支付鉅額賠償金,也是有的。但這種事原因、情形種種,處理起來也比較複雜,這裡就不展開了。只強調一點,員工為公司或曾經的東家保密,是起碼的義務,也是職業操守。否則有可能涉嫌犯罪,輕則要賠錢,重則要坐牢,就看是什麼性質了。


蒼天若海


雷哥先說結論:當然不合理。


對於這件事情,雷哥認為,這個老闆是自作聰明,以為自己手段滿滿,可以消除離職員工給公司業務發展的隱患,其實不過是畫蛇添足、聊以自慰的昏招、蠢招而已。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老闆的這些招數根本起到任何作用,只是徒增員工的反感和厭惡而已。

說實話,老闆的想法真的愚蠢之極,以為刪除掉了離職員工手機通訊錄裡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就可以讓離職的員工無法再聯繫這些人,這真是讓人感嘆:這個老闆智商欠費。


如果離職的員工真的要起心動念去做損害前任東家的事情,那他早就會有了相應的動作,而不會等著你刪除一個通訊錄就可以了事。


而且,現在的手機都是智能手機,很多通訊錄或者聯繫方式,都可以通過雲端存儲的方式來得以恢復,你老闆笨到這個地步,簡直就是奇葩中的奇葩。


況且,如果員工真的有心要去做損害你公司利益的事情,那他直接去客戶的公司找客戶,還不是一樣可以達成聯繫上客戶的目的,難不成你一輩子還跟著他,確保他不會再聯繫客戶了?


所以,這個老闆多此一舉的行為,只能是讓離職員工更為心寒、更為憤恨。假如我是那個離職員工,被你老闆這麼無情無理的對待,我未來如果有機會,一定會跟你和你的公司對著幹,報這“一刪”之仇。


這樣一來,這個老闆的行為不僅沒有任何好處,而且還硬生生逼迫自己曾經的員工成為仇家,這犯得著嗎?


其次,老闆的行為是對個人隱私的直接踐踏和侵犯。

手機通訊錄屬於個人的隱私範疇,老闆以同意離職為要挾,要求離職員工必須當面刪除同事和客戶的通訊方式,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在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中,對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進行了規定。


《憲法》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老闆保護自己公司的商業利益不受侵害,本身是合理合法的。例如,要求離職員工刪除或交還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這是合理的;要求員工遵守商業秘密規定或競業協議,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秘密透露給其他競爭對手,也是合理的。


但是,你為了防止離職員工可能會聯繫單位的現職員工或客戶而要求其刪除聯繫方式,這就是違法的。


結語

綜上所述,雷哥認為,當老闆的,必須要有點職場的智慧,更要有點作為管理者的格局,還需要有點法治的思維。如果當老闆的只知道耍派頭,顯威風,擺架子,不僅無助於你的公司經營和管理,更會讓你的員工看清你的醜陋嘴臉,對你、對你的公司失去信心。


到那時,你才會知道,你的狂妄自大和自作聰明是多麼的招人討厭、惹人憤恨!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不合理!

如果說客戶聯繫方式算是公司的商業機密的話,那同事的聯繫方式,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個人隱私信息了!老闆很霸道,也很可笑。

客戶聯繫方式,確實是公司的財產,是商業機密。但只通過刪除離職員工的信息,做法很可笑,因為根本不起作用!如果員工要持續擁有這些信息,早就作好備份,不會輕易被這樣刪除而遺失。

公司(老闆)正確的做法是:

1、有比較完善的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客戶進行分級分層管理,越高職級,接觸到的客戶級別越高,信息越完善;

2、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產品質量,讓客戶減少對人的依賴。加重對公司和產品的認同度,從而增加客戶的忠誠度;

3、和員工簽定保密協定。對洩露客戶信息,盜取客戶資料行為,公司保持法律追償權益;

4、加強員工職業操守的教育。

題主的原老闆,通過刪除離職員工客戶信息的方式,為時已晚,幾乎沒有效果,還涉嫌侵犯員工權益。

至於老闆要求離職員工刪除同事的聯繫方式,純屬無理取鬧,法盲一個!

如果是我,我一定嚴詞拒絕!


冷暖職場


[捂臉]我手機客戶通訊錄,有一個excel文檔,有詳細記錄業務信息,通訊錄只是一個號碼,重要的數據都在excel文檔裡,並且U盤,網盤,郵箱,電腦都有。尤其是U盤和網盤裡,是用閃迪提供的加秘軟件進行加密處理的文件。

有的時候自己真心想刪除,一時半會都刪不全的。

就算刪除了,你也擋不住客戶回撥的。業務就這樣,離職一定會帶走一部分客戶,沒有人捨得放棄自己養大且還能下蛋的母雞。

合理點的就是業務一旦成了,回訪客戶的事兒交給下一個部門去維穩,只有公司厲害才能持續合作。


莫問天塵


離職時,老闆讓我當他的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種要求合理嗎?這種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不知道你的老闆那裡來的權力去幹這種事情。這個行為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絕的。為什麼呢?我們可以從以下來談談。

第一老闆讓你刪除同事的聯繫方式,這個是赤裸裸的侵犯個人的隱私權。這個老闆的做法是違法的,你可以馬上拒絕這樣的做法。如果老闆要強來的話,建議可以報警處理這個事情。


我從業20幾年,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不管和企業是否是高興的離開還是不高興的離開。都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如果是我的話。老闆一定要強制我去刪除同事的電話我會馬上報警處理。如果該老闆不向我道歉的話,我會考慮起訴該老闆侵犯我的個人隱私權。

第二關於老闆要求刪除掉客戶的聯繫方式,這個我可以理解。我也可以接受。因為從企保護業務的角度來講的話。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也贊成這樣的做法。


如果你是企業的核心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或者是業務人員。那你要離職的話,企業是可以和你簽訂競業協議的。如果簽訂了競業協議的話,那你根本就不需要去刪除什麼客戶資料的。但是很多小企業是不會籤的。因為第一小企業沒有這樣的保護意識,第二簽了競業協議是要支付給員工一筆費用的。所以只能讓你刪除客戶資料。

總之,這個老闆的做法是很愚蠢的。就算刪除了又有什麼用呢?人人都有備份的資料。而且這種行為還是違法的。不如和員工簽訂一份競業協議對大家都有保障。皆大歡喜,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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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的做法看似粗魯,但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只是方法用的不對。

老闆讓離職員工當面刪除所有客戶和同事聯繫方式,其中客戶屬於公司資源,員工離職時,理應辦理交接,切斷和客戶的聯繫方式。

公司同事中既有因為工作原因需要維護的關係,也有私交甚好需要聯繫的人。所以老闆讓員工刪除所有同事的聯繫方式不合理。

員工離職,合理的工作交接還是要辦理,客戶屬於公司資源,所以應當切斷客戶的聯繫方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想正常辦理離職,為了不跟老闆撕破臉,可以在老闆面前暫時刪除所有客戶和同事的聯繫方式。

如果在辦理離職時跟老闆撕破臉,離職出現問題,不利於下一份工作的入職。員工可以暫時刪除聯繫方式,過後一鍵恢復,現在的備份功能這麼強大,備份之後刪除也可以重新恢復。

因此,老闆的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存在紕漏,員工離職刪除客戶聯繫方式可以,但刪除同事就有點過分,員工也要合理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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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的要求不僅不合理,而且還會毫無意義,這簡直和掩耳盜鈴者一樣愚昧無知可笑。

為了讓各位讀者朋友更好的理解這個問題,我將從“老闆為什麼要這麼做?老闆這樣做究竟能有多大作用?老闆要保住自己的商業秘密,留住員工和客戶靠什麼?”,來逐一給大家分析。

一、老闆為什麼要這麼做?

儘管老闆的這種做法不合理,但是老闆依然要求員工按照這樣做,要有這樣三種考量。

1、刪除與員工的聯繫,擔心通過員工洩露公司的商業機密。

辭職員工去往另一家新的公司,如果與本單位有一定的商業競爭關係,會擔心該名辭職員工利用原來的同事打聽原公司的機密。

一旦自己的商業機密被員工洩露出去,極有可能給自己的公司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老闆在員工辭職的時候,要求刪除與同事之間的聯繫方式。

2、刪除與同事的聯繫,可以避免辭職員工影響更多的人辭職。

老闆擔心公司辭職的員工,會通過聯繫方式影響到更多的同事,從自己的公司離職而去。

為了避免該名辭職員工給本單位員工造成的消極影響,老闆便想要通過刪除與同事之間的聯繫方式,來切斷辭職員工對本單位員工的負面影響。

3、刪除與客戶的聯繫,擔心辭職員工去到新的工作單位之後,挖走自己的客戶資源,影響公司的經濟利益。

老闆擔心辭職員工去往新的工作單位之後,會繼續與自己的客戶有著密切的聯繫。

害怕這名辭職的員工挖走自己的客戶資源,給自己的公司帶來經濟上的損失。畢竟客戶是任何一家公司生存的基礎與前提,一旦失去了客戶,公司就很難生存和發展。

因此為了避免自己的客戶資源被辭職員工挖牆腳,老闆就要求員工在離職的時候,刪除與客戶之間的聯繫方式。

事實上老闆這種做法,就像做掩耳盜鈴的事情一樣,這是根本就無法實現的事情!都知道現在很多的通訊聯繫方式都是可以備份的,而且還可以雲存儲。因此離職員工即使從手機上刪除所有的聯繫方式,只要員工想要聯繫以前的同事或者是客戶,都是一種非常容易的事情。

二、老闆這樣做究竟會有多大的作用呢?

老闆能不能夠留下員工和客戶資源,根本不在於辭職員工是否聯繫他們,關鍵還是在於公司能否維護員工和客戶自身的價值和利益。

1、辭職員工是否聯繫以前的同事或者客戶,並不是決定其他同事或客戶離開老闆的主要原因。

從矛盾的主次關係來說,真正能夠決定一個事物的發展與走向的,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才是決定性的因素。

而辭職員工是否聯繫以前的同事和客戶,在老闆是否能夠留住員工與客戶的問題中,只是一個次要的矛盾。它根本就起不到任何的決定性的作用。

真正決定員工和客戶是否留在老闆身邊的,還只能是老闆自己。

如果老闆不能夠很好的為員工提供工作的平臺發展空間,也不誠心誠意的保障客戶的經濟利益。即使沒有任何辭職員工來聯繫他們,這些人依然也會離開老闆的身邊。

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說,老闆要求與辭職員工刪除與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完全是做的無用功,根本就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與效果。

2、即使辭職員工刪除了所有的聯繫方式,無法再主動和同事與客戶聯繫;但是原同事也有可能主動與辭職員工聯繫的時候。

我們都知道在職場工作中,沒有哪一個人會安於現在的職場工作,都希望自己能夠有更好的去處,獲得更好的發展與經濟利益。

很多時候原公司的同事都會主動與那些辭職而去的人聯繫,希望向他們打聽一些新的工作情況,能否給自己找到一個更好的工作平臺。

一旦只要有一個同事主動與辭職員工聯繫,那麼原來辭職的員工就可能與其他同事會有更多的聯繫了,同時也可以聯繫上原來的客戶資源。

這對於任何職場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你是永遠無法隔斷的。因此老闆在員工離職的時候,要求刪除與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完全就是在做掩耳盜鈴的事情,是一種非常滑稽可笑的行為。

3、辭職員工即使刪掉了所有的聯繫方式,但是他們依然可以記住關係非常好的朋友的聯繫方式。

通常來說,每一個職場人都會有那麼一兩個關係要好的朋友,無論電話中是否記錄有聯繫方式,但是在他們的腦海中早已記得滾瓜爛熟。

哪怕是老闆要求離職員工上交他們所有的通訊工具與QQ群微信群,什麼都不帶離開公司。他們一樣可以和原同事取得聯繫,畢竟記憶是老闆無法收走抹去的!

所以老闆企圖以這種方式,來隔斷離職員工與原同事和客戶之間的聯繫,可以非常肯定的說,結果只會讓老闆絕望,也是根本行不通的。

三、老闆要保住自己的商業秘密,留住員工和客戶究竟靠什麼?

如果老闆是為了害怕辭職員工打聽和洩露自己的商業秘密,這種刪除聯繫方式是根本靠不住的。

1、從內外兩個方面同時入手,才能真正保證自己的商業機密而不外洩。

①、與辭職員工簽訂商業保秘協議。

勞動合同法已經明確規定了,可以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補充簽訂商業保密協議。

一旦只要簽訂了商業保密協議,那麼辭職員工是不能夠隨意洩露原公司的商業機密,更不能到與原公司有商業競爭關係的公司上班工作。

否則辭職員工的行為就是違反保密協議的規定。只要給原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會追究其法律責任。

而保密協議的規定時間通常是兩年。簡單的說就是在兩年之內,不能到與原公司有商業競爭關係的對手公司上班。

②、老闆應該加強對本公司員工的保密思想的教育,提升員工的商業保密素質。

只有通過加強對本公司員工的保密思想教育,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提升員工的保密素質,這才是最根本的行為和保障。

如果不加強對本公司員工保密思想教育,最終員工也許會在無意識當中,洩露出本公司的商業機密。

因此只有提高員工的思想素質,才是老闆解決自身擔憂問題的關鍵所在。

2、老闆留住員工和客戶的關鍵靠什麼?

①、保障員工和客戶的根本經濟利益。

對於員工和客戶來說,能夠保障自己的經濟利益,就是其工作和交往的核心所在。

因此老闆隨時應該將員工和客戶的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只有真正做到心中有這些人的存在,他們才可能會留在老闆的身邊。

一個無法保證員工和客戶利益的老闆,他憑什麼去吸引這些員工和客戶留在自己的身邊呢?“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儘管這句話不太準確,但是它卻有很多重要的現實意義和作用。

②、給員工成長的機會和施展的舞臺,讓他們看到未來的發展希望與前途,從心底裡感到工作的愉悅。

對於一個員工來說,除了經濟上的利益,很多人也會看自己在公司成長和發展的機會。

如果一個不能給員工成長的機會和施展的舞臺,那麼最終只能讓員工感到絕望,這樣的老闆和公司也是無法吸引優秀的員工留下來。

一旦只要時機成熟,他們自己都會想辦法主動辭職離開,更不要說有其他辭職同事的影響和遊說了。

當然關注員工的心理情感也很重要。只有給他們創造了愉悅的工作環境,讓他們在工作中感到身心的愉快和幸福,才能夠增強他們對公司的凝聚力。從而可以很好的將他們留在自己的身邊。

③、誠信經營顧客至上,才是留住客戶的核心與精髓。

沒有哪一個客戶甘願自己被老闆欺騙,讓自己蒙受經濟上的損失。唯有誠信經營顧客之上才是與人交往的長久之計。

欺騙往往是能夠得一時之疼,但他終究不能長久。“日久知人心,路遙知馬力”,一個缺乏誠信經營的老闆,終究會讓他的客戶紛紛離他而去。

因此很多客戶看中某個公司,願意與該公司繼續交往,主要是因為老闆的誠信經營,能將客戶的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來思考和處理。

如果是這樣的老闆,其他人即使想要挖走該公司的客戶,也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畢竟客戶也要權衡自己的經濟利益。

總結:

所以老闆在員工離職的時候,要求員工刪除與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根本就是一種無用之舉。如果老闆要想避免自己所擔憂的問題出現,唯有加強“內功”的修煉,才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視職場】青雲計劃獲獎者,優質職場創作者,一個有著20年職場生涯的老司機,專注分享職場知識,解決職場困惑,建構職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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