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人民幣不具備炒作性

在“2019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研發的數字人民幣,並不是大家理解的加密資產,而是人民幣的數字化。他同時指出“幣花不炒”,人民幣是用來花的,不是用來炒作的,既不具有比特幣的炒作特性,也不具有像穩定幣一樣需要貨幣籃子資產進行幣值支撐的要求。

穆長春表示,常說的比特幣、以太坊等私人數字貨幣,各國際組織實際上都定位為加密資產,並不能認定為貨幣。Facebook的天秤幣因為設計中有資產支撐,大家稱為穩定幣,但在法律上和監管上如何定位和歸類還需要觀察。

對於加密資產怎麼監管?穆長春表示,(2017年)七部委的通知很清楚,到目前為止這個監管政策沒有改變。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發佈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明確指出,ICO(首次幣發行)為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叫停了國內所有代幣融資項目。同時,責令所有境內數字貨幣交易所限期關閉。

穆長春還透露,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DC/EP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下一步將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原則,合理選擇試點驗證地區、場景和服務範圍,不斷優化和豐富DC/EP功能,穩妥推進數字化形態法定貨幣出臺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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