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疫情防控指揮部第9號通告

南靖疫情防控指揮部第9號通告

南靖疫情防控指揮部第9號通告

南靖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第9號通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無承擔疫情防控工作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倡導實行錯峰上班、輪流上崗和居家辦公,可在家網上辦公人員,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出省返崗人員須居家隔離觀察14天,隔離觀察期結束後無異常情況的,經本單位批准,方可返崗。

二、城區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協助工作人員勸導小區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依法從嚴處理。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四、全面加強縣城區所有住宅小區疫情防控管理,物業服務小區由縣城管局督促物業落實管控責任;縣城其他居民小區和集中搬遷安置點由所轄社區落實管控責任。一旦發現有疑似病例或確認病例人員,所在小區立即實行封閉管理。

五、各鎮(園)、村(居)參照執行。

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實行,至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止。

南靖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來源:南靖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校對: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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