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重算後,就要“多還少補”?

大家都知道,養老金髮放過程中所說的“中人”,是養老金並軌產生的群體,就是在98年6月底前參加工作,和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群體。養老金並軌在某種程度上保證了公平,以往不繳納社保,但是享受比一般群體優厚的退休金的事業單位,公務員等人群,也要開始繳納社保了,“中人”就是他們中的一部分。

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重算後,就要“多還少補”?


養老金並軌,就產生了“中人”,因為養老金並軌制度在的執行和實施的過程中,設置了10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和過渡期內參加工作的人員,以後養老金的發放就產生了一個重新計算的問題。

為何有的人退休工資反而變少了呢?因為退休“中人”養老金重算後,就要“多還少補”。

重新核定後,如果實際的養老金金額低於預發標準的,當時社保中心多發的養老金差額部分就要扣回,這樣到手的退休工資就少了。

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重算後,就要“多還少補”?

“中人”養老金核算辦法:

由於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中人”,養老金重新核算後,實行新老待遇辦法對比,並且退休年年度對應的比例計發。從2015年開始,根據退休年度逐年遞增10%補發給退休中人。

新辦法=基礎養老金+過渡性+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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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辦法=老辦法待遇計發標準=(A×M+ B+C)×Π(1+Gn-1)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準;

M:參保人員退休時與工作年限對應的計算比例(包括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折算工齡,不包括原加發基本退休費比例。

B:2014年9月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對應的退休補貼標準;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準;

我國大部分地區養老金配套尚未完善,只有少部分地方,比如福建、江蘇已經將重算工作提上日程,並且已開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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