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非农业户口子女继承有哪些弊端,有哪些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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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在非农户口子女继承有那些弊端?有那些不合理?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是地随房走,房不走始终在使用宅基地,只是农村户口房子折后可重新申请审批新建房子,而非农房子拆后不可再使用宅基地,农村实行一户一宅。至于非农业户口子儿继承的是房产,而不是宅基地,非子女承继房产也同样处之。

要说弊端,没有,要说合理乎,没有,因为这房产是合法的,有的是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房产,他没违法,土地管理法执行以来,违章建建已经拆除了,剩下的房产按物权法是合理的。本人浅见,如有错,请指正!谢谢!


情感三农扭坤


其实,非农业户口子女继承的是农村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非农业户口子女并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但房屋总归是在宅基地上面建的,非农业户口子女继承了房屋,就相当于占用了农村的这块宅基地,我认为这存在一个明显的弊端和不合理的地方。

大家都知道,土地它是固定的,它不会自动增加或减少,但是人口的数量却是变动的,也一直保持着增长的势头,这样就会导致新增加的人口会有土地的需求,可是土地没有增加,以前的土地都被承包到户到人了,新增加的人口就会面临无地可求的局面。

但是村里还有一块宅基地,不过那块宅基地上面有所房屋,房屋又被有城市户口的人继承了。这样就尴尬了,明明那块宅基地是集体的,明明那块宅基地可被拿来分配给村里没宅基地的人来使用,但是你就是不能用,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因为那上面有房屋,而房屋是人家的私有财产,不经过人家的同意和法律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动。

这就相当于,非农业户口子女如果继承了农村的房屋,变相的免费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如果村里像这样的情况多了,宅基地都被免费使用了,那村民怎么办?这是不是弊端?是不是不合理?

所以,我认为既然非农业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他们利益得到了保证,但不能光考虑他们的利益,村民的利益也要考虑,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免费使用,必须要有偿使用才行,不想有偿使用必须退出,这样村民利益也可以得到保证。


以上内容只是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也欢迎大家和我一起交流,谢谢!

农村一山货


所说弊端,无非是占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合理不合理在于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第一点,真的占有浪费资源?但到农村看一看,想一想,真实情形怎么样?除了城中村,镇边村,大多农村,历史原因,全村无规划,道路弯曲,宅基地面积超大,甚至几亩,你争我占…严重地浪费资源!国家早该出台政策整治宅基地,合理、科学规划新农村,这才是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的关键。每个村庄,户口迀出又拥有宅基地的,毕竟比例很小!如果统一规划的话,新农村占地仅为旧村场几分之一!可以增加耕地面积!例如,原来200户占地250亩,规划后50亩。第二点,合不合理?从宅基地来源来说,祖宗传下的,世代相传,怎么不合理?不是说存在就合理吗?问题是,现行政策规定。政策出台目的是节约土地!但与国人传统思想~落叶归根相左!早年外出谋生,晚年归故土,连安身之所都没有?乡情无处安放!这叫谁能理解?也许有人说,可以在就近小城镇买房子。但这不是故乡!更悲催的是,有一部分人,在外漂流一辈子,一家三代还租房子,哪有钱在家乡买房子闲置?我希望政府体察民情,让户口在外的农村原住民,也一户一宅,如果本村宅地太缺的话,面积可以小些,比如农户250平方,户口在外的150平,甚至指定一块地,让户口在外的一起建集体房!这样,既节约土地,又留住根,不是更好?


阿国17615


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假如非农业户口子女能够继承,那么对于宅基地的未来有哪些弊端和不合理的地方?

其实我们都真切的感觉到,为什么农村里面农村里的宅基地,非农业户口为什么不能够继承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呢?

其实我自己也很纳闷,为什么会出台这么奇怪的政策呢?但是仔细想一想他也是有道理的。


确切的保护了农村里面的土地

准确的来说,它并不是包括农村里面的农民,而是保护农村里面的土地。

对于宅基地而言,它的所有权性质还是属于村集体。当宅基地的时候,从归纳入到村集体的性质的时候,就不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

假如非农业户口的子女都能够回来农村里面利用和继承这个宅基地。那么它就变成了私人拥有所有权的性质。

这种情况他有可能就判断为私人财产,那么私人财产是可以进行随意的转让和售卖的。

对于非农业户口来说,它原本就已经落定在城市当中,那么农村里面如果有可能可以申请到这些土地宅基地了,最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卖掉。

当大部分人把这些土地卖给房地产商或者卖给其他用作其他用途的时候,那么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就会变得越来越少,对这个其他的行业逐渐的吃掉。

那么这种情况对于我们农村人来说,可能短时间会带来一定的利益,但是往长远处着想,这个肯定是弊端的开端。

因为我们把土地卖了以后,那么以后我们的子女后代就失去了居住的地方。

可控的管理范围之内。

其实对于不能够非农业子女继承农村里面的宅基地,是一个对于管理的难题。

假如被这些非农业子女能够继承农村里面的土地,那么在农村里面土地的可控管理范围就会大大的增加。

当这个可控范围过大的时候,就可能控制不住没办法管理,所以导致农村里面就形成可能更多的宅基地或者房子丢荒,进行长年累月地不使用形成鬼城。

所以对于美丽的农村里面不能够给他们这样肆意开发和糟蹋,这种情况下,我们觉得如果不给予非农业子女户口继承,这是一个正确的办法。

要视情况而定。

对于一刀切的情况,我们觉得是非常可惜的,毕竟有的非农业子女他们没有能力在城市里面定居,也没有能力在城市里面获得立足的地方,所以这种情况他们应该要回来农村里面申请,相对应的宅基地来盖房子。

毕竟我们总不能够让他们在地球表面进行流浪吧。

所以我们觉得对于这个问题,要视情况而定不能够一刀切,把所有的问题都同样对待,毕竟每个人的问题是有差异的,所以这种情况而言,如果能够获得不同的情况对待,那么这将是使得农村的农民或者是他,这个人们的幸福感再次增强的一个做法。


农人莫小道


其实当前户口已不分非农或农业户口啦。只是看宅基地所在的位置,您的户口在不在那个地方,就继承问题而言,在不同的情况下,继承方式可以不同,法律保护情况也不一样。

一、如果直系亲属中有宅基地所在之处的户口,由他(她)来继承会更好。受法律保护。

二、如果没有直系亲属,那么自己同样可以继承,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您是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和国企等,这个宅基地有可能未来的某一段时间被村集体收回去;如果不是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和国企等,哪怕是常年外出务工,您同样有合法的继承权且不会被村级集体把宅基地收回去。目前国家大力提倡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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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应该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就是他们是非农业户口,但他们的父母确实是农业户口,而且由于近年来国家对农民的大力支持,很多人都在想如何“继承“他们在农村的父母。那些福利政策。很多人可能都知道,去年我国出台了一项政策,即农民承包的土地将再延长30年,这使得很多农民朋友终生都放下了一颗悬而未决的心。

我们都知道,农民只能通过种植土地赚钱。许多人占地一英亩的土地可能只关心整个家庭的食物和衣物。因此,现在大多数年轻人仍然会选择在大城市工作,而一些努力就是摆脱这种生活。许多人外出后,他们将采取自己的帐户。这不是农业户口。在这个时候,如果你想继承你的农村父母的家园,这可能是不可能的。非农业户口的孩子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家园吗?很多人不知道!

今天的农村宅基地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一个是祖先传下去,这家人在这里生活了几代人。在另一个案例中,该村最初是根据人口分布的,但不管家庭如何。该物业仍然分布在村里。这些地方不是他们自己的。他们属于村庄的集体所有权。因此,村民此时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然而,在这个时候,许多村民可能会说,当我第一次上楼时,我也给了钱。那为什么不属于我呢?

这种情况很简单,这是随机收费,如果你仍然发现这种情况,你可以随时报告,因为宅基地是免费的,不是免费给大家,是供大家免费使用的。所以每个人都应该能够认为这不是个人的,所以更不用说继承了。无论您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您都不会继承农村宅基地。但是很多人可能会说我们已经在家里生活了几代人,并且传给了我这一代人。为什么我们不能继承呢?

当然,这个问题不应该纠缠在一起。即使你不能继承这个家园,你也可以继承这所房子。土地可以跟随房子。这间接地解释了你仍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但是这个时候的房子,无论你是农业户口,都可以继承房屋,然后再使用宅基地。但在父母离开后,房子无法重建。一旦房屋倒塌,村庄就可以收回房屋。

当然,在这个时候,如果你仍然想继续使用它,它不是免费的,但你必须支付,但成本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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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非农业户口子女继承有哪些弊端,有哪些不合理?


宅基地只能是本村村民无偿使用,是村集体划拨给村民建设房屋的,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对于宅基地非农户口子女继承有哪些弊端,有哪些不合理?我觉得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宅基地不能继承保护了农民的权益,让农民不管在什么时候,经历了多少代人都能够有一个住的地方,不管最后变的多困难,最少我们有一块宅基地,可以保障我们有地方住。如果宅基地能够继承了,那就是和房屋性质一样了,就变成了私产,就能过进行交易。短时间这个弊端我们可能感受不到,时间一长,经过几代人的炒作以后,农村宅基地可能被少数房地产商掌握在手里,你想要在农村住,就得买宅基地,谁能预定好儿孙手里还能买得起宅基地,说不定就得流浪地球了。



二是资源的浪费。可能很多人不爱听,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有多少非农户口在农村居住的,好多都是继承了房屋以后,一直空闲着,造成宅基地荒废,造成资源的浪费,有些村民由于土地资源紧缺,迟迟申请不到宅基地。非农户口在农村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能扩建、翻建,在房屋不能居住以后,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分配给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如果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就可以随意的进行建设,即使宅基地荒废着,也不可能收回来,而要批准新的宅基地,就得在耕地里面批,这样一来,耕地资源会越来越紧张,时间一长,会让农村土地管理陷入混乱。


综上所述,我觉得非农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还是有其弊端的。现在也在试点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鼓励农户对已经荒废的宅基地自愿退出,退出以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飞农户在农村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对其来说已经失去价值的,可以选择有偿退出。


甘肃清水大小事


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作为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作为农业户口的村民只有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对于一些情况而言,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父母是农业户口,而子女由于已经常年定居在大城市,因此就早早的把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但是这时候如果子女再想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的了,这时候户口性质不一样了。



现在国家规定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其实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首先在保证农民“有地可种、有房可住”的条件下,让农民能够充分享受农村土地给自己带来的便利。然而随着目前农村土地价值越来越高,很多以前把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人们也纷纷涨回到以前“老家”,希望重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这在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的,这其实也是充分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损而综合考虑的。



其次,在保护土地使用资源,让土地合理利用。作为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以及个人都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这也是为了保护农民基层土地的合法利益。如果都允许非农业户口人员随意继承甚至购买农村宅基地,那么整个农村将陷入混乱。农民的合法利益没有受到保障,最终还会导致拼读差距更加大,这也是国家不愿意看到的。因此这样的管理规定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最后,其实虽然作为非农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是如果自己的父母是农业户口,而且宅基地上建有房子,那么这个房子是可以继承给子女的,不管子女是否农业户口都可以继承。由于房子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个人可以依法继承。但是前提条件是房子不可以新建和翻修,等房子倒塌了,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乡村波比


首先,宅基地的性质是村集体的。属于集体土地。

宅基地是村集体赋于本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民生性的福利。是让本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使用的。它仅赋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权。不可转让、赠于、买卖。

如果你的子女拥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那么是可以继承这份宅基地的。

如果你的子女属于非农户口,那么他(她)就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相关规定,他(她)就无权继承这份宅基地了。

那这份宅基地待到使用者“百年”后,就得由村集体收回。

以上这些是根据《土地法》、《农村土地使用权法》、《三权分置法》等依据解释。合情、合理、合法。





村民小江


新中国初期,在1956年,国家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土地从农民个体私有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

首先明确一点,作为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而能够继承的只是父母留下来的农村的房屋的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公有的宅基地只是无偿提供给村集体成员免费使用,只有在向村集体提出申请,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以后,村委会才会通过研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宅基地审批材料,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依法享有使用权,在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而农村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在父母百年之后,是有权利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的。但法律规定,户口不在村里的非农业人口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不过,既然是依法继承了父母的房屋的所有权,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同时也就变相拥有了该房屋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一来,就可以间接拥有的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了,将看似不可能变为了可能。

非农业户口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利弊

这样来看,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在依法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后,也就变相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使用权却不是永久的。

然而,你继承的农村的房屋,是不能够翻建的,只能修缮,等到房屋无法安全居住后,这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这种规定看似不合理,却也是对农村宅基地的一种保护措。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前几年农村人大量涌入城市,一部分农村成了空壳村,大量的闲置房的出现,浪费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造成农村宅基地的紧张现象,只有加快农村宅基地改革,推行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或房屋无法居住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法收回,才能保证农村新增人口以后的居住问题。以上仅属个人观点,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朋友留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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