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疫情期间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及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律师工作等事项将暂停当面解答法律咨询和接收申请人当面递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办事指南通告如下:

一、法律援助事项

(一)法律援助咨询:可拨打12348或0317-6761148孟村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

(二)申请法律援助方式

邮寄。请将法律援助申请书及经济状况证明(原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孟村回族自治县朝阳大街南头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邮政编码:061400)。咨询电话0317-6761148.

二、公证事项

1.电话咨询或预约:请拨打13833744828将有专业高效的公证人员一对一和当事人实时连线,提供在线服务。

2. 邮寄。如需提交公证申请材料的,可采取邮寄方式,将材料寄孟村回族自治县朝阳大街南头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邮政编码:061400)。

三、行政复议事项

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邮寄到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朝阳大街南头孟村回族自治县司法局,邮政编码:061400)。申请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暂停邮政业务等情形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咨询电话:13831714662或13831770362

四、社区矫正事项

社区矫正对象因报到登记、居住地变更、请假审批等事项需要到孟村回族自治县社区矫正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应通过拔打电话方式进行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应经过社区矫正中心批准。孟村回族自治县社区矫正中心咨询电话:0317-6721043。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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