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使命 共抗疫情】石景山檢察院加強人員管控,嚴防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牢記使命 共抗疫情】石景山檢察院加強人員管控,嚴防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牢記使命 共抗疫情】石景山檢察院加強人員管控,嚴防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近日,石景山檢察院專門制定了本院《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管理部門和管理辦法,區分主要疫區返京人員、其他地區返京人員、未離京人員、勞務公司派遣人員、被抽調支援社區人員等不同情況,分別明確管理措施,並建立健全每日情況報備、請銷假、健康監測等制度,落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確保各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

【牢記使命 共抗疫情】石景山檢察院加強人員管控,嚴防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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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確,全體檢察人員都要認真履行每日情況報備制度,自覺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自身和家人身體健康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各部門彙總後,於每日上午層報區委和市院有關部門。對重點疫區返京人員,各部門要提前聯繫本人,督促其回京之日直接到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登記檢查,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健康狀況,接受14日的監督性醫學觀察。每日早晚監測體溫,不得外出,並於每日上午9時和下午3時分兩次向所在部門報告健康狀況。對其他地區返京人員,回京後要落實14日醫學觀察防控措施,早晚進行體溫監測,自覺加強個人防護。對於有勞務公司派駐的物業、餐飲、保安、技術運維等人員,由使用部門負責,與其勞務公司聯繫,加強管理,14日觀察期滿持勞務公司證明上崗。被抽調支援社區進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同志,要一切服從社區的統一調度,全職從事社區工作。

同時,《方案》還對工作紀律、請銷假制度等進行強調,提出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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