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或者携带精神药品出入境(比如咖啡因)真的属于走私毒品罪吗?

如酒醉


由于问题描述中有字数限制,下面是问题描述:


刑法上的毒品包括国家管制的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常见的毒品海洛因和冰毒都是属于一类精神药品。另外咖啡因也属于精神药品,所以严格来说咖啡因也算毒品。

走私毒品罪没有数量限制,不管携带了多少都属于犯罪。但国家有规定就是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如果是合理自用并且能出示医疗证明的情况下就可以携带,那如果不能出示医疗证明就不管携带了多少都是走私毒品罪了吗?


下面重点以海淘为例说明:

  1. 海淘咖啡因片属于走私毒品罪吗?那海淘咖啡或者含咖啡因的食品或者药品呢

  2. 安眠药三唑仑属于一类精神药品,如果海淘一盒但无法出示医疗证明属于走私毒品罪吗?那海淘其他安眠药也是一样吗?比如二级精神药品佐匹克隆。


  3. 聪明药利他林和莫达非尼都属于国家一类管制的精神药品,如果海淘少量自用也属于走私毒品罪吗?

  4. 去年警方查获了名为“蓝精灵”的毒品,实际成分是氟硝西泮,属于二类精神药品,警方抓的好像是卖这种药的人。那如果个人私自海淘了一盒这个药自用是否属于走私毒品罪呢?

  5. 携带含有“伪麻黄碱”的感冒药都属于走私毒品罪吗?之前有个老汉从香港携带了2瓶”珮夫人止咳露“险些被以走私毒品罪处罚,深圳检方出于情面才没有逮捕。就带了两瓶止咳露,结果以走私毒品罪被逮捕了!这些常见药不能带入境!

我知道我有些钻牛角尖,但法律真的太模糊了又不解释清楚,很多律师、海关人员、公安人员都不一定搞得清楚。一个这么严重的可能涉及犯罪的行为,国家想管就管,我们却没有办法区分这个界限。我知道携带像咖啡因这样的东西一般是没事,但严格按法律条款来说似乎又真的可以按走私毒品罪处理,只是愿不愿意去抓的问题。所以我真的想弄清楚,真的想区分清楚这个界限。

拿我之前举的例子来说,如果我私自海淘了少量某些精神药品自用,并且没有医疗证明或者处方,被海关发现了是会被退运还是会被移交给公安机关呢?严格按法律条款似乎就是走私毒品罪,有没有相关政府文件能够说明这种行为不属于走私毒品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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