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分兩種:“會辦事”和“不會辦事”。什麼是會辦事?就是把好事辦好,把難事辦成,把不放心的事辦放心。而不會辦事呢?就是把好事辦砸,把簡單的事情辦複雜,把放心的事情辦得不放心。
會辦事的標誌
不論辦任何事情,上級指示的,領導交辦的,下級請示的,同事委託的,包括我們自己的事,都辦得明明白白,不是稀裡糊塗;都是雷厲風行,不是拖拖拉拉;都是嚴謹細緻,不是粗枝大葉;都是有始有終,不是虎頭蛇尾;都是嚴格有序,不是雜亂無章。
辦事“32字訣”
急事穩辦
越是緊急的事情,越要穩妥辦理。首先,事情再急,也不能慌了手腳;其次,事情再急,也不能亂了章法;再次,事情再急,也不能顧此失彼。總之,遇事不慌,穩中求快,實現速度和效益的統一,是急事穩辦的本質要求。
特事特辦
特事都是超常規的事情,按常規的辦法辦不了,辦不好。這就需要在辦事時靈活處置,用特別的措施、特別的手段、特別的方法來辦理。比如,化複雜為簡單、化危機為機遇、化被動為主動、化腐朽為神奇、變壞事為好事等等。“特事特辦”的基本要求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高度統一。
大事細辦
天下大事,必作於細。重大問題,萬無一失。我們在承辦重大事情的時候,一定要心細如髮,一絲不苟,確保周全。在大是大非面前,頭腦要非常清楚,一定要有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謹慎態度,辦得有根有據,有章有法,有理有節,有始有終。
輕事重辦
所謂輕事重辦,就是再小的事情,也要慎重處置,要不厭其小,不厭其碎,不厭其煩。個別小事時間跨度大,久拖不決,要特別小心,不能忘事、漏事,始終關注事情發展變化,什麼時間辦到哪一步,心中有數,有頭有尾,確保落實。
熟事生辦
所謂“熟事生辦”,就是把熟悉的事情當作不熟悉的事情來辦。不少事情出紕漏,恰恰是因為對它太熟悉而掉以輕心所致。俗語講,“河裡淹死會水的”“小水溝裡翻大船”,就是警告人們對熟悉的事情千萬不要大意,大意就要出問題。
生事慎辦
涉足陌生的領域,處理陌生的事情,應謹慎從事,紮實行事,切忌自負輕率,魯莽冒失。任何事情都有其內在的規律和要求,沒有辦過的不能自以為是,自作聰明。只要是不明確、不熟悉的工作,一定要下功夫搞明白,力求熟悉它、精通它。
有事快辦
機關人員要有“案無積卷”“事不過夜”的精神。大凡會辦事的人,都能做到,越是不急的事情,越是抓緊時間辦。要努力做到:信息不在我手裡梗塞,文件不在我手裡積壓,事情不在我手裡延誤,工作不在我手裡中斷。
私事兼辦
辦好俗務,是辦好事務的基礎和前提。馬克思認為,人們首先搞好衣食住行等,然後才能從事其他社會活動。所以,我們一定不要小看私事在人生長河中的地位作用,私事辦好了,對事業是促進,辦不好就是障礙。私事兼辦,就是要統籌兼顧地把個人的私事辦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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