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長股份回購實施期限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24 證券簡稱:完美世界 公告編號: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完美世界”)於2020年2月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股份回購實施期限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方案的基本情況及進展情況

2019年8月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決定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於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的股份種類為公司發行的A股社會公眾股,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含)且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含)。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6元/股。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6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公司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股份571,2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442%,最高成交價為28.8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27.70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6,020,951元(不含交易費用)。

二、本次延長股份回購實施期限的具體說明

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後,公司根據市場情況積極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受回購敏感期、公司股價一段時間內持續高於回購價格上限等因素的綜合影響,公司未能在原定回購截止日前完成本次股份回購。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公司擬繼續實施股份回購方案,將股份回購方案的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8月5日,即本次股份回購實施期限自2019年8月6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

除延長回購期限外,回購方案的其他內容未發生變化,延長後的股份回購實施期限未超過十二個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延長股份回購實施期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董事會會議表決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本次延長股份回購實施期限是結合公司回購實際情況對股份回購期限進行的調整,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公司延長股份回購實施期限。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回購存在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方案披露的價格區間,導致回購方案無法實施或只能部分實施等不確定性風險;

2、本次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可能存在因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未能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審議通過、激勵對象放棄認購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份無法全部授出的風險;

3、本次回購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產生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將根據回購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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