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手段再度升級!樂清全市範圍內限制車輛上路

管控手段再度升級!樂清全市範圍內限制車輛上路

關於在全市範圍內限制車輛上路行駛的通告

樂防〔2020〕8號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為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規定,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施限制車輛上路行駛的交通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5日6時起,除以下車輛以外,在全市範圍內限制所有機動車、電動車上路行駛。

1.承擔標本送檢、醫療急救、防疫物資及人員運送、指揮調度、民生物資運輸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務的車輛(需持有上級或市本級通行證);

2.救護、軍警、消防、工程搶險、應急保障、環衛保潔、行政執法、殯葬等特種車輛;

3.參加疫情防控救治的醫務人員駕乘車輛(需持醫師證、護士證、藥師證、技師證、醫院工作證等);

4.持有樂清市級以上(含)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印製通行證的車輛;

5.運送待產孕婦、急重病就醫人員的車輛。

二、除上述車輛外,全市其他所有車輛違規上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違反限制通行或違反交通管制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符合扣車、扣證條件的,一律扣留。

三、實行交通管制解禁時間另行通告。

懇請廣大市民理解支持!

樂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來源:樂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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