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岗位,劳动者拒不到岗是否构成旷工?

役囟3xeh3899


只能呵呵🤭什么🤔条件下决定一些,没有千篇一律的事,以后有也会少的,对不对哈哈哈哈哈😄


你我他123A人


员工不同意调岗,拒绝到新岗位上班,是否属于旷工?

这个自然要看单位调岗是否合法。若单位调岗属于合法调岗,那员工拒绝上班自然属于旷工。若单位属于违法调岗,那员工拒绝到新岗位上班,自然不属于旷工。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作为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内容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所以,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单方调岗,更不享有所谓的任意调岗权,即便双方在合同约定享有任意调岗权,原则上也是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约定而无效。

当然,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以企业生产经营调整需要和员工不能胜任现在岗位工作而调岗,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以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认定标准,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从该规定来看,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是允许用人单位进行调岗。当然,对于不能胜任工作这个事实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叶律师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想说你在对调岗的处理方式上是有问题的。在回答之前有几个点必须弄清楚,否则就会出现一些不妥的理解分析。

一、弄清楚企业调岗的真实理由与依据。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调整员工的岗位情形:

1、因为企业员工的个人工作能力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需要调岗。

如果是这种情况下的调岗,作为企业员工应该接受企业的合法合理的做法,否则你的不到岗将构成旷工,成为企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与理由,乘机甩脱对你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2、企业发展的扩大,需要进行调岗。但调岗之前,企业必须与员工协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企业与劳动者在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施行调岗。否则劳动者是有权拒绝企业的调岗行为。

因为调整员工岗位,其实是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变更,这必须是要劳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便是违反《合同》的无效行为。

二、请你认真阅读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岗位调整的条款要求。

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合同》都会有对员工的工作地点、内容进行规定说明。

所以,自己要反复认真阅读理解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理清其中的具体内容要求与含义。

只要企业改变了《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地点与内容,都是属于违约行为,是明确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中之规定,则自己完全可以拒绝接受调岗!

只有我们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真正把握企业的违约违法行为,更好的维护好自我劳动权益!

三、应对企业的非法调岗行为,不能采取消极措施与行为(旷工),必须要积极主动应对,尤其是要学会走正规的处理程序。否则会将有利的自己陷入不利的局面,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积极学会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拒绝表达,并详细的说明自己的理由,并强烈要求企业履行原来的合同。

千万不要采用消极的拒绝方式,这只会让有利的你变得十分被动,你这会是企业开除的重要证据材料!

四、其实企业调岗只是企业辞退员工的一种玩弄套路而已!它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为了给员工调岗,其实是想员工主动离职,好让企业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已。

现在很多企业都采取这种方式来让员工主动离职,规避企业正常解除合同时的经济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有的企业便通过转岗,降薪,增加工作量与时间,来想方设法让员工自己主动离职!

因此你的调岗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调岗,而是在于想员工主动离职”,这也许才是真正的意图吧!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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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职场


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中有关于调整岗位、调整工作地点的表述,十分清楚全面。加粗字体仔细体会。

首先是调整岗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经审查用人单位证明生产经营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调岗属于合理范畴,应支持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约定不明的,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用工行为。判断合理性应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岗位但未约定如何调岗的,在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时,用人单位自行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属于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然后是调整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地约定工作地点是“全国”、“北京”等,如无对用人单位经营模式、劳动者工作岗位特性等特别提示,属于对工作地点约定不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已经在实际履行地点工作的,视为双方确定具体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不得仅以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北京”为由,无正当理由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仍应对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合理性审查。具体审查时,除考虑对劳动者的生活影响外,还应考虑用人单位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如提供交通补助、班车)等。

虽然效力级别较低,但我相信在全国范围内,都是这一类纠纷的核心指导意见。

是否合理,并不是一刀切,而是要由用人单位举证的。

具体举证到什么程度才算调整岗位合理呢?

对普通人来说有两个方法或许可行。

首先,找一个明白人。尽可能客观描述你的遭遇,听他的意见,去除掉因为你是他朋友而对他提出意见的影响。“明白人”的明白程度,可以通过此人是否有相关工作经验或者综合多人意见予以弥补,绝大多数HR不属于此处的有相关工作经验。这个方法其实不简单。

还有一个,将调岗内容类型化。显著合理的有哪些,显著不合理的又有哪些,至于中间状态,往往都是各有各的道理,努力自己判断喽。

行政转销售,工资从5000+绩效变成了2000+提成,怎么不合理的不用我说了吧?

客服专员转行政专员,工资结构不变,公司经营战略又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这时候还想主张调岗不合理?那就要掂量掂量,你能不能说服得了裁判者,他er她可未必理解得了,你们所在的具体行业,你的这家公司里对客服和行政的要求有多么不一样,会不会被裁判者认为是矫情。

真的到仲裁诉讼中,只强调对自己的有利的观点,这个总会了吧?又问,哪些点可以提啊,当然就是照着引用块里内容准备喽。这个方法我不说也应该能理解吧。


最后一句话回答题主问题,到底算不算旷工?

答案就很简单喽,调岗认定合理的,那就是旷工,认定为不合理的,拒绝到新岗位报道就是合理的。


陆骏秋律师


作为一名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法律从业者,曾经做过几十几起劳动争议纠纷及案件,可以说经验是相对丰富的。

我刚开始玩头条,欢迎大家关注我,我们一起讨论您工作中遇到的劳动用工方面的困惑,期待帮你排忧解惑!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同地区的法院裁判观点又不一致。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好多次了,也写了一篇关于用人单位调岗的文章,欢迎您查阅。谢谢!



一、关于您提出问题要点分析

1.对于您不到岗的行为是否构成旷工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调岗合法,您拒绝到岗,那么您的行为应属于旷工,公司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合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法定的调岗情形,即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调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的调岗,请看下您是否属于以上情形。

3.部分地区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只能在前述法定情形下调岗,否则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构成违法。

4.除了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调岗情形,部分地区法院比如广东、北京、上海高院都认为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可以有自主调岗的权利,但是调岗必须合理,不得有侮辱性与惩罚性,且待遇不得明显降低等。

5.基于以上分析,您需要看下您工作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法院的判例,看下当地法院对法定调岗情形以外的t用人单位调岗的裁判观点。


二、给您的建议

1.建议您首先弄清楚用人单位给您调岗的原因,是不是您工作不胜任或因为公司因生产需要调整您的岗位。

2.要注意收集公司给您发的调岗的通知证据,根据调岗通知中载明的原因,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案例看下公司调岗是否合法。如调岗合法,您就必须到岗。如调岗不合法,您可以拒绝到岗。

3.调岗不合法的话,您可以拒绝到新的岗位,但是不可以不到公司上班,建议您应正常到公司考勤,以免给公司留下您旷工的把柄。

4.公司给您发调岗通知后,如调岗不合法,您要不同意用人单位的调岗,您应尽快书面通知公司您不同意调岗,且不要到调整后的岗位上班,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一个月后,就视为用人单位与您已经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


以上是我的回答,供您参考,如有问题欢迎留言交流,谢谢。


法律小咖


为什么调岗?本题中没有说明。调岗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自己不能胜任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岗位,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后,企业给调换岗位。另一种是,企业生产出现变动,调整岗位,这种调整,一般都会存在降薪或增加任务量。实际上就是变相的逼迫工人辞职!从题目看,劳动者拒不到岗。应该是面临了,降薪或增加了任务量!题目直接说到调整岗位,应该没有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没有同意调整岗位!!未到岗报道,正与企业协商,不属于旷工!!!



△调岗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更改,企业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企业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能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能降低劳动者的薪水!!在员工拒绝的情况下,企业不得更改劳动者的岗位。如果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①平等就业权利!②选择职业的权利!③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④获得劳动保护权利!⑤享有休息权利!⑥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权利!

△根据劳动法,企业调整工人岗位,

①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已注明在某种特定条件下,企业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在不违反法律条件下,也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批评,讨论与关注,谢谢


小流水123456


对于调岗的这个问题,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确实是经常出现,那么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到底算不算旷工?也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什么应当是在劳动合同当中有明确约定的。所以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用人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给劳动者进行调岗的,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可以给劳动者进行培训,如果培训之后仍不能胜任的话,才可以进行调岗。

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想单方调岗的程序是很严格的,不能说我想调就调。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是可以提出异议的,或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任律师工作室


先说答案:常规上来说企业调岗的行为发生,(企业方经营正常并且该员工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只要在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过工作岗位,未经员工同意,拒绝上岗不属于旷工。


常规上讲企业只要正常经营状态下,需要对某一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都会事先和该员工就调岗理由和意图与已沟通,征的被调岗人的同意签字之后,才会发出调岗通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完成了

协商一致同意劳动合同的变更。因为在一般状况下,企业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明确的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如果要调整必须是按照以上的步来完成的,才证明调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但是在有些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工作岗位模糊化导致如果发生这一类工作岗位的调岗,员工个人想要提起诉讼的话,就会很被动。比如,如果工作岗位上只写明:设备操作工,那么机床操作工和车间流水线操作工同属于操作工。假如公司在这两个岗位上予以调整,员工不同意就会处于不利局面。

同时如果在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是明确的,企业方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调岗行为发生后(一定是行为已经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撤掉办公设备,调岗通知等),员工拒绝上班那就不属于旷工。

第二种情况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进行调整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必须服从企业的调岗,如果未能达成一致,企业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同时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绝大部分的企业对于员工的调岗是不符合这一条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是只要企业能够证明被调岗的员工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标准,经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可以进行强行调岗的,员工如果不同意调岗,企业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况首先是需要企业方出具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证据,以此来证明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这个要求不是企业方随意拿来一个什么绩效考核的结果就能证明的。其次企业方要能够已经针对员工的不胜任能力做出了相关的培训,这个难度会更高,要求更难以实现,只有这两点做到了才能证明企业的强行调岗是合法性的。

综上所述,常规上来说企业调岗的行为发生,(只要不具备第二和第三种情况的发生),只要在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过工作岗位,未经员工同意,拒绝上岗不属于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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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红卫


员工不服从调岗怎么可能是按旷工处理,

首先你要是调岗合理或者沟通合理,别人肯定会去,就算别人不去,可以回到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没必要按旷工处理的。


这种做法有点极端。


参照劳动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strong>所以变动岗位,双方要自愿,不能别人不愿意那就强迫人家,不去还按旷工处理的。


希望早日好好沟通 ,解决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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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忧杂货铺Q


分情况来确定,虽然法律都没很明确,但是司法实践和最高院司法解释都有涉及。

首先调岗是基于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且新岗位在同一城市,是同一家公司的,可以书面通知员工到岗时间,逾期按旷工处理。

其次,员工不能胜任元工作岗位,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可以依法调岗调薪。

但是,以下几种都是违法的:

一是调岗不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比如辰哥见过有的公司为了逼员工辞职,安排他每天手工抄写新华字典一百页。

二是调岗带有侮辱性,惩罚性的,比如员工原来是总经理,没有犯明显错误,调岗成公司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

三是调岗不能明显降低工资。工资可以变动,按劳所得,但是所涉及较大范围的变动,应该和员工协商一致。

如有任何疑问,请关注辰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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