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熱、咳嗽等症狀病人就診管控措施的通告
樂防〔2020〕9 號
為全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疫情防控期間,發熱、咳嗽、乏力、腹痛、 結膜炎等症狀病人就診行為實施以下管控措施:
一、村(居)民在家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腹痛、結膜炎等症狀的,由村(居)民本人主動報告屬地鄉鎮(街道), 由屬地鄉鎮(街道)安排醫療用車專人就近送往指定發熱門診就診。
二、各村居(社區)要加強巡查,準確掌握轄區村(居)民健康狀況,凡發現發熱、咳嗽、乏力、腹痛、結膜炎等症狀病人,一律第一時間報告屬地鄉鎮(街道),由屬地鄉鎮(街道)安排醫療用車專人就近送往指定發熱門診就診。
三、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出現發熱、 咳嗽、乏力、腹痛、結膜炎等症狀病人上門就診的,一律報告屬地鄉鎮(街道),由屬地鄉鎮(街道)安排醫療用車專人就近送往指定發熱門診就診。
四、各集中隔離觀察點留觀人員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腹痛、結膜炎等症狀的,一律由觀察點負責人通知屬地鄉鎮(街道)安排醫療用車專人就近送往指定發熱門診就診。
五、零售藥店對進店人員一律實行體溫測量、信息登記(姓名、聯繫方式),一旦有購買退燒、退熱、鎮咳、腹瀉等藥物的,立即報告屬地鄉鎮(街道),由屬地鄉鎮(街道)安排隨訪。
六、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腹痛、結膜炎等症狀的,一律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如私自就診的,一律追究其相關責任;所在單位知情不報的,一律追究單位主體責任。
七、村(居)民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腹痛、結膜炎等症狀後,故意隱瞞、私自購買藥品或未報告擅自就醫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八、一旦發現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私自接診、零售藥店遇情不報的,由紀檢監察、公安、衛健等部門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一律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從嚴處理。
特此通告。
各鄉鎮、街道聯繫電話:
柳市鎮:61721234
北白象鎮:61980099
虹橋鎮:62352321
磐石鎮:62836016
淡溪鎮:62399900
蒲岐鎮:62120050
南嶽鎮:62202900
清江鎮:62271695
南塘鎮:62251007
芙蓉鎮:62299666
雁蕩鎮:62153307
大荊鎮:62239121
湖霧鎮:62130154
仙溪鎮:62183149
樂成街道:61886363
城東街道:57570822
城南街道:61886915
鹽盆街道:61660277
翁垟街道:61810100
白石街道:62690100
石帆街道:62321625
天成街道:61220000
嶺底鄉:62289748
智仁鄉:62180500
龍西鄉:62195028
樂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5日
來源:樂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閱讀更多 樂清日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