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共濟 共克時艱!西樵致涉湖北史居民的一封信!

致涉湖北史居民的一封信

各位居民: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勢發展,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的通知》(南防控辦〔2020〕45號)和《關於印發佛山市南海區節後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防控辦〔2020〕49號)要求,為保障您和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更好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涉湖北史人員請主動向村(居)委會報告。請各位湖北籍居民和有湖北籍人員接觸史及出行史的居民,要主動向西樵轄區內村(居)委會報備您的出行情況。如果沒發熱、咳嗽等症狀,請您按規定自行居家隔離14天,並在家門口張貼《居家隔離溫馨提示》,在村(居)營造友好信任與監督的氛圍。若生活上有需要幫助的,可與村(居)委會聯繫,村(居)委會一定全力協助。如果有發熱、咳嗽等症狀,請立即到醫院就診,我們將為您提供各項醫療服務。

二、私自外出將強制集中隔離。如果您沒有按規定落實居家隔離14天,期間私自外出,被群眾舉報屬實,派出所將會對您強行集中隔離;同時,從您外出之日起,重新計算隔離期限。

如確診後導致他人傳染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解除隔離後需持有效證明才可復工上學。隔離期14天結束後,西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將上門為您檢查身體。符合條件的,將為您出具《解除隔離通知書》。各企事業單位會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您必須持有鎮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解除隔離通知書》,才允許復工上崗、入職、子女入托、入學及申辦政府的各種行政事項,為此希望您按村(居)委會要求做好居家隔離。

四、如您返回西樵住所後未向轄區村(居)委會報告,未納入我鎮居家醫學觀察名單的,我鎮將不會為您出具《解除隔離通知書》,直接影響您在西樵的生活和工作。

希望您予以理解配合。讓我們同舟共濟、共克時艱,共同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特此通知。

西樵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

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來源丨西樵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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