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婆家一起首付買房,房子我名字,房貸婆家給,現被要求寫出資還貸的協議,該同意嗎?

張張張大妞兒


具體可以看首付多少,貸款多少。既然男方家提出要求寫協議心裡肯定對你們不放心,並且老人其實沒有義務給你們還房貸,如果後期你自己沒有權利處理這個房子,還不如自己想辦法還房貸,可以讓老人在資金上多幫襯你們,不是說後期房貸一直他們還。

老人如果一直給你們還房貸手裡沒錢,老了問子女要錢花也挺難的,現在願意給還房貸要求寫協議可以理解。這種事情不管怎麼樣商量好就行,一家人沒有絕對的對或錯,避免後期矛盾,提前寫好協議也挺好的。


南方有木


房產證上寫了你的名字,你肯定就有處分權的。你說的對房子沒有處分權,我想應該是獨立處分權吧。房子人家給了錢,當然不能你獨立處分了。換位想一下,一輩子的積蓄給你們買了房,你獨立處分了,對別人也不公平吧?另外帶孩子的問題,真正說起來,公婆是沒有義務給你們帶孩子的,但是同樣的,兒媳對公婆也沒有贍養的義務,有義務的是兒女,所以中國的現實情況和傳統就是爺爺奶奶幫忙帶孩子,年輕人出去掙錢,等老人老了,兒子兒子一起贍養老人,而且主要照顧的經常是兒媳。爺爺奶奶不給帶孩子,可能是怕帶不好,反而引起矛盾。我認為,老人不出力也行,那就出點錢,總得出一樣,不然你對兒媳有什麼幫助?憑啥指望兒媳以後贍養呢?這個協議,不知道內容是什麼?想表達什麼意思?是說明各自出了多少錢,後期房子賣了他們要分相應的比例麼?還是隻是說他們給你們出了錢,記錄一下事實?那麼這個協議寫完會不會導致賣房子的錢要分給他們,分多少比例?建議樓主把協議拿給律師看一下,把這個問題弄明白。如果這個協議導致要分錢給他們,那麼就相當於老人拿錢給他們自己買了房子的一部分,而樓主再說帶孩子不出力就出錢的時候,他們可能會說給你們錢了,其實錢相當於他們拿去自己買房子了,樓主並沒有的得到實惠。當然,如果不用分房子給他們,那麼相當於給你們錢了,就不必計較帶不帶孩子的問題了。建議樓主首先把協議內容和意義弄清楚再談其他。


冒泡而亮


請問你不同意的理由和原因又是什麼呢?

既然房子只寫你的名字,那麼在法律上這房子就是你一個人的,但是事實上你是和婆家一起首付買的房,並且房貸還是婆家給的,也就是說你其實是佔了一個很大的便宜——就是你的房子別人付了大頭!

所以如果你想佔這個便宜就不應同意簽出資還貸的協議,如果你不想佔這個便宜還是得尊重事實,按照事實上的出資比例來簽訂協議才對。畢竟你的婆婆還是會擔心一旦鬧離婚怎麼辦,相信你的內心也是不想佔這個便宜的,對吧?


陳豪俊律師


買房本是件好事,作為一家人肯定應該高興。而你現在的這種情況反而有點兒添堵。不能準確的告訴你該不該寫?但至少應該先弄清楚婆家為什麼讓你寫。既然你們是合資買房子付首付,房貸婆家給!房子的名字也是你。而現在讓你寫證明,那婆家肯定還是對你有些不放心。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寫與不寫都不能解決問題。最主要一家人要敞開心扉讓對方明白自己才是最主要的!如果信任你寫了又何妨?如果不信任你寫了又何妨?



凡人小情感


這個婆婆有意思,很聰明啊,你寫了這個協議,房產證雖然是你的名字,但也做實了實際出資人是你婆婆,產權爭議比較大。還不如不只寫你名字,讓房子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你老公什麼態度啊,都有孩子這個協議也真傷人。你要是拒絕寫會出現什麼情況啊?


日照市房產銷售顧問


親兄弟也明算賬,其實這類的問題,我一直是很支持這麼做的,提前把後期一切寫清楚,沒出事等於廢紙一張,出了事都,一切都提前講清楚了也自然好聚好散。

對於這種東西真沒必要看的那麼重。

很多人口上說的一個“形式”、“誠意”的問題,到最後還是“利益”的問題。

房子寫不寫你名字其實都一樣,即便沒寫你名字,只要是你們小兩口一起賺錢還房貸,你的部分自然是你的。誰出錢歸誰,沒啥問題。


住宅在線


事實,寫


133616605887


事實就是這樣,應該寫。


陽春三月4818



人到中年風青


不該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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